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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在两千余年前早看透了这一点。叶子应该摈弃的恰是她开始所欢喜的,叶子所应该牢记的恰是她开始不去在意的。叶子是植物的一部分,她们的表达感情的方式和我们人类是不同的,她们完全按照上帝的旨意:你是尘土,并将归于尘土。而这是人类最厌倦的。至少康德这样认为。
我是叶子,家乡是根。
我的心理是很矛盾的,外面的生活很精彩,和很多的朋友谈天说地,住高楼大厦,开小车,身边不缺红颜知己,有钱孝敬父母,给他们买养老保险,各种保养品,蜂蜜,牦牛壮骨粉,脑白金,受乡里乡亲的夸奖;在公司里面有面子,没有见过孬脸子;可是每当一个人躺在床上;一种要马上回到家乡去的感觉就会钻心地涌上来;我觉得只有在那里心才是塌实的;才不会有空虚感;当然我知道这只是我一时的感觉罢了;在家呆的时间长了也会感到憋闷;但是我还是有很想回家看看的感觉。
端午、中秋、国庆节,总之,是个节日就会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在烟花爆竹的钝响声中,生活仿佛又重新开始了一样,小孩子捂起耳朵远远地闪在一边,脸颊上扬,一副惊恐状,生命就在这样恐惧与麻利中彰显,声音停止了,他们跑过去,围住余下的烟花筒观看,中年人步履匆匆地走过,心事重重,这个中年人就是我。我来到一座石桥上,一座再普通不过的石桥,没有名字,路面上铺摆着剥落的碎石子,上面还几个外地来的农民工,他们和我一样带着发财梦来到了这里,但是他们的运气没有我好,从他们的穿着上看的出来。我们的心情可能是一样的,在他乡人合家欢乐时,一种孤独感油然而生,单纯而无知的人会失声哭泣,单纯而深刻的人会凝望故里,冥想人生。我没有哭泣,并不代表我的深刻,这是习惯,我没有哭泣的习惯。我站在那里什么也没有想,只是不断地观望竞飞的烟花,桥上其他的人走尽了,我突然做出了一个决定:回家看看。我做出的必须实行的决定并不多,这是其中一个。
回到了家里,我住在耳房里,三米宽,六米长,五米高,水泥板顶,墙壁粉刷的雪白,里面放有两袋玉米,每袋约五十斤,一把老虎钳子放在窗台上,靠窗的墙下是一台抽水机,旁边有一段梅红色软皮细水管,地面不太干净,有灰尘。床也是很简单的结构,桐木支架上面放有四块四公分厚一尺长的桐木板。木头是最好的家具材料,冬暖夏凉。就是这样,小的时候就是不太爱干净,被子从来没有折过,脸从来没有用香皂洗过,头发从来用过洗发水,书本从来是卷角的,我完全的放松了自己,把领带扔到深红色衣柜上,那夜,我睡的很香。
第二天是麻雀把我唤醒的,古代人只知道雄鸡一叫天下白,其实麻雀比雄鸡更能掌握时间的变化,它们总是在天还有一丝黑色太阳还没有出来的时候出巢,站在枝头上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清清嗓子,振奋一下精神,把人们聒噪醒,好从他们掉失的食物中寻找自己要的。动物界特别是鸟类,没有懒汉,没有一只睡眼惺忪的小鸟,斑鸠、喜鹊、老鸹在很冷的冬天也会早早的出来觅食,喜鹊的叫声就是人们的笑声,怪不得人们把遇到喜鹊的叫声作为喜讯的征兆呢,只要起的早勤下地,每天都可以听到喜鹊的叫声。听到麻雀声,我的心一下子回到了童年,那时候自己很爱麻雀,经常想办法捉它,学了鲁迅的《闰土》,就知道在雪地里扫出一片空地,支起一个筐子,在里面撒些秕谷,等待它们上当。又听大人们说,麻雀的脑浆可以用来治疗冻疮,于是我会用石头砸开它们的脑袋,把带血的脑浆涂在痒肿的手面上,结果自己心里很难过,七八岁吧!就已经觉得自己在做一件罪恶恶心的事了。从那以后,我再没有想过捕捉麻雀,连可爱的斑鸠我也很打主意了。小的时候,很想想一些小动物玩,而农村最多的动物就是麻雀,养麻雀是最方便的了,然而麻雀是一种很犟的动物,一天,我逮到了一只,给它做了舒适的窝,一个半米方形硬纸箱,里面铺有碎麦秸杆,还放了少量的麦子,把它放进去,第二天它死掉了。不知道为什么它不要我给它铺设的舒适的巢,我为它感到惋惜,它为什么不享受我给它带来的好处呢?我不懂。小时的伙伴告诉我说麻雀是最勇敢也是最知道疼爱子女的动物,如果谁掏走了他们的孩子,它们会跟随谁一直念咒语,一直到口干舌燥累死为止。只从我不再惦记麻雀之后,院前槐树上的斑鸠巢就成了我新的目标。也就是说它替代了麻雀在我心目中的位置。那棵槐树是村里面最高的,叶子也最茂盛,顶端的枝杈上搭建着一个小型的巢窝,叫声暴露了住所,在阳光充足的时候,我透过层层的叶片和枝条可以隐约地看到浓密的一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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