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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颗子弹,但是他却说没有,直接将自己的同伙送上枪口,虽然只伤了一条胳膊。
直到后来,一个校车冲进银行撞死了伤者,而他又毫不犹豫地杀掉同样带着面具的司机时,林千沙终于意识到,这个抢银行的疯子是谁。
小丑,竟然是这个家伙。林千沙沉下双眼,却微微勾起了嘴角。之前这些黑帮恶棍,就算抢银行,也是会分配好各自任务和各自应得的钱,因为他们是一个整体的犯罪团伙,讲求原则和信誉。这两个东西是做任何事的基本要求,混黑道也是这样,只有你坚持原则和信誉,你才能得到手下人的拥护,你才有机会展开下一次行动。
但这家伙,竟然直接破坏规矩,利用完就扔掉,虽然这样做很难找到下一次愿意和你同伙的人,不过……林千沙承认,她那微乎其微的三观,让她认同这种毫不拖泥带水的做法。当然了,欣赏归欣赏,很多情况下林千沙是不会这么做的,或许与她还一息尚存的良知有关。
最终,小丑一人带着一车钱,混进校车队里,扬长而去。
林千沙从柜台后钻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抛接着手机——看来明早的头条有找落了。
回家之后,林千沙就把视频传给了布鲁斯和亨利,没过多久布鲁斯就打电话过来询问情况,不过照他的说法,还不至于为了这棵树放弃整片森林,所以他还是准备按照原计划打击黑帮银行,至于小丑,先放在一旁。
“好吧,你盯着那些银行,我盯着小丑,我总觉得那反社会的家伙能惹出的麻烦绝对不比那几个黑帮势力少。”林千沙耸了耸肩,小丑给她的危险感让她不得不重新正式这个喜怒无常行踪不定捉摸不透的家伙。
至少从他打劫银行的手段来看,他绝对是个犯罪天才。
林千沙给亨利传过去的视频足够他弄到大半夜,不过鉴于现在这小子总算有点明星记者的样,林千沙总算不用他每改一次稿子就得审查一遍,通常来说一次性过稿就行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蒙蒙亮,林千沙在床上翻了个身,刚想睡个回笼觉,却突然发现了第二个人的气息,不由得有些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从床上爬起来,打了个哈欠,没好气地瞪了坐在自己房间角落喝酒的某只。
“你他妈就不能穿一身钢甲吗?明知道自己不是超人还硬要往枪口上撞是不是脑子有病啊……”林千沙无奈了,坐在自家角落的家伙不是布鲁斯还能是谁,蝙蝠侠的铠甲被他丢了一地,现在他正光着上身,一边喝着林千沙家里的酒一边等着她睡醒,左臂上的新伤口看起来十分狰狞。
忘了提了,林千沙对于布鲁斯,除了“女朋友”和搭档外,还有另外一层身份,那就是医生。之前第一次在她面前受伤,她帮他处理完之后,也许是觉得林千沙手艺不错,原本自己随便处理的活儿立刻自觉地交到林千沙手里。
如果允许的话,他当然更希望自己一来到这儿就得到治疗,不过鉴于之前有一次半夜叫醒她,而被略微低血压的林千沙直接抄起闹钟砸脑袋的阴暗经历,布鲁斯很识相地等待她自然醒。
“钢甲太不灵活,我现在这一套就有点碍手碍脚了。而且这一次,克丽丝,并不是我自己往枪口上撞的。”布鲁斯装作很委屈的样子说道。
“啧啧,”林千沙光着脚走下床,瞥了他的伤口一眼,拿出了针线伤药,“也许人家德国牧羊犬觉得你的肉特别像它经常吃的肉罐头,怎么它没有一口咬上你的脖子。”
“如果真咬上了,我就不能再见到你了啊。”布鲁斯满脸纯良道。
林千沙很不客气地翻了个白眼,连麻醉剂都不打直接给他上药缝针,看着他龇牙咧嘴的样子,林千沙不由得心情大好,最后再幸灾乐祸地来一针狂犬病疫苗,拍拍双手搞定。
布鲁斯看了看被林千沙包扎得完美的手臂,一边穿上林千沙从衣柜里翻出来为他准备的衣服,一边用着不正经的语调调侃着:“克丽丝,如果没有你,我现在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呢。”
“哦,谢谢,我知道我的重要性,以及我也很感谢你要给我涨工资了。”林千沙直接曲解了他的意思,等他套上了衣服就大手一指门外,那意思很明显,快滚吧老子要换衣服了。
布鲁斯看了穿着超短红色真丝睡裙的林千沙,突然笑了。他可是半夜拜访过她很多次,而林千沙的睡相绝对不是属于很老实的那种,她肯定不知道自己在床上翻滚的样子有多迷人,就算看了这么多次布鲁斯还是觉得有些难以抵挡,这是事实,他不会不承认。
所以,布鲁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