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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不会那么巧吧?”
“所以说你遇到个蛇精病啊。”
一阵沉默。
张涛说:“赶紧别干了回北京吧,哥给你在出版社找了一份好工作。”
“出版社还有好工作啊?”
“你怎么说话呢?”张涛笑了笑:“这样你就可以每天看见我了,我们就可以每天在一起啦。难道你不想我吗?”
林初童抱着手机,脸蛋难得红扑扑的,“我想你想的都快想不起来了。”
张涛笑声爽朗:“那就快点把工作辞了,回北京看我长什么样。”
林初童抱着深深的愧疚和对两万块大洋的浓浓不舍,给新主子做了一大桌好吃的,伺候他沐浴更衣,用膳就寝。
就在陈先生掀开被子准备滚进去的时候,林初童咬一咬牙:“对不起,我想辞职。”
十天的相处,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然这个陈先生神经兮兮的长得又难看,但仍不失一位文人骚客的儒雅气度,虽然挑剔但嘴硬心软,虽然傲娇但蠢萌可爱,说话还温温柔柔的,除了脑筋不好,优点还是蛮多的,这样一想,林初童都有点舍不得了。
再加上此时此刻,他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扒拉扒拉出一大摞毛爷爷约莫五千多,给她作为十天的工资时,她简直舍不得的要哭了。
陈先生还说:“你做的菜很好吃,作为一个男孩子,已经很难得了。”
林初童的伤感细胞被杀了个片甲不留:慢走不送!
离开别墅已经很远了,林初童还是停下了自行车,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悬崖峭壁之上的独栋别墅,海面上,云堆里的朝阳才微微掀起一条金缝,这山海之间的奇幻建筑宛若童话中的皇宫一样精美雄伟。天天忙着干活,都忘了站在阳台上看看日出,享受一下有钱人的海景房,真是可惜啊可惜。
林初童深吸一口气,踩着她的破自行车下山了。
刚出山口,迎面就急速飞驰过来一部跑车,车灯亮的刺眼,照的四周形同白昼,像把劈开黑夜的利剑一般,直直朝林初童冲过来,却不见减速。
凶险万分的一瞬,林初童吓得都不知道应该把车龙头往那边摆,直接的后果就是“嘭”的一声,她狠狠地摔倒了,而这辆车也“吱”的一声,停了下来。
车灯暗了一点,是一辆白色玛莎拉蒂跑车,车门打开了,并没有恶俗的走下帅哥啊总裁啊什么的,而是一个女人,足蹬十厘米超细跟皮鞋,美腿纤长饱满,林初童不敢往上看,连忙捂住双眼:“规矩我懂!我没事!我没看见你的脸,放过我行不行?赶紧开车走吧!”
接着扭头往一旁爬开了。
恐怖的是这双红色高跟鞋却径直跟着她来了,这女人的嗓音听起来还有点耳熟:“你没事吧?”
林初童这才抬头看过去,这纤若细柳的小蛮腰呀,这C罩杯的大波妹子呀,看脸——
呃!?
苏怡!
传说中的王牌作家经纪人,博大文学CEO,享誉业界的人中翘楚,拥有强大的娱乐资源和媒体资源的文学界操盘手,苏怡!
她是林初童的女神、偶像,她亲手打造和捧红的网络大神一个比一个赚钱,而最大的一棵摇钱树,就是被业界称之为传说的码字机器,网络作家之王——苏公子。
苏怡和苏公子曾是业界饱受赞誉的金童玉女。传说他们相识于北大,共赴美国留学时,苏怡开始了自己第一本小说的创作,可惜文笔实在太烂,数据冷成了渣,这第一本小说也就成了最后一本。
当时她为自己取了个很爷们儿的笔名,叫苏公子,可惜写出来的文实在太小言太玛丽苏,不符合当时玄幻小说读者们的胃口,而真正的苏公子为了安慰苏怡,就借用她的笔名发表了自己高中时无聊创作的一篇短小精炼的仙侠文,没想到,一文激起千层浪,他自此踏上了大神的不归路。
往后就是林初童熟烂于心的金童玉女的故事了。苏公子负责写作,苏怡擅长营销,两人搭配的天衣无缝,博大文学最初是由苏公子建立的,但它的壮大很大程度归功于苏怡的成功运作,可惜年初苏怡传出了婚讯,另一半却不是苏公子,真可谓:女朋友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
林初童一度以苏女神为典范,YY张涛和自己也能成就第二个神话,但神话之所以称之为神话,是因为神话是不可以复制的,林初童没成为作家只成了作家助理,张涛没当上总编一直只是个小编编。
如今女神惊现眼前,林初童只差没被她强大的御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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