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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告罪了。”话说得非常清楚了,不想报社、杂志社或电视台关门大吉的话,就尽快把那个“可靠消息来源”供出来吧!
“郁总裁,您还没回答为何十月二十日那天,萧小姐会出现在甄选现场,而且何律师也当众宣布她是那次面试的录取者。”另一名记者提醒。
萧影出现在甄选现场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至少有两百八十四个人可以证明,不像委托人,只有何律师一人知道真相,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众人存疑,也苦无证据。
“之前我曾说明了我与萧影开始交往的原因,可她并不是一下子就答应的,而是在十月十九日那天,院方要求她先结清费用,但她当时已经山穷水尽,那时她想到我开出的条件,不得已才打电话给我,答应了我的提议。
“她向我借了五十万,打算用这笔钱付清妹妹的医药费和后续的手术费用,原本我是打算隔天,也就是二十日那天送去给她,但她却坚持要写借据,为了安她的心,我找了好友何律师,心想这么具有权威的人应该能让她心安理得的拿这笔借款,于是我约她早上在事务所碰面,万万没料到何律师当天正为某人甄选女伴,而我又临时被一个重要的会议缠身,在联络不到萧影,何律师当时也不认识她的情形下,萧影被接待小姐误认为是应征的人,而被排在第两百八十五号。
“萧影的生活圈一向单纯,从没有进过律师楼,也不知道竟有人以这种方式应征女伴,她傻傻的等在那里,以为要见何大律师就要乖乖的排队等候,直到后来我与何律师联络上,对他形容了萧影的长相,何律师才赶紧进现场,而为免去其它不必要的猜想,他便以录取她为名将她带离。
“为了这乌龙事件,萧影认为我是故意寻她开心、耍着她玩,还因此不理我,是我再三游说,才说动她陪我参加昨晚的宴会,先斩后奏的对你们宣布她是我的女朋友,还让她为此生我的气呢,那情形你们昨晚也在场亲眼目睹,若说她真是你们所说的那种身分,她会为此生那么大的气吗?
“而当我昨晚好不容易终于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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