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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是个了不起的国家,因此我们才会再来。但他们与我们不一样。他们……唉,他们认为就该这样。总而言之,你该杀他们价。”
房价的事,他说的的确没错。我们本可以一天省个一、两块美金。为了节省开支,本来就该讨价还价。在印度,大部分时候,就该这样做事,才精明,才讨人喜欢。
但他也不全部是对的。在接下来几年里,那位经理阿南德和我成为好友。第一天见到他,我就信任他,没有杀价,我没有想从他身上榨钱,我凭着直觉行事,尊敬他且打算喜欢他。因为这些原因,我赢得他的喜爱。他不只一次告诉我这事。他和我们一样知道,要三个外国人付六块美金,无关痛痒。这饭店的老板规定,每间房一天要价四美金。那价钱是他们的底线,多出来的一、两块美金,就是阿南德和他三名服务客房的下属一天的工资来源。外籍游客杀价,省个微不足道的一、两美元,却让他少赚一天的钱,也让游客失去和他结为朋友的机会。
在与印度人打交道时,有个简单而令人吃惊的道理,那就是按照感觉行事,比按照理智更为明智。在这世上,没有哪个地方这么切合这个道理。
那时候,在孟买的第一个晚上,闭眼躺在黑暗而寂静的房间里时,我还不懂这道理。我凭直觉行事,心想幸运之神一定会再度眷顾我。我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那女人、那城市。在笑意从我嘴唇消失前,我迷迷糊糊地进入无梦的酣睡中。
项塔兰 第二章(1)
她一如平常时间走进利奥波德,在我附近的桌旁停下,跟朋友讲起话,这个时候,我再度思索着该用什么言语,形容她绿色眼睛所散发出的叶状光辉。我想起叶子和蛋白石,想起岛屿周边海域温暖的浅水区。但卡拉眼中那灵动的翠绿色更为柔和,更加温柔,且被瞳孔周围如向日葵的金色光芒照得熠熠生辉。最后我终于找到那颜色,在自然界中找到与她美丽眼眸完美匹配的绿,但那已是在利奥波德那晚之后好几个月的事了。奇怪而令人费解的是,我竟然没告诉她。如今,我真悔恨,悔恨当初没告诉她。
过去的事永远映照在两面镜子上:一面是明镜,映照已说过的话、已做过的事;一面是暗镜,映照许许多多未做的事或未说的话。如今我后悔没在一开始时,没在认识她的头几个星期时,甚至没在那个晚上就告诉她……我喜欢她。
与她有关的事物,我无一不喜欢。我喜欢她以瑞士腔美语唱出的赫尔维西亚歌曲,喜欢她恼怒时,以拇指和食指将头发慢慢推到后面的样子。我喜欢她聊天时的犀利聪慧,经过所喜欢的人或坐在他们旁边时,她自在、轻柔触碰他们的样子。我喜欢她允许我目不转睛地凝视她,直到她觉得不自在,却仍面露微笑以淡化尴尬,而不将目光移开的样子。
她以那眼神直视世界,以那目光压倒世界,我喜欢她这一点,因为那时候我不喜欢这世界。这世界欲置我于死地或捉我入牢笼。这世界想把我捉回我逃脱的那所监狱,在那里,那些穿着狱警制服、领薪水做正事的家伙,曾把我拴在墙上踢,直到我断了骨头。或许这世界这样做,有正当的理由。或许那是我应得的。但有人说,压制反而让某些男人心生反抗,而我一生时时刻刻都在反抗这世界。
这世界和我格格不入,在初认识的头几个月里,卡拉这么告诉我。她说,这世界一直想让我重新归顺,但徒劳无功。我想我完全不是那种宽容的人。而从一开始,我就在她身上看到这种特质。从第一分钟开始我就知道她跟我多么相似。我知道她有着近乎残暴的决心,有着近乎残酷的勇气,有着极度渴望人爱的孤单。我全知道,但我一句话也没说。我没告诉她我有多喜欢她。逃狱后最开始几年,我变得麻木,人生的种种苦难轰得我身心俱疲。我的心走过无声的深渊。没有人、没有东西能伤我;没有人、没有东西能让我快乐。我变得坚强,但对男人来说,这大概是最悲哀的事。
“你快变成这里的常客了。”她揶揄道,在我桌边坐下时,用手弄乱我的头发。
我喜欢她这样,那意味着她对我已有精确的观察,她知道我不会生气。那时候我三十岁,长得丑,比一般人高,厚胸宽肩臂膀粗。很少有人弄乱我的头发。
“是啊,我想是。”
“你又跟着普拉巴克四处游玩了?今天去了哪里?”
“他带我去象岛看洞穴。”
“很漂亮的地方。”她低声说,眼睛望着我,但另有心事。“有机会的话,应该去这个邦的北部,像是阿旃陀洞窟、艾罗拉洞窟去看看。我在阿旃陀的其中一个洞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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