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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感谢的话,不必以这种方式登门拜访。”面对态度180度转变的林千沙,布鲁斯有那么一瞬间的停顿。从接触她到现在,布鲁斯可不会再随便相信这个多变狡猾又深不可测的女人。
“我还没有说完,你急什么。”林千沙极其不淑女地翻了个白眼,“这是我欠你的,现在我们再来看你欠我的。你知道你昨晚上让我多狼狈吗?我的手臂到现在都很酸痛,别说拿枪了,就连拿支笔都不行,这是身体上的损失。”
“再加上精神上的,那可是我生命里第一次失败,这种感觉比别人捅你个十几刀都难受。鉴于你对我的报社还有点贡献,我们之间的恩怨就抵消了,我希望你以后别来找我麻烦,作为交换,这哥谭的土豪我是不会再光顾了。”林千沙摸了摸下巴,想了想,然后站了起来,“就这样,亲爱的,我不会管你蝙蝠侠是生是灭,你蝙蝠侠也别来管我猎人是死是活。”
说着,林千沙又一次地不等布鲁斯有所反应,轻快地翻窗而去。
布鲁斯沉默了,他微眯起眼,突然站起来,走到一个房间里,看着空空如也的保险柜,布鲁斯终于笑了起来。
那只狡猾的狐狸,话说的真好听,说什么一笔勾销?还是应该说不愧为国际大盗,来到一个有钱人的家,就一定会捞点油水再离开吗?难怪她会走得那么快,原来是怕他反应过来啊。
布鲁斯摇了摇头,想起林千沙那狡猾却带着异样风情的笑容,说不定那串原本属于他母亲的珍珠项链意外地很适合她的脖子。
不过嘛……布鲁斯摸了摸下巴,又想到了他最近收集的有关于克丽丝林,以及她的那家报社的资料。鼓励员工受贿其实是耍阴招,表面上对于哥谭警方大肆赞扬的报道,实质上是讽刺警方和犯人勾结……
布鲁斯不禁沉下眼,勾起了嘴角——这个亦正亦邪的克丽丝林……
才25点好感度啊……布鲁斯韦恩这家伙真是一块难啃的骨头。林千沙看着系统通知有些沮丧地摇摇头,不过好感度难增长倒是在情理之中,因为他还有一个一直喜欢的青梅竹马,瑞秋道斯。
从林千沙搜集的资料上看,这个瑞秋道斯是个在哥谭为数不多的正义人士,身为助理检察官的她最大梦想就是将所有的罪犯关进监狱,不过那些罪犯总能找到各种理由,譬如请一个心理医生来鉴定他的精神问题。按照法律,如果罪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是不能坐牢而应转移到精神病医院,所以,道斯小姐几乎没法将那些本来挺正常的罪犯送进监狱。
不过她还是在坚持不懈地与哥谭黑暗势力斗争,拒绝受贿。一个女人在哥谭公然站在了与大多数哥谭人敌对的位置,除了勇气可嘉之外,林千沙不得不感叹一句,她这过于正义的办法在哥谭是不适用的。也许换个城市可以,但在她周围人她的上司没有一个人的手是干净的情况下,她的叫嚷声过于微弱了。
更何况,哥谭的那些老大们,想要除掉她简直是易如反掌。
聪明、知性、富有正义感,简直沐浴在哥谭稀缺的阳光下的女性,是内心充满城府及阴暗的布鲁斯喜欢的类型?林千沙摸了摸下巴,随手将到手的珍珠项链上的追踪器扔掉,还是说,身处黑暗的布鲁斯渴望着靠近光明?或者,是因为那段儿时失去父母前,和瑞秋在一起的快乐无忧无虑的记忆,让布鲁斯特别珍惜她?
看来得不停地在布鲁斯面前刷存在感啊,要不然他很有可能就跟着瑞秋道斯小姐的石榴裙跑掉了,那么她找谁要剩下的这60点好感度?
看着自己手里厚厚一沓资料,林千沙挑了挑眉,直接将它们烧得一干二净。
第二天,林千沙走进报社,就发现自家原本在她强压下还算干净整洁的报社现在变得乱七八糟,不知从哪个废弃家具回收厂里弄来的木质无靠背椅子代替了原来的办公椅,咖啡机不见了,甚至连相机都只剩两台。
……这是遭遇小偷了吗?林千沙嘴角一抽,赶紧拉过现在荣升为明星记者的亨利:“搞什么啊,我们报社被小偷光顾了吗?”
“不是,老大,这是强尼提出来的馊主意,他说什么既然那个韦恩要来我们报社看看,那就把这地方弄得可怜一点,说不定他同情心泛上来,就会多丢给我们报社一点钱。”亨利愁眉苦脸回答。
林千沙一掌拍向自己的额头,她差点忘了这档子事,但这群吊丝的馊主意真……看到土豪就像见到狗粮的狗,立刻装可怜摇着尾巴吐着舌头跑到腿边,简直……太丢脸了,如果被那个腹黑的土豪知道了,指不定他会怎么嘲笑堂堂世界大盗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