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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留在家里,还在接客时把他锁在壁橱里。刚开始小达利安又哭又闹,于是她塞上他的嘴,直到他学会保持安静。他在禁闭期间尿了裤子就会挨揍。被捕后的那天早晨,她向分局的一位警官报告说她的孩子独自在家,社会福利人员确实因此带走了他,他由于无人照看而成为州政府的受监护人。她认轻罪服刑六十天后出狱,却没有出席儿子的任何一次监护权听证会。她抛弃达利安,继续在各个城市积累被捕记录——旧金山、洛杉矶、底特律。后来她也许改邪归正,因为一九九六年以后就没消息了。她当时大约四十到四十五岁,有可能和许多惯犯一样,年纪渐长,厌倦了职业罪犯的紧张生活。也可能已经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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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戴着耳机听着磁带在车上睡着了。我做了些古怪的梦,被耳机线勒醒后忘了个干净,到纽约时已经筋疲力尽。可是,这一天还没过完。我从地铁站走回家,看见一个像是卧底警察的家伙走出一辆像是卧底警车的轿车。车是黑色的雪佛兰,男人身穿黑色大衣、海军蓝正装、白衬衫和红领带,但不是硬汉条子那种类型。他看上去很精明,戴无框眼镜,嘴唇抿得很紧,脸上皱纹交错。他开始花白的黑发向后梳,对警察来说有点长。我突然毫无理由地惊恐起来,尽管我不停地对自己说你没有做过任何错事,但不知为何在我内心深处,还是有几分矇眬但无法驱散的罪恶感。
“布洛赫?”他问。
“对。”我平静地说。
“我是汤斯特别探员。”
“什么事?”他向我出示证件,但我只看了一眼。我在网上搜索资料时见过这个名字,对他的面容也略略眼熟:他是逮捕克雷的联邦调查局探员。
“能给我一分钟吗?”他说。
“没问题。”我尽量用低沉的声音说,“上楼去喝杯咖啡?”
“没时间。今晚我要飞孟菲斯。你要是不介意,咱们在我的车里谈吧。”他打开轿车后门,没有等着看我到底介不介意。我当然介意,但还是坐了进去,他跟着在我身旁坐下。驾驶座上的探员下车,方便我们私下谈话,也可能是不想目击我被折磨。
“书写得怎么样了?”他问。我和他直视彼此,像是坐在露天汽车影院里。
“挺好。”我说,“多谢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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