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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
新中国成立后,总参谋部的正规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其基本任务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的关于国防建设和作战的方针、原则,平时组织武装力量建设,领导全国战备工作;战时负责作战组织指挥的实施。毛泽东等中央军委首长高度重视总参谋部的正规化机制建设。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指示:为了组织复杂的高度机械化的近代的战役和战斗,必须挑选优秀的富于组织和指挥才能的指挥员,组成健全的、具有头脑作用的富于科学的组织和分工的司令机关。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总参谋长由中央军委副主席周恩来兼任。10月19日,改称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参谋部,徐向前任总参谋长,聂荣臻任副总参谋长。徐向前因病,由聂荣臻代总参谋长。建国初期,为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和作战指挥的需要,总参谋部抓紧编制体制的改革调整,建立健全了相应机构,其下设作战部、军训部、情报部、技术部、通信部、联络部、军校部、人民武装部、军务部、装备计划部、直属政治部、测绘局、民用航空局、气象局、军事运输司令部、军事出版局等部门。1952年4月,粟裕任第二副总参谋长。1952年10月,黄克诚任第三副总参谋长、张宗逊任第四副总参谋长。1953年1月,李克农任第五副总参谋长。1954年10月,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粟裕任总参谋长,副总参谋长为黄克诚、张宗逊、李克农、陈赓、王震、许世友、邓华、彭绍辉、张爱萍、杨成武、韩先楚。
此后,根据进行正规化建设的需要,军委总部的体制陆续作了调整:1955年4月,中央军委批准,以总参谋部军事训练部、军事学校管理部、军事出版局为基础,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1955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1956年,总参谋部通信部改称通信兵部,直属中央军委领导;1957年1月,中央军委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做出大量裁减军队的决定,嗣后,撤销了总军械部,将军械工作划归总参谋部管理。1958年7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议(草案)》,《决议》认为,人民解放军的组织体制仍然存在着机关庞大、部门过多、组织重叠、分工机械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对军队的组织体制进行某些改革。《决议》规定,总参谋部是军委统率全军的军事工作机关,在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计划军队的编制、装备、训练、兵役动员、战场准备、工程建筑、作战指挥、行政管理、后备力量建设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各部门的协同,调节和解决军事工作中共同有关的各项问题。直接领导陆军各兵种,对空军、海军负有指导和组织协同的责任。会后不久,训练总监部、武装力量监察部划归总参谋部建制。1959年又撤并了军校部、出版局,增加了管理局、外事局。通信兵部、防化兵部划归总参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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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部机关(2)
1958年10月,黄克诚任总参谋长,免去粟裕总参谋长职务。1959年9月,罗瑞卿任总参谋长,免去黄克诚总参谋长职务。1959年10月,杨勇任副总参谋长,免去王震、邓华、许世友副总参谋长职务。1961年3月,副总参谋长陈赓病故。1962年3月,副总参谋长李克农病故。1962年9月和1963年9月,李天佑、王新亭先后任副总参谋长。1965年6月,杨成武任第一副总参谋长。12月,罗瑞卿被解除总参谋长职务,由杨成武代总参谋长。60年代初,总参谋部机关进行了调整充实,到1965年总参谋部下设部门有:办公厅(军委办公厅兼)、作战部、情报部、第三部、通信兵部、军训部、军务部、装备计划部、动员部、军事交通部、防化学兵部、政治部、机要局、测绘局、气象局、管理局等机构。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黄永胜等人把总参谋部搞得相当乱。1967年11月,温玉成任副总参谋长。12月,吴法宪任副总参谋长。1968年3月,林彪、江青一伙诬陷杨成武“搞山头主义”、“宗派主义”,撤销了杨成武代总长职务,任命黄永胜为总参谋长。9月,李作鹏、邱会作任副总参谋长。1969年5月,阎仲川任副总参谋长。“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和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等人,以加强战备、精简机关为名,于1969年6月撤并了总参谋部装备部、动员部,从而使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中一些综合性工作和专业工作受到削弱。同时,又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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