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第3/4 页)
楚我为什么要再次探访克雷。他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写书,也没有理由要见我,他已经利用完了我,而且是我把他往死路上推了一把。可是,我凭直觉知道他愿意见我,而我也没猜错。作为他本人的历险故事的主题和真正作者,他的自尊和自负都要求他必须这么做。就算我不再为他写故事,我依然是他的捉刀人,现在更是他唯一的读者。但是,故事还不完整,我想知道结局,哪怕这本书永远不会被写出来也一样。
就这样,我又在那个我几乎住不起的烂旅馆凑合了一夜,吃了个潮乎乎的总汇三明治,在隆隆车声中半梦半醒地睡觉。我在访客等待区徘徊。我曾在这里见过弗洛斯基,弗洛斯基的律师恐怕很快就要在这儿等着见身处死囚区的她了。我去售货机上买了个陈年士力架。狱警带我进去。
克雷显得老了、瘦了,头发更花白了,但并不显得害怕,甚至谈不上不开心。
他看见我,喊道:“好啊!”露出灿烂的笑容,举起戴手铐的双手打招呼。他坐回椅子里,跷起腿,像是在等待饭后咖啡,或者接受杰·雷诺的访问,只是脑子一热穿了橘红色的连体服而已。他似乎并不特别担心即将死去,虽说他上诉了十来年,还和母亲演了那么一场好戏;母亲很可能因为他要被判处死刑,他对此似乎也没什么感觉。他连看见我都不生气。他似乎很想聊天。
他说得很清楚:无论他说什么,我反正都用不上。之前的合同就算刚开始确实合法,现在也已经作废。他对外仍旧否认所有罪行,还通过公设律师特别发表声明说他是无辜的,一切与此相反的说法都是谎言。我没带录音机,也没有笔记本。不管我写什么,都会被认为是虚构的。
我说我明白。于是他开始讲述,我默默聆听。他一直说到警卫出现、我不得不离开才停下。
74
我杀的第一个活物是只沙鼠。也可能是豚鼠。我不记得两者的区别了。小动物的主人是另一个寄养儿童。一个女孩,叫贝茨。格雷琴夫人很喜欢她。她比较喜欢女孩,因为她说女孩爱干净。总之贝茨有只沙鼠——或者豚鼠。还是仓鼠?对,是仓鼠。仓鼠活在玻璃缸里,有个轮子当玩具,缸底垫着松木屑接小粪球,还有个带金属小喷嘴的饮水瓶。贝茨是个自私鬼,年龄比我大。我好像七岁还是八岁。我在寄养机构已经待了两三年。每个寄养父母都有最喜欢的孩子,但从来轮不到我。好吧,有些男人挺喜欢我。反正贝茨本来可以让我玩仓鼠的,让我抚爱它,但她从来不允许。
有一天放学后她留下排练话剧。好像是《安妮》。格雷琴夫人在院子里喝酒。她的男人还没下班。我溜进去,取出仓鼠,放在我的大腿上抚摸。我还记得它有多么柔软,你的手像是放在了貂皮手套里,两只黑色的眼睛像是纽扣。想象一下它们能看见什么真是很有意思,对吧?它的小小大脑、小小意识,透过针尖大的小眼睛看世界,转着仓鼠的那些小念头?小小的生命,和你我一样,和万事万物一样。很难不这么想,对吧?告诉你我是怎么看的吧。就像浪头退去后的沙滩。无论是大海本身,还是海里的一个浪头,还是沙滩上留下的一汪水,还是小贝壳里的一滴水,水永远是同样的水。我记得我怎么抚摸那只仓鼠——唐尼,好像是这个名字——感觉小小的心脏跳得那么剧烈,我忍不住加大了手上的力气,想着我有多么憎恨贝茨,感觉小小的骨头在我手里断裂,我使劲捏下去,直到它的心脏停止跳动。我把尸体放回玻璃缸里,放在转轮上,然后出去玩耍。贝茨发现仓鼠死了,大家都以为它是在转轮上奔跑时突发了心脏病。我们把它埋在屋后的小树林里。
你应该已经知道——或者猜到了,我母亲和我一直保持着联系,并没有中断多久。她找到我,我们偷偷见面。一段违法的亲情。放学后她带我去吃冰激凌,或者我撒谎说和朋友去看电影,其实是和她去的。当然了,她还在站街,接客,带男人回她的住处。有时候我等在外面,后来她租了套小公寓,我就在厨房等。有时候我趴在门缝上看。事情就这么持续到我十六岁——也可能是十七岁,高中最后一年。我母亲带了个嫖客回家,他揍得我母亲满地乱爬。这倒不是新鲜事。不消说,她不怕裸露身体。她换衣服或洗完澡出来时我经常见到她身上有各种瘀青。我觉得她挺喜欢这样。我见过男人打她,挨打让她性欲高涨。但这次有点失控。我听见她惨叫咒骂还击,有什么东西砸碎了。我打开门,看见她在流鼻血。那男人是个大块头,至少高六英尺,体重两百磅,铆足了力气打她的脸,打得她飞起来,嘴里吐血。刚开始我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当时我还小。然后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