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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却比一般男人还要像个男人,一个狠辣冷酷的恐怖男人──当他面临危机之际。
不过,基于那是求生本能所激起的兽性,所以,他自己似乎并不太清楚,甚至于还认为自己实在是有够好狗运,居然屡次都能懵懵懂懂地让他逃过每一劫。
总而言之,他始终认定自己是个柔弱而需要人保护的可怜虫,至于为何会如此,这就得回溯至他幼年时的遭遇了。
虽然小时候他已经很高了!但却非常的瘦弱,活像根竹竿似的,而且个性又温和善良得一塌糊涂,还长得一副天使美人的欠扁模样,理所当然就成为众萝卜头欺侮嘲笑的标的物。
这也不能怪他们,柿子当然是要捡软的吃嘛!
贫民区的小鬼们都是最精明现实的,反正这个呆小子不懂得抵抗、不懂得自卫,更不懂得报复,只会流眼泪、流鼻涕,现成这么好玩的“玩具”,不玩白不玩,当然是要多多的“物尽其用”罗!
而老天似乎也觉得不来掺一脚玩玩实在很可惜,所以,早早就将他的父母带走,想看看他究竟能惨到什么地步。结果,最后的护庇之荫一失去,闲来无事被海K一顿就成了家常便饭,还三餐外加消夜、点、心和零食。
所以,自他懂事以来,最大的愿望就是渴盼能被一双温暖坚强的手紧紧守护着,但是始终都没有,一直一直都没有!这样熬了两年之后!才教沉光乙不小心“捡”到了他!并顺手──前任神偷的坏毛病,不管到哪儿都要摸走一件纪念品——将他这只可怜的小绵羊牵离地狱,就差那么一步他就要自行上天堂去找爸妈理论——有好康的不带他一起去享受,干嘛丢下他一个人自生自灭?生前他们不都一直口口声声的说他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吗?
然而,正当他满心欢喜的以为终于得到一双护卫之手时,沉光乙硬是泼下一盆冰水给他。
“你是男生,将来会成为男人,男人生来就是要保护人,而不是被保护的,所以,你必须自己坚强起来,懂吗?”
不懂!明明是他需要一双守护的手臂,怎么反而要他去守护别人呢?
当然,很多很多年以后,他终于发现沉光乙的“阴谋”那个混蛋居然一开始就计画拿他当继承鬼手神偷名号的倒霉鬼兼牺牲品!
即使是在念书时,那些恶劣的同学们也要取笑他。
“你这么漂亮,干脆作女生好了!”
女生?!
对喔!如果他是女生,人家就不会嘲笑“她”太漂亮了,而且,既然爷爷说男生要保护人,那么,女生理所当然就是被保护者罗!
所以,当他小学毕业,沉光乙将他送到美国继续升学后,席若水便背着沉光乙悄悄化身成为女孩子,一个柔弱美丽、惹人怜爱的女孩子;一个饱受男同学爱慕,并激起他们旺盛保护欲的女孩子;一个连女孩子看了也心疼不已的女孩子;一个享尽众人疼爱呵护的女孩子。
自此而后,席若水就再也“不想”回复男孩子的身分了。
作男孩子有什么好?要被人欺侮嘲笑,还要保护人,他才没那么“傻”呢!
反过来这样不是更好吗?
于是时日一久,习惯成自然,他的心情也逐渐走调,开始认为自己其实“应该”是女孩子才对,就好象放错地方的矛盾摆设!看久了也会觉得很自然一样。
之后,除了在某些特殊空间场合理,他的男性本能才会冒出来自救一下之外,他也越来越像女孩子了。
不过!他自己也觉得很奇怪,既然有那么多男人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下,可为什么就是没有半个人能在他的心湖激起半丝涟漪呢?甚至连喜欢都谈不上,是还未碰上“有缘人”吗?
属于他的守护之手到底何时才会出现呢?
远离市区的喧嚣,在充满了悠然浪漫风情的季节里,徜徉于花园的绿树丛中、青草地上,感受那古老宁静的清新氛围,斯特拉霍夫是布拉格最富田园诗意的地区,而斯特拉霍夫区里古老的普雷蒙斯特雷修道院,以及那些无价的藏书馆,更使它成为最富有、最着名的宗教建筑综合体。
在修道院草坪的中心立有一根十七世纪的碑柱,从碑柱往前是圣玛丽教堂,此刻,从教堂的藏书馆中陆续走出几位游客,跟在最后面的是一位美得惊人,也高佻得惊人的美女。
她穿着一件高领的荷叶袖洋装,乌黑的秀发随风飘扬,更添优雅,黑而长的睫毛宛若羽扇,媚眼如丝的瞳眸像在诉说着无尽的蛊惑,肌肤纯白细嫩宛如细瓷,精致的五官完美的描绘出罕见的古典美,娇柔纤弱得令人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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