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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应该不会出现在他身上吧,应该是我多想了。”
不巧被高宇听到了,睁开眼看向诺兰,“什么不会出现在他身上?!”
诺兰想了想,还是开玩笑的问道:“你最近没有什么不舒服,或者是觉得不习惯的地方吗?”
“没有啊?怎么这么问?!” 高宇奇怪的看着诺兰,“你怎么突然关心起我了?”
“没有就好,只是怕你状态不好影响我们的拍摄。” 看到高宇一副不知所云的样子,诺兰只能是相信自己猜测是错误的了。
对于诺兰的回答,高宇只能报以无语,拍摄这么长时间,自己状态只能说越来越好。影响拍摄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这不是自傲,而是绝对的自信。
而这自信则是来源于自己对自己对“小丑”这个角色的绝对驾驭。甚至有的时候,高宇都举得自己就是“小丑”。。。。。。
。。。。。。
这次来香港的拍摄并不会很久,大概持续一周左右,应该就结束了。不过取景倒是花费了一番功夫。在中环至半山自动扶梯、皇后大道、中环中心及国际金融中心等地取景。第一集位于哥谭市Narrow岛的样貌来自香港九龙寨城。
不过似乎拍摄过程也不是那么顺利,就在剧组打算开拍时,却迎来了香港政府,。香港政府特别关切此电影拍摄时可能所造成的噪音污染和交通堵塞问题。
不得不说,在香港确实比内地民主意识要好得多,要是在内地,有这样机会,那些房地产商还不挤破脑袋,管你扰不扰民。
最后没办法,剧组以信件回复香港市民,保证拍摄时造成的分贝大约只跟公车所发出的噪音一样。这才渐渐平息了下来。
同时环境保护份子批评片商为了营造气氛与视觉效果,租下河岸旁的大楼开了整夜的灯,是浪费能源的行为。让诺兰很是无奈。
最后高宇还是偷偷出手了,摆平了那些瞎嚷嚷的家伙。当然,还是由香港政府出面声明的。
不过,另一件事情倒是让高宇起了兴趣。
港星陈冠希将客串《黑暗骑士》,有意思的是,只有三秒钟。。。。。
☆、第三十七章 三秒钟的客串
第三十七章 三秒钟的客串
再过一年,冠希哥的大名恐怕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许多的屌丝都视程冠希为榜样,直言:“冠希哥乃我辈之开模,男人之典范。我等头破血流,也要向冠希哥看奇。”
当高宇见到冠希哥的时候,着实细细的看了冠希哥几眼。长得确实挺帅,本身家里就有亿万资产傍身。难道这就是让众女星竞相拜倒的“原因”?
2002年参演《无间道》,开始被人们熟知,2006年9月陈冠希在《狗咬狗》中的表演非常成功,在第九届多维尔亚洲电影节获电影节亚洲动作单元最佳影片奖,并入围东京电影节。而后参演的好莱坞电影《不死咒怨2》上映,在北美上映的第一个周末就收获了2200万美元的成绩。(其实也就是几秒钟的镜头,港媒们也是没什么节操)
这些成绩如果看起来似乎很辉煌,知名度也是急速蹿升。但更多的确实拜绯闻所赐。艺人靠绯闻炒作那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偶尔为之,用来提升自己的人气倒也算是一种手段。但是成天靠着绯闻在娱乐圈里名声大澡。时间长了,本身就会让其他人怀疑其本身人品的问题。
不过这些问题只是高宇自己在心里想想而已,对方虽说也是演员兼歌手,但是更高宇那可以说完全就是在一条平行线上。两人也完全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可这次程冠希的“三秒钟”参与,竟然被好事的港媒宣称冠希哥主演了《黑暗骑士》,与弗里曼主演对手戏。号称是“无间道”的内奸,而且越炒越热,许多无中生有的事情接踵而来。
好吧,对于港媒这样的无节操,很多网友表示“无力吐槽”,用一位网友的话来说:这尼玛三秒钟的露面也叫主演,也能喝弗里曼大叔演对手戏?
但《黑暗骑士》的剧组,并没发表任何的看法,用诺兰的话来说,免费帮我们宣传着电影,何乐而不为呢?!
剧情讲述的是真正的奸角“小丑”希斯·莱杰打劫银行得来巨款,而身处香港的一名韩国人专门为他们洗黑钱,蝙蝠侠的友人弗里曼为跟对方见面来到香港,正好在大厦大堂遇上陈冠希,与目标人物见面前,陈冠希便要求弗里曼留下手机,一闪即逝,连配角都算不上。
真不知道港媒门哪来的信心,睁着眼睛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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