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第3/4 页)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客气什么!都是老朋友了,来,今天晚上你别想跑了,不把你灌多,我末字倒过来写!”末实拍着阿比迪斯的胳膊,大声地笑道。
阿比迪斯也大声的笑了起来,这就是脾气相投。也叫做臭味相投。
“小臣,丹恩*温格洛。是彼德陛下……”丹恩看着阿比迪斯介绍完了,自己也走了到了前面想要介绍一下自己。
却被末实给打断了。
“行了,我知道你是谁,丹恩*温格洛,很不错的一个人才,开始你就去内政府吧,你先做一个副内政官好了,毕竟你新来的吗(主内政官是阿道夫镇长)!阿道夫镇长的年纪最近也大了。等明年我就把你扶正好了。行了先不说了,今天晚上大家一起去喝酒!”
末实高声叫了几声。回来的六千士兵都高声的叫好,那五千俘虏则面如人色,人家吃肉喝酒。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末哥,这些俘虏怎么办?”旁边的乔里克走了过来,现在也就是这个心最弱的弓手副团长还记得这些俘虏,其他的几个人都把他们给忘了。
“让他们编入奴隶队吧,同一个帝国地人,那些家伙是不会拿钱来赎人的,待遇跟咱们这地奴隶一样,好了,咱们去喝酒吧。”末实看了一眼这些人,叹了一口气。
如果是国与国、种族与种族之间的战斗,抓了俘虏是可以赎回去地,到时候自己还能加点零花钱,不过这回则是属于内战,没有人愿意跟这些俘虏套上什么交情。
现在闪金镇的强势在那里摆着呢,谁会找别扭,末实也看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并没有把这些俘虏留着,直接把他们转换成奴隶好了。
这些俘虏本来还寻思着奴隶的生活会很惨呢,因为往往越繁华的地方就越黑暗,而这些黑暗的代表则就是奴隶,他们心惊胆战的跟着那几个带着自己的军士们去注册了奴隶,然后把他们带到了奴隶们地聚居地去,可是去了之后,他们发现这里地奴隶竟然生活的比别地地方的平民还要好,是平民,不是贫民,他们这里的奴隶有吃,有穿,有喝,过地比一般在外面的小家还要好,每天还有工钱拿。
这些战败的俘虏们都愣住了,这就是奴隶?早知道闪金镇的奴隶是这个样子的,自己去当兵干什么?他们这些兵大部份都是贫民或者平民的孩子,当贫民太受气,家里面孩子多,养活不起,就会把一些人送到军队里面去,虽然军队给不了多少钱,不过多多少少还管饭吃。
饭虽然不好吃,但是至少可以吃饱,这就是大部份的士兵们当兵的初衷。
这回来到了闪金镇,突然有一种很讽刺的感觉,自己当一个十夫长,竟然都比不了人家一个奴隶,正是因为这样,以后闪金镇的奴隶们出去对着其他的平民奴隶们都会大叫一声:“我骄傲!”慢慢的这就成为了所有闪金镇奴隶们的口号。
先不管这些奴隶们怎么想,反正他们暂是闹腾不起来。
末实他们好好的喝了一个晚上之后,高水平关把阿比迪斯和那六个来的武将,安排到了军营附近的将军住房,高水平关的手下除了保利安之外,剩下几乎所有的人都住在这里。
巴氏兄弟那是末实的亲卫,长年就住在末实的城主府里面。
保利安是副总指挥,他也有需要他做的事情,他不能光管他的那个骑兵队。
其实末实跟保利安说过,让萨缪尔当骑士团的副团长,再从那些骑士里面挑选出来一个不错的人来当骑士团的团副,毕竟保利安需要管理所有的军队,没有那个闲心再去单管骑兵队。
末实现在扩兵事在必行,现在人才都到齐了,也该轮到末实大展拳脚了。
而那十二个内政官员,则被末实安排到了西北区去,那里有一片区域,特别被末实划了出来,专门住在闪金镇工作的官员。
那些官员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拉风、变化的别墅型住房。
他们以前在皇都里面只住那种平房还不算很大,有三间房子就算不错了。
末实这里一人一幢小楼,当然了,这个小楼是可以卖的。这些楼都是末实的,你只要在闪金镇工作,那这楼就一直让你住,如果你不在闪金镇住了,那这楼末实是要收回地。
不过好象没有人会傻的不在这里工作,末实这里一个月给的钱比帝国首辅的半年的工资都多,当然了帝国首辅会贪污,末实也知道高薪养廉的道理,所以工资提高了之后,这些贪污的人会少很多。钱够花,而且还有很多的富余。吃、穿、衣、食、住、行都不要钱,这样还贪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