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野子之死(第2/3 页)
中所有的事要凭感觉。没错,一百三十米的靶子虽然不小,但是看不到上面的环数。一个轮廓,一个感觉,加上对风力的判断,就是他们之间的胜负因素。
经过了一个小时的射击,三人过去看成绩,结果龟山为最后一名,于是另外两人笑着回去准备晚餐的烧烤,龟山则开始在山林中找箭。
没错,有读者已经可以猜出来了,龟山很快就找到了野子的尸体。野子距离靶子大约十二米左右,她身上中了十二箭。法医在解剖后难以下定论,有三个中箭部位都为致命伤,巧合的是,警方提样后发现,龟山、清水和大岛三人各命中了野子要害一箭。
从现场地形看,土路的一边是高低不平,还残留早年人工开发种植红薯的地。另外一边是灌木树林,非常杂乱。野子是背靠这一棵树,正面面对靶子方向死亡的,因为野子所在位置低于土路,加之野子身穿素衣和树林杂乱,所以在摆设箭靶的时候并没有人看见她。
野子先被判定是自杀,野子口袋中有自己签名的遗书,承认了自己想诈骗保险的想法,向东唐人道歉,以死谢罪。她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背靠着树等待死亡。法医检验认为,野子服用的安眠药剂量不足以让其致死,致死的原因还是箭。
有人要跳楼自杀,跳下来在空中被人一枪杀了,也算杀人罪。
龟山、清水和大岛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他们是大学同学,弓道社团的成员。他们的家庭在多数的周六都会到东湖湖边野营,小孩子们在湖边草地玩耍,大点的孩子可以钓鱼,妻子们聊天,看孩子,享受生活。丈夫们自然是比赛射箭去了。
警方相信,镜头利用三人杀死了野子,但是警方没有证据证明是镜头利用三人杀死野子。据说三人有可能被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
没错,读者又猜对了,曹云成为了三名嫌疑人中某位倒霉蛋的律师。
野子在法国是有亲人的,亲人可以要求三人民事赔偿,但是首先必须进行刑事调查和诉讼。
……
聘请曹云的是嫌疑人龟山,他因为有良好的背景,无犯罪记录,所以被允许保释,保释他的就是曹云。良好的背景指的是龟山的经济情况,家庭情况,并不是指后台。保释听证会很简单,曹云说明了龟山的情况,法官同意龟山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取保候审。
现在是下午三点左右,曹云和自己的打杂助理陆一航在龟山的家,龟山夫妻坐在对面沙发,颇为焦虑的等待,等待曹云和陆一航把资料和文件看完。外人,就算业内人对正在侦查中的案件也不可能知道太多,除非是嫌疑人的律师。曹云也是刚拿到这些警方提供的材料。作为律师,他是可以浏览全部现场照片和资料。要求是不得外泄,如果曹云将材料透露给媒体,那会惹大麻烦。
看了一个多小时的资料,曹云进入洗手间,用水冲脸,再用纸巾擦干水,最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两位,情况基本了解了。本案包含了刑事和民事,我一一给你们分析一下。”资料上目前只有法证,法医的报告,还没有办案民警针对本案的调查资料。
曹云道:“从刑事角度来说,我们还是比较有利的,因为警方目前无法断定是谁导致了野子的死亡。另外,警方应该也在调查野子是不是被外人安排了现场。这种案子的辩护策略很简单。刑事角度来说,你们三人都有杀死野子的可能,检察官很难以过失导致他人死亡起诉你们,因为你们不存在合谋的可能,既然你们三人非同案犯,导致野子死亡的人只有一位。警方无法辨认是谁导致野子死亡,所以检察官告不了。”
曹云道:“我首先担心的是警方控告你们过失伤人,客观条件都成立,你们在不是训练场的地方进行了射击,并且没有设立任何警告标牌和标识。按照正常来说,罪名成立的话三个月到三年的刑期。”不能肯定谁杀死野子,但是能肯定三人伤到了野子。
曹云道:“我最担心检察官坚持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控诉。”
龟山妻子不明白:“曹律师,你前面说检察官告不了。”
曹云道:“检察官目的不是为了告三人过失致人死亡,而是要在庭审中把罪名升级。我不知道检察官有没有注意到,就我的角度来看,本案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别着急,听我说完。”
曹云安抚了有些激动的龟山,道:“你们射箭所在的地点,并没有被纳入无人区中,不排除有人出没的可能。加之东湖就在附近,考虑到道路不远,游客或者是经过的车辆司乘人员有可能到树林里解手。你们三人持有可以夺取他人生命的武器,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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