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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拉着林彩的手在沙发上坐下,将那个玉镯戴到了林彩的左手腕上,她说:“小彩,这个镯子是传给石家媳妇的,小峻的母亲曾经戴过它,你现在是小峻的妻子了,我将它送给你。”
“苹姨”林彩低头看着手腕上的镯子,心情有些激动。
“小彩,别的话我不用和你多说,我是看着小峻长大的,他很不容易,虽然他和我不太亲,但是我和他爸爸,一直都关心着他。知道他和你在一起以后,我们都很开心。虽然我们和你见面有些晚,但是今天见到你,我和他爸爸就知道,你是一个好孩子,小峻和你在一起,我们很放心。小彩,从今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苹姨跟你保证,你在石家,绝对不会受委屈,石家的男人,虽然一个个都很骄傲,但是他们都是好男人。”
“恩!苹姨,我知道的。”林彩噙着眼泪笑起来。
石峻洗完澡,林彩牵着他的手下楼吃点心时,有意无意地让他的手触到了她的左手腕,石峻
一下子就发现了她手上的镯子。
他皱起眉,林彩嘻嘻地笑起来,说:“苹姨给我的。”
“恩”他并没有显得很开心,只是闷闷地应了一声。
林彩有些无趣,疑惑地看着石峻,沉默的表情,空洞的眼神,她觉得很奇怪,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错。
作者有话要说:很久木更了,那就更得多一点。还有肉肉喔!
虽然更得晚了点,但是我说了今晚更,没过12点应该就算信守承诺吧,嘎嘎~~~爱你们!
我开始修文了,体力活啊!才修了两章,发现工程量很浩大,尤其是,我身上背着三座大山的前提下!
预告:12。28周三中午更《思远》,12。29周四晚上更《青春》,12。30周五晚上更《五彩》
为什么中午的更新都变晚上了呢?因为我在边写边更啊!!!除了思远有囤稿,其他都木有了啊,我这几天一定要囤一些起来,不然实在是太苦了!!!求你们鞭打我~~~~话说为什么《五彩》要完结那么难啊,为毛我写了近5000字情节就几乎没发展呢???
爱你们,求鞭打!!!
☆、六一、失踪
石峻和林彩在石家大宅住了下来,石峻带林彩参观了房子和周围的社区,还带着她参加朋友们的派对。石峻的朋友们已经一年半没有见到他了,见面之后都非常激动,尤其是看到他还带来了新婚的妻子,一个个都惊讶不已,纷纷给予美好祝福。
令石峻没想到的是,林彩并不是沉默地一语不发,她大着胆子用磕磕巴巴的英语和他的朋友们交流着,尽管有些语法、词汇错误百出,但是简短的句子还是能表达清楚意思。几次聚会以后,林彩式的英语竟然已经让石峻的朋友们熟悉并习惯了。他们都很喜欢这个大眼睛的东方女孩儿,她很开朗,很阳光,很乖巧,与她在一起,连向来偏冷的石峻也变得温煦明朗起来。
石峻对林彩蹩脚的英语哭笑不得,晚上拥着她问是从哪里学来的,林彩脑子一热就老实地说出是在B城上了很久的英语培训班,还和李老师一起经常去英语角练口语。这下好了,某人的脸色立刻就冷了下来,林彩一脑门汗,费了好大的功夫才重新把他逗笑,当然,是用了肉体的诱惑。
石毅空下来的时候,会开车载着石峻和林彩,一起去纽约的几个著名景区观光游览。林彩看到自由女神像,高兴地大呼小叫,拉着石峻就叫石毅帮他们拍合影。
石峻虽然从小在纽约长大,但是对这个城市,他其实并没有深刻的印象。他很少出门,作息时间向来规律。即使是石毅陪他在纽约生活时,带他常去的,也是当地人游玩的场所。所以,纽约的几个旅游景点,比如自由女神像、中央公园、帝国大厦等等,对石峻来说,是和林彩一样,几乎无概念的,他甚至需要林彩在他耳边细细为他描述。
在家里的时候,林彩经常帮着苹姨一起做菜,石家虽然有佣人,但苹姨一直喜欢自己做中餐,在这方面,林彩很拿手,她的手艺甚得苹姨喜欢。晚餐时,连石雍吃到林彩做的菜,都是赞不绝口,林彩有些不好意思,石峻却觉得很舒心。
林彩已经变成了石家的一员,他很欣慰,只是,他的心里还是有一个疙瘩没解开。
一天午后,苹姨叫上林彩一起去大型超商,说要选购一些中餐的食材,林彩乐呵呵地和石峻告别后,就跟着苹姨出了门。
石峻立即打电话给石毅:“你在哪里?”
“在公司啊。”
“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