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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你想到哪里去?”
王风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现在还没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着出去?”
王风看着她赤裸着的半边身子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样东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么东西?”
王风道:“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只不过是颗宝珠而已。”
如果你是个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见了个能让你动心的女人。
如果让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颗珠子,如果这颗珠子也是能让她动心的。那么你如果还想保留这颗珠子,你就一定是个猪。
王风的人没有出去,他的珠子飞了出去。
飞得很快。
晶莹圆润的明珠,世上有没有女孩子不喜欢的?
没有。
血奴用面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里就发出了光。
美丽的珠儿,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风静静的站在她身旁,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血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风立刻问道:“你看不出这颗珠子的来历?”
血奴道:“看不出你这样的人,身上居然有这样的宝珠。”
王风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的。”
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
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我。”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的图画?”
“因为我喜欢要人害怕。”她吃吃的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于什么?”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的寿诞。”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的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王风道:“魔王为什么这么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嘎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么会是红的?”
血奴道:“因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围绕在它旁边的十三只怪鸟,就是它的奴才,叫做血奴。”
王风道:“你为什么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隶,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风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里:“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隶。”
王风觉得很疼,却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开始觉得兴奋。
他并不是块死木头,可是现在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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