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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的张占国与妻子协议离婚,并领了离婚证,在法律上二人已经没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了彼此的夫妻名分,二人均可以与他人恋爱或再婚。假离婚只是二人间的私下约定,没有任何效力。一旦一方违背其约定,另一方得不到法律保护,所以弄假成真的离婚最终骗不了别人,只能骗自己。以离婚逃债的算盘也未必能如意,因为债权人的债权并不因双方离婚而丧失,债权人仍可向其共同债务人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玩弄假离婚,最后以假成真,生出麻烦事,此例太多,应引起人们重视。
案例警示:
(1)法律不是游戏
法律本身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强制性的特点,它不仅规范了人们的权利、义务,还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它不是人们手中的玩具,可以随意玩弄。任何一种法律行为都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跟随,如果要打法律这张牌,可要想明白:要保护的利益正当不正当?行为正当不正当?千万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弄巧成拙。
(2)生活不是儿戏
生和死之间有一段距离,这便是人生,如何走过这段距离就叫做生活。现实的生活不是小孩过家家,不可随心所欲。人如果没有认真的生活态度,不脚踏实地地面对社会,处处想投机取巧、占尽便宜、处心积虑地算计他人,必反受其害。
(3)生活不能斗气
生活阅历丰富的人就会懂得,人生中可能会被骗、被愚弄,吃亏上当受损失在所难免。但无论如何不可因此丧失理智、不择手段地图报复而后快。愤怒这个武器有奇妙的效用,所有的武器都由人类使用,唯独这个武器是它在使用我们。愤怒时,人们往往不是毁灭他人,就是毁灭自己。所以,当愤怒临头时,它会先将你理智的灯吹熄,然后催你一路撕杀,直到你轰然倒下。所以,在考虑解决突发的、重大的问题时,必须将脉搏降慢、心平气和、头脑冷静。也许人的感情、财富和某些利益失去时,正是新局面的开始。其实,谁也不知道我们拥有的一切,会在什么时候失去,但只要拥有生命,就还将会拥有一切。不可为身外得失去争斗、去报复、去泄愤,不可目空一切,无视法律和道德。人的幸福,不在于富有而在于愉快安稳。这正像时钟一样,它的完美不在于走得快,而在于走得准。
婚姻家庭 婚姻无效应当解除无效婚姻不受保护
小忠与园园到婚姻登记机关申办结婚登记时,因园园未到法定婚龄而被拒绝。后来,小忠将园园的出生年龄改大了3岁,骗过婚姻登记机关后领取了结婚证。2年后,园园遭遇车祸身亡,小忠将3�5万元的赔偿款中的1�5万给了园园的父母,自己留下2万元。此举引起园园父母的不满,将小忠告到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忠与园园虽办了结婚登记,但因园园登记时未到法定婚龄,该婚姻关系依法无效,园园的车祸赔偿款属于其个人遗产,完全应由其父母继承,因此法院判决小忠将2万元赔偿款退给园园的父母。
法律聚焦:无效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我国《婚姻法》第6条、第7条分别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由此可见,为什么小忠领了结婚证,却失掉了丈夫的身份,失去了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因为他与园园的婚姻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谁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