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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初,探险家阿芒横跨撒哈拉时发现了羚羊孩。在一片灌木丛里,阿芒看见羚羊群中有一个年约12岁的小男孩。羚羊孩子的头发蓝中呈黑,梳理整齐。羚羊孩蹦跳幅度惊人,频率很快,善于攀登悬崖峭壁,因而能跟上羚羊群,“语言”的交流方式当然是遵循羚羊群体的法规,舌舔、足踢、摆头、甩耳。羚羊孩嗅觉灵敏,常伸长脖子,皱起鼻孔,观察周围的动静。他的视觉看起来非常发达,能望到遥远的地方,睡眠很少,而且是断断续续进行。羚羊孩经常伸出舌头,或舔自己身上的伤口,或舔饮朝露与浅水,有时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侣鼻对鼻地嗅来嗅去。这是交流情感还是传递信息,人们不得而知。羚羊孩专食草叶,对疼痛和寒冷没什么反应。同羚羊一样,他躺在泥中打滚,用自己的尿水和粪便标明自己的领地。
这个男孩的外表像人,但举止行为都和野兽无异,看到他那白森森的牙齿,再联想到向阳村母子遇害被吸血的惨案,审讯室外围观的人们禁不住打个寒颤。
他的吼叫声像熊,举止也模仿熊的习性,很可能长时间的和熊生活在一起。
从外表上判断,男孩大概有十七岁,肤色很深,就像是河底淤泥晒干后的黑褐色,他的指甲又长又钩,头发脏得打结,手掌、肘部和膝盖都生着厚厚地老茧,脚趾严重变形。
操蛋局长对身边的画龙说:就算他杀了人,我一点都不想揍他,你呢?
画龙说:局长,你不一定是他对手。
梁教授说:接下来,我们得确认一下他是不是凶手。
包斩说:很简单,做个咬痕对比就是了。
苏眉说:怎么获取他的咬痕呢?
这个兽孩极具攻击性,并且力气很大,长期的野外生活使他迷失了心智,丧失了人性。他有着非常坚硬而锋利的牙齿,手指甲和脚指甲长得像野兽的爪子。他喜欢吸血,具备徒手杀死一对母子的能力,几乎每个人都相信他就是凶手。
苏眉用电脑根据受害人母子身上的咬痕制作出了牙齿模具,只需要和这个兽孩的咬痕对比一下,如何完全符合,基本上就可以确认他就是凶手了。
第四十四章野兽之孩(2)
法齿学就像痕迹里面的指纹一样,有着独一无二的特异性,每个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认定价值很高。在一些强奸杀人案中,丧心病狂的凶犯会咬受害人,咬痕往往是刑侦突破的关键。例如宇杭市“11。30”、“2。25”、“7。8”三起强奸杀人案,凶手在夜间把骑自行车的女性推倒,拖至路边的隐蔽地带奸杀,把尸体与自行车绑在一起抛到河中。这名凶犯的特点就是喜欢咬受害人,警方根据提取到的咬痕将三起案件并案侦查,最终锁定了目标。
然而,这个兽孩并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颇费周折。
包斩用绳子系住一个苹果,丢进去,试图让他咬一口,可是他会跳跃着把苹果丢出来。这个兽孩被锁在审讯室里,脾气狂躁,特案组想尽了办法,也无法获取他的咬痕。只要有人接近他,他就呲牙咧嘴,口中发出威胁的低吼声,非常骇人。特案组决定使用麻醉针剂让他昏迷,但是这穷乡僻壤根本就没有麻醉针剂,操蛋局长想到了一个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
操蛋局长说:小逼灯,你立功的时候到了!
小逼灯预料到不是什么好事,有些害怕,问道:局长,让我干啥子嘛?
操蛋局长说:我们需要对比一下齿痕,你去让他咬你一口,这是命令。
小逼灯摆着手说: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血怪。
操蛋局长说:身上没点伤痕,还想当英雄,还想破大案?
小逼灯说:要不我们把吸血怪打晕吧,要不就饿他一星期,等他没力气的时候……
操蛋局长说:我先一脚踹死你,欠削是吧!
操蛋局长粗暴的在小逼灯屁股上踢了一脚,督促他快去。小逼灯不知道从哪找到一个头盔戴在头上,脖子缠着厚厚地白毛斤,还穿上了一件羊毛坎肩,全身上下都被包裹着,只有胳膊露在外面。
小逼灯对老逼灯说:我让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们准备救我啊。
小逼灯把胳膊平举,挡在身前,保持这个姿势战战兢兢走进审讯室,老逼灯拿着一根铁棍跟在后面给他壮胆,其他几个民警在门口严防死守,避免兽孩趁机逃走。小逼灯刚一进去,兽孩就扑了过来,老逼灯扔下铁棍就跑,审讯室里传来小逼灯的惨叫。
操蛋局长的手搭在额前,趴在窗口观看,他喊道:咬住你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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