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1/4 页)
“有什么可后悔的,咱们是有钱人!”盛晚归其实一直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小时候,她属于很乖的孩子,不会跟爷爷要这要那的,即使心里头想得要命,也不会跟爷爷开口,因为知道就算是哭闹,爷爷也不会给她买,后来,南霁云来了,她的好日子也就来了,她但凡对南霁云透露一点喜欢某样东西的意思,南霁云都会给她买来,从来没有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只有离开南霁云的那四年,她才体会到钱的重要性。
走进饭店,领位的高挑本地女孩见是两个不起眼的小姑娘,理也不理,他们俩倒也不生气,到处都有狗眼看人低的主儿,异国他乡也不例外,便自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又侍者过来,递上菜谱。
“来来,你点,随便点,多贵都行,不要客气。”盛晚归把菜谱递给她。
林思雅擦了擦嘴角即将流出的口水说:“那我可就真的不客气了。”
“嗯,你随便”。盛晚归拿出visa卡晃晃说。
林思雅点了好几个菜,然后就眼巴巴的盯着上菜的位置。
盛晚归觉得好笑,头一次看到这样的女孩。
“笑什么?吃饭乃人生中的第一等大事!”林思雅说:“我这一辈子的终极目标就是混吃等死!”
从她身上,盛晚归看到了熟悉的影子,某些地方,她跟自己真的很像,所以他们才会这样的投缘吧。
饭菜上来,香气四溢。
“不愧是大饭店,贵有贵的道理,你看着颜色,你看这盘子,你看着造型,你闻这香气……”林思雅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陶醉其中。
“行了,行了,你赶紧的吃吧。”盛晚归说。
他们要的饮料是鲜榨果汁,这个国家属于亚热带,水果又甜有多汁,果汁非常的好喝。
盛晚归端起杯子来说:“我们碰个杯,以后就是好朋友喽,说实在的,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交过好朋友呢,谢谢你这么帮我!”
林思雅碰上她的杯子,然后喝了一大口,满足的打了个饱嗝,说:“其实跟你说实话,我也不是对谁都这么热情的,头一眼看到你,我觉得你跟我特别的投缘,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你很亲近,谢字就别说了,咱们谁跟谁呀。”
两个小女子大快朵颐,谁都不跟谁客气,吃了个痛快。
吃饱喝足,林思雅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剔牙,盛晚归结完帐,便去了洗手间。看着洗手间里的自己,满面的灰尘,半长不短的头发有些散乱,要是被南霁云看到她这幅样子,又要心疼了,得赶紧清洗一下。
洗干净脸,梳梳头发,又找出一件干净的T恤衫换上,照照镜子,总算没那么狼狈了。
从洗手间出来,经过拐角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低沉而有磁性。盛晚归心弦一动,但又不敢相信,连忙屏住呼吸,仔细的听着。
“你怎么做事的,我临走时怎么交代你的?怎么会让她一个人过来?她自己连远门都没出过,这里她人生地不熟的,语言又不通,现在手机也关机了……”
盛晚归心头狂喜,一股热流奔腾着往后脑钻去,心跳如鼓,急促的呼吸着,疯狂的往声音的源头跑去。
“小南叔叔!”她大叫一声,声音因为激动和奔跑像风中百合一样颤抖着。
那个背对着这边打电话的男人听到这个声音身体一颤,难以置信的转过身来,看到她的时候,手机一滑,摔落在地上,他浑然未觉,所以的注意力、听力和视力都被这个奔跑着的女孩吸引着,瞪大了眼睛,眼中点点星光,眼边发起红晕,嘴角不自觉的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大张开手臂,等着她投入自己的怀抱。
盛晚归一边跑,一边欢快的笑着,以跑五十米的速度冲刺着,跳到南霁云身上,双臂环住他的脖子,双腿盘在他的腰间,脸贴在他的面颊上,像八爪鱼一样,紧紧的贴在他身上。南霁云伸出猿臂紧紧的搂在她的身子,感受着她热得发烫的脸颊穿给自己的热气,心中愉悦的情感几欲脱胸而出。
她软软的身体隔着薄薄的衣料,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彼此都能听见对方大如雷声的心跳和急促的心跳声。
相见欢爱意浓
南霁云的心里头软软的,化成了一汪清水,心里头充实极了,盈盈的布满了幸福感。
从早上开始,他就一直往国内打电话,可盛晚归的手机和家里的电话都没人接,联系到了刘秘书,才知道盛晚归跑到T国来了,他慌忙的赶到机场,才知道她乘坐的那架班机早在一个小时之前就已经落地了,在机场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