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3/4 页)
将化为乌有,没料到竟还能寻回际,看来,连老天都认为我想做的事,是正确无比。L
无巧不成书,才恼怒古初岁下落不明,处罚完一干子看守古初岁的下人,并派出人马追捕古初岁,十几日来没消没息,他心情恶劣,于是找上表哥一块儿饮酒浇愁,却在表哥府邸喝酒时遇上落荒逃回的护卫,听其提及当铺里,有个嗓音破碎的纤瘦男人,被削断臂膀,还能诡异地凭空接回,而从他伤处溅开的血雾,带著灰色氤氲,把自己的同伴们包围起来,下一瞬,同伴接连倒地打滚,最骇人的是,他们开始融化,从脚趾处逐步往上——
金袍男人,赫连瑶华,听罢护卫的血腥描述,不惊反笑。
找到了。逃掉的禁脔,原来是藏到了严家当铺,日前严家当铺里传出的“神人之血”,就是他。
这消息,赫连瑶华自然没有漏闻,没能立即将神人之血与古初岁加以联想,是他主观认定古初岁的血无法救人——那仅有资格称为毒血,又何来神人之说?
于是,赫连瑶华当下拜辞风流表哥,前往严家当铺,果真在当铺里看见古初岁。
突然,赫连瑶华一把揪扯古初岁的墨色长发,使劲地逼他疼痛仰首。
“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吗?竟然妄想要逃!你以为我非你不可,不敢伤你,于是开始肆无忌惮?”赫连瑶华嗓轻,手劲却重:“看来,你仍是没有学乖。我确实不能伤你,但不弄死你的方式有成千上万种,你想每一种都试试?”
“说穿了,你要的,不就是养在我身体里的金丝蛊罢了。”古初岁凛眸回视他。
赫连瑶华低声笑:“既然你知道,就不该企图带著它逃跑。”
“没有用,金丝蛊只要一离开我的身体,它便会死亡,你无法拿走它。”
金丝蛊是他们族内灵蛊,传言是位仙人所赐予他们的神物,蛊族人在孩子出世后一个月,会以蛊卵喂食,让蛊卵在孩子体内孵化,金丝蛊是种温和的蛊虫,它们并不会对宿主健康造成伤害,虽然啜饮宿主之血为生,取用的量却仅仅只有人体所能承受的一小部分,宿主甚至不会察觉到任何不适。
它潜藏在宿主的心脏,平时几乎都在沉睡,然而一察觉到宿主身体遭受伤害,它们便会醒来,沿著血脉窜往伤处,吐出特殊丝线,将宿主身体所有损伤治好。它是一种稀罕珍贵的药蛊,一离人体便会枯萎死去。
古初岁之所以能成为药人,饮毒无数,却没有像一般培育的药人腐蚀身亡,泰半原因正是体内护主的金丝蛊,它为他把破蚀的内脏肠胃修补完整,为他延续生命。
金丝蛊是蛊族人的圣物,它给予他们不易受伤死亡的身体,他们最终却也是为它而尽数惨遭灭族。
越是珍稀之物,越是容易遭人觊觎,金丝蛊的事被传出族外、被渲染、被夸大、被加油添醋。
外族人以为蛊族人拥有金刚不死之身,实际上,蛊族人只是血肉之躯,他们以务农为生,隐居于山野间,不争权、不夺利,乐天知命,深信金丝蛊是上天赏赐的宝物,他们抱持著崇敬之心在接受它,将它置于孩子体内,祈求圣物保佑孩子好养好带好好长大,他们不求其他,不贪婪,不用金丝蛊为恶,世世代代守著家园,过著平静无争的人生。
金丝蛊的传言,引来深具野心之人。
那日踏破族寨大门的,据说是名皇家将领,他带领一批兵马,闯进族里,不分男女老幼,见人便捉,手无寸铁的蛊族人,哪是带刀士兵对手?短短半个时辰,全族近乎全数被逮,囚进地牢。
他们并未犯罪,也是善良老百姓,却因不实谣言,使他们成为将领口中可以培训出来的“恶鬼军队”——一队砍不死、杀不绝的奇兵。
无论蛊族人如何想导正这天大错误的观念,慌张解释,将领全不采信,他只相信自己双眼看见的事实,刀锋落下所划开的伤口,诡异的丝线,眨眼之间的缝合,消失无踪的刀疤……
蛊族的青壮年,被送上战场,然而,他们全是庄稼汉,不懂武,没耍过刀枪,在战场上,笨拙无比,金丝蛊虽能治伤,却不能让他们真正不死,当伤势过重,或是太密集地逼迫金丝蛊吐丝,金丝蛊亦会因过劳而死去,金丝蛊一死,战场上的蛊族人,比一只蚂蚁更赢弱,那场战役,蛊族死伤近半数,将领冷呿,看清了派这群乌合之众是败笔的现实,他开始采取第二条计策——
他找来数十名身强体壮的武学高手,准备把蛊族体内的金丝蛊移植至高手身上,如此一来,最强的士兵,配上能自我治疗的特殊能力,还怕不能攻无不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