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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借鉴后世的钱币单位,以一枚金币为一金圆,一枚银币为一银圆,一枚铜钱为一铜圆,这样就将货币的基本单位定为了“圆”。然后再根据黄金、白银和铜的实际价值浮动,定期在报纸上发布三种圆之间的兑换比例。虽然这种定期调整兑换比例的做法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有些繁琐,但刘和还是坚持不在钱币本身的成色上做文章,确保北方钱行出厂的金币、银币和铜钱在重量和成色上始终能够保持一致。
比方说。如果因为日后在倭奴国岛上面发现了大规模的银矿,结果导致国内的黄金与白银之间的兑换比例实际变大,原本一枚金圆只能换十枚银圆,现在可能兑换十二、三枚银圆。那么通过减缩一枚金圆的重量或者在金圆之中掺杂一些其他金属的话,还是能够保持一比十的兑换比例,但实际上这时候发行的金币本身价值已经缩水了。
刘和宁可经常公布黄金、白银和铜的兑换比例。让老百姓自己慢慢适应这种计算方法,也不会在金属钱币的质量上打主意。因为在他看来,随意更改钱币实际价值的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一种不讲信用的行为,不仅容易为当权者留下滥造劣质钱币的空子,还会使普通民众对于钱币产生不信任,甚至逐渐拒绝使用这种劣质的钱币。
虽然发行纸币是一种更为先进和节约的制币方法,但目前刘和还没有实际统一大汉,而且百姓对于真金白银之外的货币有着天生的厌恶,所以纸币的发行要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可能出现。虽然不能印制纸币,但银票与纸币又有不同,这种债券凭证式的货币符号很容易为商贾和百姓所接受,倒是可以先行推广起来。
因为大汉每年的产铜量有限,白银和黄金的开采量也不足,刘和一面派人在自己控制的地盘内寻找金、银、铜矿,一面派人与西凉马腾和韩遂商议,试着恢复断绝了的“丝绸之路”,重新开启与西域诸国的商贸往来,看能否从国外赚回来真金白银。除此之外,刘和还给辽州总督鲜于银下令,让他派出舟师东渡倭奴国,在东方那些海岛上面寻找银矿。只要刘和手中的真金白银数量不断增加,那么北方钱行今后统一大汉货币市场只是时间早晚的事情。
清算司的主要职责就是核查清算,今后不仅清算各级官府的账目,还会清算各个市场、商行、货栈、甚至是钱庄。清算核查的目的就是防止各种数据的造假,以免统计司辛苦一年下来的数字最终成了毫无参考价值的虚假数字。除了防止数据造假,更重要的是对各地的钱庄进行监督控制,以免他们在暗中以非法手段聚敛财富。为了给清算司壮胆,也为了增加清算司的震慑力,蓟城监察署和钱行总裁办共同领导这个部门,防止营私舞弊的事情发生。
运营司的主要职责是审批开办钱庄之事,因为北方钱行的主要功能类似于后世的中央银行,所以需要钱庄这种类似于后世银行的市场机构在普通民众与钱行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刘和借鉴后世银行业的做法,准许官办钱庄和私人钱庄共存,但都要接受北方钱行的统一监管,不允许出现恶意的垄断或者相互挤兑之事发生。
按照刘和的设想,今后每个州都应该设立一个州级钱庄,而在州级钱庄之下每个郡也需要设立一个郡级钱庄,这些官办的钱庄以本州本郡的土地、矿产和其他资源作为抵押,向北方钱行申请发展建设所需的资金额度。至于允许个人开设钱行,准入条件将会更加严厉,不仅需要个人拿出足够的财富放到北方钱行作为储备金,还要审查申请人的背景身份,从事的行业,总之会有一套严格的审查约束制度,不会轻易就将这种执照批准下来。
私人钱庄既是官办钱庄的有益补充,最适合一个具体行业联合起来创办,同时也能促使官办钱庄有一定的危机感,免得官办钱庄养着一群吸食民脂民膏的大爷们。
存贷司的主要职责就是揽储和放贷,对于一座国家银行而言,北方钱行不可能直接面向商户和民众去揽储,但却有一项所有钱庄都会眼红的特权,那就是发行债券。国家债券是一种政府向民众集资的合法行为,是以国家信用作为担保,同时给民众一定补偿也就是利息的重要经济手段。北方钱行目前无法明目张胆地发行国债,但却可以冠用其他的名称来行发公债之实。钱行从民众募集到大量资金之后,不可能将这些财富放在府库中发霉,而是要通过放贷的形式,再将这些钱借给各州和各郡,或者是借给大学科研机构,借给官府下辖的某个具体机构,比如说公路交通管理司,让他们拿着这些钱去架桥铺路,进行大项的工程建设。
投资司的主要职责跟放贷司联系紧密,但却不同于放贷司。投资司是钱行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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