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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是用所有可以利用的工具插进他的花|穴和後庭,看著他在地上翻滚便放声大笑。後来他们用安平代替罚酒,谁划拳输了谁就去上一次这种“恶心”的怪物。
那是真正的地狱。
男人腥臭的荫茎没有间歇的一次次攻击安平的身体。後半夜,这帮禽兽彻底失去理智,甚至两三个人一起施暴。
安平下身的|穴口和嘴巴,灌满了令人作呕的Jing液。下体撕裂的血跟经血混合在一起,整个房间像是一块浸透了污血的棉花包,肮脏而冷酷。
那场暴行持续了整整一晚。他们失去兴趣之後就继续用工具侵犯安平。似乎只要看到他痛苦,他们就能获得莫大的快感。
他们根本不把他当作人。
他是个怪物,能让他们血脉愤张肆,可以毫无顾忌发泄兽欲的低贱的怪物。
天亮之後,那帮整日跟姓孙的勾搭鬼混的小混混才离开工地。姓孙的把安平踢到墙角,用狗链拴住他,扔给他一块沾满了酒渍甚至是尿液的馒头,把门牢牢锁紧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工地上工。
安平从疼痛和绝望中挣扎著醒过来,想找办法逃出去。可弄清楚囚禁他的场所後,他只能再次被绝望吞没。
这所临时牢狱在工地很偏的一角,是以前废弃的工房,极少会有人经过。墙壁上唯一可以换气的窗口,被那帮人事先堵死了。
安平全身脏污趴在地上,身体的颤抖连带著狗链丁丁作响。他意识到自己真的要完了。用最丑陋、最下贱的姿态死去。然後变成一堆烂肉,被扔出去喂野狗。
然而死去并不是最糟糕的。那群恶鬼的兴致还有减退,想死都不被允许。
无休止的暴行一天天持续,到最後安平已经失去时间流逝的概念。他的大脑麻木生锈,混混沌沌一团空白,失去痛感也失去了羞耻心。他真的如他们所愿,变成了一只真正的畜生,裹在烂麻袋里,跟工地上的狗一样,趴在地上吃他们让过来的狗食。
大约七天之後,安平瘦的皮包骨头,只剩下一口气。神情呆滞,与痴呆无异。
人若真的死在手里,总归有些麻烦。姓孙的决定,联系一家马戏团把安平卖出去,最後多多少少赚一笔。
小混混都跑出去四处搜罗买家,除了一日给一次饭让安平保住命,姓孙的也不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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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工地上大条看物料的大狗。姓孙的花样百出,曾经把它拖进来让它跟安平抢肉骨头吃。它记住这里有美味,还天天不忘跑来扒门。
接下来的事,安平都是在获救後断断续续听齐荣钊讲的。
男人说的极简单,只说当年那工地在建的写字楼,他也投了股份。回国时顺便去转转查看施工进度。临走看到远处角落里,一条大狗疯狂挠抓一间破屋的门板。他感觉情况不对,便冲过去踢开了门。
安平对这些全无印象。他那时跟个直挺挺的植物人没什麽两样。最後一点生理本能让他会吞咽食物,不至於马上饿死。神经感知已经降到最低。
但是,无论他的神智如何昏聩,他的脑海还是划下了隐约的痕迹,让他能够偶尔回忆起,在许久不见的阳光照进他瞳孔之後,那双向他伸过来的手。
还有那句“别怕,我带你走”。
那双手掌宽厚修长,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雪白的袖口纤尘不染。它徐徐地向他伸出去,然後,把他满是秽物的手紧紧抓住。
在生命即将终结的一刻逃出生天。
那双温暖的手掌,烙印在安平心底最深处,永远永远,也不会磨损一丝一毫。
浅淡的月牙爬上天空,与西天欲坠的夕阳,遥遥相望。
溪水静谧地流淌著,把风的叹息,也轻轻地带走。
拥抱著身体的手臂,用力到使人无法呼吸。安平没有挣动。他紧贴著裴宿恒的胸口,感受到背後,早已洒满一片湿热的泪痕。
“那帮人渣!畜生!!我一定要让他们死无全尸!一定!”青年的戾气膨胀到随时都会爆裂。
安平微微推开他,擦拭他满面的泪水。
“没事了宿恒。早就没事了。那些人,应该也早就不在了吧……”
裴宿恒的眉痛苦地纠结在一起,抓住安平的手放在嘴边亲吻,“为什麽?为什麽当时向你伸出手的不是我?安平,我迟了十五年。安平!”
“你没有吃到,没有的,”安平抱住青年,细细地吻他的唇、他的面颊,让他的眼泪沾在舌尖上,“只要以後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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