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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林肯和亚瑟互认兄弟。大多数周末和每个暑假,这对堂兄弟经常开着亚瑟的雪佛兰克尔维特,一起踏上冒险之旅(连身为大学教授的亨利伯伯都一同出行过几次,莱姆的父亲却没有过;特迪也是科学家,不过他觉得不受注目会更自在些)。两个男孩外出兜风时做的都是典型的青少年所做的事:追逐女孩子,踢球打球,看电影,争执辩论,吃汉堡和比萨,偷喝啤酒,谈天说地,然后还是追逐女孩子。
此刻,林肯坐在他的新型TDX轮椅里,思忖着他们在运动会后究竟去了哪里。
亚瑟,他的堂兄……
在他的脊柱像一根烂木头一样断掉后,那个再也没来看望他的人。
为什么,亚瑟?告诉我为什么……
但是这些回忆被门铃声打断了。托马斯转向门厅。不一会儿,一个体格瘦弱,头顶微秃,穿着无尾晚礼服的男子大步走进屋。梅尔·库珀细瘦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厚厚的眼镜。他往上推推眼镜,对莱姆点头致意:“下午好。”
“还穿着晚礼服?”
“参加舞蹈比赛。如果我们能参加决赛,我就不会过来了。”他脱掉外套,解开领结,然后卷起镶褶边的衣袖,“好啦,你说的那个独一无二的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肯对他讲述了详情。
“林肯,对你堂兄的事,我很抱歉。我觉得你从来没提起过他。”
“你对作案手段有什么看法?”
“如果是真的话,那就太绝了。”库珀凝视着爱丽丝·桑德森谋杀案的证据图。
“看法?”莱姆问。
“嗯,在你堂兄那边找到的一半证据都是在车上或车库里。这要比在家里捏造证据容易多了。”
“和我想的完全一样。”
门铃又响了。一会儿,莱姆就听到了他的助手单独返回的脚步声。莱姆在想是不是谁送来了包裹。不过他转念一想:今天是星期天。来访者可能穿着街头服和跑鞋,这样从门口进来时就不会发出声音。
果然如此。
年轻的罗恩·普拉斯基转过屋角,腼腆地点点头。他不再是新人了,已经穿着制服当了几年的巡警。但他看上去还是像新人,在莱姆看来,他也就是新人的模样,或许永远如此。
他穿的鞋确实是走路无声的耐克运动鞋,上身却穿着一件非常花哨的夏威夷衬衫,配着蓝色牛仔裤。一头金色短发很时尚地根根竖起,额头上有块明显的疤痕。那是他头一回和莱姆、萨克斯合作破案时,在一次险些让他丧命的进攻中留下的。那次突袭异常残酷,他的脑部受了伤,差点退出警界。这个年轻人能留在纽约警察局,主要是受了莱姆的激励(当然,这一点他只告诉了萨克斯,刑事专家自己可没有声张,消息是萨克斯散布的)。
他惊讶地看着库珀的无尾晚礼服,然后朝他俩点头致意。
“普拉斯基,碗碟都擦干净了?花儿也浇过了?吃剩下的饭菜也收拾到冰箱里了?”
“我立刻就赶来了,长官。”
三个人正在仔细研究案子时,门口响起了萨克斯的声音,“服装派对啊!”她望着库珀的无尾晚礼服和普拉斯基俗艳的衬衫。她对库珀说:“你看上去很帅气。夸赞穿无尾晚礼服的人就要用这个词,对吧?‘帅气’。”
“很不幸,我脑子里想到的只是‘半决赛选手’。”
“格蕾塔没有生气吧?”
他回答说,他那位漂亮的斯堪的纳维亚女友“此时正和她的朋友们一起玩,喝阿夸维特酒浇愁。不过我要说,那种酒是不能喝的”。
“你母亲还好吧?”
库珀和母亲住在一起。她是皇后区的老住户,是位脾气急躁的老太太。
“她身体很好,去船库吃早午餐了。”
萨克斯还问候了普拉斯基的妻子和两个小孩,然后补充道:“谢谢你们星期天赶来。”又对莱姆说,“你刚才对他表示感激了,对吗?”
“是的,没错。”莱姆咕哝道,“现在,让我们开始工作吧……你拿的是什么?”他注视着她拿着的一只棕色大文件夹。
“证据目录和在钱币盗窃案、强奸案中拍的照片。”
“好吧,我们来看一看。”
和处理他堂兄的档案一样,她拿起一支记号笔,在另外一块白板上书写起来。
谋杀/盗窃…3月27日
3月27日
罪行:谋杀,盗窃六箱珍稀钱币
死因:由于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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