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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了一声,扬长而去。
走了一段,我忽然感觉身上少了些什么。我一摸,怀里的那串铜钱不见了。对了,少了铜钱撞击的“叮叮”悦耳声。我醒悟过来,一定是刚才那个壮汉在一撞之间把我的钱偷走了。我的头皮一下子发涨起来,怎么向爹爹交待呢?
天色渐渐发暗,我蹲在一座大宅院的犄角里,手托着下巴发呆,肚子则饿得咕咕叫。
一阵清香顺着风吹进我的鼻孔里。
“怎么,小孩,钱丢了不敢回家了?”
她叫我小孩,可是她看上去比我还小。
“怎么?叫你小孩还不服气?铁牛是这城里的惯偷,只有你这种小毛孩才让他得手。”
她的眼睛很清澈,象两汪清泉,宅院外的灯笼虽然灯光昏暗,但我依然能看清她如墨的乌发和赛雪的肌肤。
刚才那阵清香是从她身上飘过来的。
她看我不说话,便轻轻露齿一笑:“好强的孩子,好吧,既然这事让我知道了,我岂有不行侠仗义之理。”
行侠仗义这四个字从她的嘴里吐出来,带着玩笑的味道,她是把这一切当做一场快乐的江湖游戏了。
只见她口中发出一声长长的独特的呼哨,不一会儿,一个穿着蓝色绸杉,外貌英俊的少年急急赶来。她附在少年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少年又匆匆离去。半个时辰之后,少年重又返回,他把一串铜钱扔给我。不待我说声谢谢,少年携着她的手转身离去。夜风中传来他们的开心的私语:“我把铁牛好好地教训了一顿……”
从那时起又过了十年。
她已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师傅,我想做一匹空前绝后的上好青玉绸缎。”
“我只织粗布,不懂得什么绸缎。”
她的手中金光一闪,一根小小的金针在她掌心里煜煜生辉。
“三个月前,我来郊外打猎,发现了这个。”她掂了掂手中的金针,“金针的传人必能做出空前绝后的上好绸缎。”她镇静地说,认定了我无法拒绝她。
“姑娘,这匹青玉锻真地对你很重要吗?”我问。
“是的。”她的脸上泛起光泽,“两个月后,我的末婚夫要回来了。三年前,他遵从爹爹的意思,到江湖中游历。”一抹红霞飞上她的脸庞,“据他信中说,和他一起回来了,还会有数十位武林人士。江湖中大名鼎鼎的少年侠士李慕白也会和他一起回来。”
“两个月后,你到我这里取货。”我听见自已淡淡地说。
一篷金针在清澈的空气中掠过,地上堆满了飞虫的尸体。我的技艺始终欠缺一成。这一成,是生与死的区别,是成与败的分界。看着自已颤抖的手,我明白,从今天起,我必须戒酒了。
失去酒精镇定的第一天,我的全身发抖,饮食无味,胃里不断泛起酸酸的液体,我强忍着。第二天、第三天……第八天,我用布带勒紧瘦了一圈的腰身,气定神凝,金针闪过,二三十只飞虫纷纷落下,在地上蠕爬不已。
掘地三尺,我从地下起出那个小小的金匣子。打开,里面黑瘦的虫身已经僵硬不动,我差点都要怀疑它已经死了。用金针深深刺入左手大拇指,一颗颗殷红的鲜血滚落匣中,滴在虫身上。半刻之后,鲜血完全渗入虫身下,这只沉睡地下十多年的蚕蛊饱胀起来,恢复了生机。每天一根手指的鲜血,十指刺遍以后,蚕蛊终于变得白白胖胖,除了个头略长,乍一看与一般吐丝的蚕无异。
第十八天上头,我推开通往后山的门。绕过那片荆棘丛,再步行十里的山路,初春中,一棵巨大的桑树奇异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这棵树是爹爹十多年前种下的,直到他过世前,我才明白它的用途。桑树的叶子十分巨大,一片足有脸盆大小,这是从遥远的域外引进来的种,中原只此一棵。我把蚕蛊放在其中一片桑叶上,静静地看了一会它啃啮桑叶,转身下山。
第二天,我再上山,只见整棵桑树上爬满了密密的蚕,它们全是被蚕蛊召唤来的。我认真剔除了其中个头瘦小、不够强健的,在每片桑叶上只留下了一只。一篷金针在叶片中飞过,每一只蚕都在忘我地啃食着桑叶,它们的尾部都被我的金针牢牢钉住,它们的活动范围只限于这片桑叶,嘴边的桑叶啃完了,想要吃到更多的桑叶,它们只能依靠身体的成长和自身不断延展身体的努力才能达到目的。不多也不少,它们的一生,只有这一片桑叶为食。多则日后蚕丝过粘过稠,用这种蚕丝织成的绸锻太滞重;少呢丝又会缺乏韧性,成绸则太单薄。
二十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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