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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已经没有了的现实,只是心中那一片伤痛算是彻底的种下了,而她之所以喜欢小无病,也是因着他和她无缘的孩子年岁相仿吧。
回忆旧事,又令眼泪沾湿了枕头,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实在不适合在回忆痛苦的往事,那样会使人的意志消沉,悲观厌世,盛晚归现在就是这样,对一切都感觉到很厌倦、无趣,怨恨南霁云在她难受的时候不在身边,而奔向了他喜欢的女人,怨恨自己不听话,偏要吃凉的东西,都是自作自受吧。
门响了,有人推门进来,盛晚归心头一震,将被子撩起,盖在头上。
南霁云走进来,看见盛晚归屋里亮着灯,却一丝声音也没有,静静的在门口站了许久,敲敲门,没有人回应,以为她睡着了,便轻轻的推开门进来。
看这样子,南霁云便知道盛晚归没有睡,轻轻的将她的被子从头顶拿开,说:“怎么盖在头上了?闷不闷呀?”
没有听到盛晚归的回答,南霁云看到她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的脸,大手忙覆上她的额头,冰凉冰凉的,立刻知道她的老毛病由犯了。
“很疼是吗?”南霁云心疼的擦着她眼角流下的泪水。
盛晚归听到他的话,眼泪愈加的凶猛。
痛在她的身上,痛在他的心里,南霁云忙说:“等会,我马上去给你沏杯红糖水。”正要站起来往出走,盛晚归忽然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他的衣袖,睁开泪眼朦胧的双眼,可怜兮兮的说:
“小南叔叔,我好疼,不要走。”
南霁云温柔的一笑,说:“我不走,马上就回来。”
盛晚归仗着身体难受,放肆的释放者自己的欲望,说:“不要,小南叔叔,抱抱我。”
眼前的盛晚归,娇弱的像是个被雨水打湿的花朵,南霁云的整颗心都化成了一滩清水,柔软得不可思议,立刻将鞋子外衣脱掉上床,将盛晚归紧紧的搂紧自己怀里,同时使劲的搓搓双手,覆盖在了她的小腹上。一股热气立刻透过肌肤纹理渗入进盛晚归的子宫里,立时,便没有那么疼了,几乎同时,盛晚归有股冲动,想要告诉南霁云他们曾经有过一个孩子的事情,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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