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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了,到院子里走走。
夜黑到发紫,星星亮得像一些细小的白点。在京郊时我常和铃子钻高梁地,对夜比一般人熟悉很多。这是险恶的夜,夜空紧张得像鼓面,夜气森森,我不禁毛发直立。
在这种夜里,人不能不想到死,想到永恒。死的气氛逼人,就如无穷的黑暗要把人吞噬。我很渺小,无论作了什么,都是同样的渺小。但是只要我还在走动,就超越了死亡。现在我是诗人。虽然没发表过一行诗,但是正因为如此,我更伟大。我就像那些行吟诗人,在马上为自己吟诗,度过那些漫漫的寒夜。
我早就超越了老鼠,所以我也不向往仓房。如果我要死,我就选择一种血淋淋的光荣。我希望他们把我五花大绑,拴在铁战车上游衔示众。当他们把我施上断头台时,那些我选中的剑子手——面目娟秀的女孩,身穿紧绷绷的黑皮衣裙,就一齐向我拥来,献上花环和香吻。她们仔仔细细地把我捆在断头桩上,绕着台子走来走去,用杠刀棍儿把皮带上挂的牛耳尖刀一把把杠得飞快,只等炮声一响,她们走上前来,随着媚眼送上尖刀,我就在万众欢呼声中直升天国。
我又走回急诊室,坐在板凳上打盹。早上八点钟,老姚的老婆才来换我,我困得要死,回家太远了,就骑车上学校,打算在实验室里打个盹。
走在大街上,汇入滚滚的人流,我想到三十三年前,我从我爸爸那儿出来,身边也有这么许多人,那一回我急急忙忙奔向前去。在十亿同胞中抢了头名,这才从微生物长成一条大汉。今天我又上路,好像又要抢什么头名,到一个更宏观的世界里去长大几亿倍。假如从宏观角度来看,眼前这世界真是一个授精的场所,我这么做也许不无道理,但是我无法证明这一点。就算真是如此,能不能中选为下—次生长的种子和追名求利又有什么关系?事实上,我要做个正经人,无非是挣死后塞入直肠的那块棉花。
我根本用不着这么做,我也用不着那块棉花,就算它真这么必要,我可以趁着还有一口气,自己把它塞好,然后静待死亡。自己料理自己的事,是多么大的幸福:在许由那张臭烘烘的床上躺下时,我还在想:我真需要把这件享想明白,这要花很多时间,眼前没有功夫,也许要到我老了之后。总之,是在我死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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