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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残照,余晖映红天际,漫天红霞着染映照,都城仿佛镀上一层淡淡血红。
傍晚,街道。行人熙来攘往。
拥挤人流中一个瘦弱削小的身影奋力挤出,蓬松乱,脸颊面黄肌瘦颇显萎靡困顿,一双沉寂灰暗的眼睛丝毫不见孩童该有的活力神采,上身破旧粗布黄衫褴褛不整,下身泛白的衣裤补了又补堪勘遮掩,脚底一双“面目全非”烂布鞋,如此装束,一望即知邋遢小乞丐。
身边的路人偶尔低头瞥见者,无不皱眉遮鼻侧目,眼露鄙夷厌恶之色,纷纷朝外挤退,犹如逃避瘟神一般。
如此一来,路反而走得轻松自在,居远峰越觉得心酸。他的形象有损市容、难登大雅之堂,但不至于造成众人集体侧目遮鼻的轰动效果。
他对此早有所料,昨天夜里冒着春光外泄的风险和风寒,在小河边将身子洗涮干净,一身破旧乞丐套装差点搓破。
“唉,白费感情,独增伤感。”居远峰望了望天色即将入暮,心中一紧,他必须赶在天黑之前走到本地最大的客栈,否则又将是一个难熬的晚上。
在兀自伤感中,一座老大的酒楼已然落在视线,当街而立。居远峰刚舒口气,肚子却不争气咕咕出抗议声响,摸了摸一天未曾进食的空腹,望向“悦来客栈”四个金光闪闪,旌旗招展,酒旗飘飘的酒楼,嘴角瞥了瞥露出一丝涩涩苦笑。
悦来客栈称之为本地最有名头、够气派的酒家,迁人墨客少不得舞文弄墨、登高而赋;江湖英豪尽情把酒言欢、快意恩仇。悦来客栈闻名远播却很少因鱼龙混杂的来客聚居变成麻烦闹事之所,盖因传闻客栈幕后老板大有来头。
客栈生意红火,片刻间,来往进出客栈的人不下十位,人人衣着华丽,非富即贵。居远峰嘴角一撇嘴屁股向后,蹲坐客栈大门左侧离门槛约莫三四步的距离,摆出工具——干净的破碗。
初秋的天气令人心旷神怡,连着他今日的收获颇丰,听着铜板叮当叮当敲击破碗的声音,果腹之物终有着落,面色反越黯然,眼眶之中隐隐噙着泪光,泫然欲滴。
居远峰两眼失神凝视破碗,泪眼朦胧中,破碎碗口白皙碗底似乎一分为二变成梦中熟悉、慈爱的脸庞,如今只能在脑海中描摹刻画。泪水不受控制的溢流而下,顺着清秀的脸颊,划过一条湿润的痕迹。
或许是出于悲情无声之泪感染了过往行人,叮当声越频繁,破碗里已不下十几文。切莫以为他随意盘脚就坐,这个位置始可是很讲究的,为此,他可是颇费一番心思。曾经不明原由,平白无故遭到冷眼歧视、拳脚相加。
经历太多,便从中悟出门道,他现距大门左侧客人右手边约莫三四步的地方是个理想的行乞位置。那些想施舍的人,顺着右手,不会在乎多走三四步;看行乞行当稍不顺眼之人,三四步的距离,昂阔步的余光难及也懒得走,不会刻意为难他。换作一步之内,触手可及,一身寒碜装束自然落在他们眼内,心情大坏,稍不顺眼莫名变成碍眼。
凡是无绝对,遇到安着恶意消遣或者存心戏谑侮辱的,三四步根本不算什么,只要还在他们的视线里,那就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定要拔之而后快。
正在失神之际,眼前忽现十多只赤足,居远峰抬头瞧见六七个年龄相仿与自己同样装束的小叫花,气势汹汹冷眼斜睨。
为一人年纪稍大个头较为粗壮,一副趾高气扬模样,眼睛咕噜一转,冲着他吼道:“小子,竟敢在我们的地盘抢饭碗?”
一个声音道:“大哥,看,碗里的十多文铜钱。”眼里露出贪婪窃喜神色。另一个低声道:“大哥,这小子很面生,可能是外地来。”
那个叫大哥的人微微点头,目光习惯性左右瞄了一眼,眼里闪过一丝诡谲得色,冷笑道:“小子,来到我们的地头没有跟我说一声就乞讨,摆明了抢我们大伙的饭碗吗?兄弟们,你们说该怎么办?嘿嘿。”
见他闷不吭声,大哥不耐烦地怒吼:“他娘的,你聋了还是哑了?再不说话,小爷不客气啦!”跟在大哥身后的小叫花按捺不住,纷纷摩拳擦掌。
“好,让你知道我的厉害!”大哥大感威信受辱,往前一步跟上一脚,风声突起。
破碗从脸颊边斜斜掠过带着一丝猩红,“叮”一声脆响,碗头磕到凸棱墙角仅仅摔掉一道边,大哥趾高气扬的脸上立时显露难堪,即刻将罪魁祸的帽子扣在这不识相的小子头上。
大概是破碗命硬或者是小叫花怕弄疼自己没有使上劲,毕竟是个瓷制品不是一堆草,赤着脚还敢使劲,那不是给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