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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是想让别人,看到我嫁给他。”
别琼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冷汗渗透全身,“你想清楚了?”
“是,清楚得叫我害怕。”
她慢慢地穿好鞋,斟酌着要如何开口。
都说伴娘不好当,她以为只是要帮新娘挡挡酒,大不了,还会被闹洞房的年轻人占些便宜,此前早就做好了各种准备,现在想来,哪有这么简单。
最好开个伴娘培训班。
不但要帮新娘打理结婚的各种细节,还要修下心理学,主治新娘的结婚恐惧症,说服逃跑新娘放弃逃跑念头什么的。
想到这儿,她拍了拍邵小尉的肩膀,“好啦好啦,你要是有些焦虑,我陪你再坐会儿。你第一次结婚嘛,没经验,我理解。”想到姐妹们之前开的玩笑,“你们这对冤家,分开了才怪呢。就算今天这婚结不成,回头离了,等过几天还不是照结不误?不过,那时候你肯定不像今天这么慌乱,有经验了嘛。”
邵小尉只是默默地看着地面,不发一言。
这些年,分手闹了无数次,或隔天笑嘻嘻和好甜蜜如初,或分居跑回家中各过各的生活如同路人,或惊动双方家长上门苦劝,或双方心生厌倦住同一屋檐下冷战数十天,甚至撞见戴川与同事眉目传情玩暧昧,用指甲抠得他满脸开花……闹得堪比天崩地裂,也始终坚信两人不会真正分开。
似乎,同戴川在一起,同他结婚,同他安安稳稳甜甜蜜蜜过着普通夫妻最为平淡的生活,是她任何时候都不曾怀疑也绝不肯放弃的信仰。
别琼怕时间久了,真的耽误两人的大事,正想干脆直接上手硬拖她回去,突然听到阔别已久的声音——
“小别,好久不见。”
她的身体不由得一僵。
周围的亲朋好友都算上,叫她小别的,只有乔磊一人。
“别”这个姓本来就少见,甚至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生她时家里穷困潦倒,又逢爸爸四十岁生日,欣喜异常,盯着她看了很久,说:“就叫别琼吧,别琼别琼,别穷呀。能舒舒服服踏实过日子,比什么都好。”
从幼儿园至大学,乃至多年后她参加工作,旁人初听她的名字多半会惊讶,总喜欢多问两句。更有人故意放开嗓门叫出声,一面朝她大声笑。他们喜欢叫她的全名,似乎叫多了,大家也能沾个光,同样都不穷。
可乔磊一直叫她“小别”。
她对他的声音太过熟悉,千想万想,没想到他会来。
只得硬着头皮抬起头勉强挤出笑脸,“好久不见,”她听到自己略微颤抖的声音,“欢迎你来。”
“也不是很久,”她看到乔磊默默地打量着自己,目光如炬,“四年。”
四年。
他变了太多。
那时他的皮肤很白,带着一种病态。这些年,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肤色已是健康的麦色,像是脱胎换骨彻底变了一个人,再不像当年手无缚鸡之力的病小子。浅棕色短发,微卷的刘海沿倾斜弧度摆至右侧,刚刚好衬得他刚硬的脸部轮廓。
似乎也开始懂得怎么穿衣服,黑白条纹的纯棉轻纱T恤衫很适合他,随便搭条牛仔裤已经足够。
见她不说话,他冲邵小尉点点头,“恭喜恭喜,新婚快乐。”
邵小尉是个明白人,“谢谢。你们俩好久不见,肯定有很多话要说,你们聊着,我先过去招呼大家。”她冲别琼使个颜色,捂嘴偷笑。
“你……”乔磊在场,她不好把话说得太明白,只好含含糊糊问邵小尉,“你想通了吧?”
“啊?啊!想通了想通了,你就别操心我了。”邵小尉说完扬扬眉毛,迈着大步回了礼堂。
乔磊好脾气地笑着,目送她离开。
气氛再次变得古怪。
他的目光停留在她裸露出的半个光滑的臂膀上,“你,”语气顿了顿,“之前,很少这么穿。”
“都是为了……邵小尉。你知道的,结婚嘛,总要……”她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如此不淡定,只怪他的目光一直定格在她身上,太炙热又太坚定,让她越发语无伦次,想缓解眼前尴尬局面,又不知如何开口,只好呆呆站着。
3
四年前的他,当然不是这样的。
与大家按部就班大三忙着实习、大四毕业不同,乔磊是在大三上半学期主动退学离校的。
时至今日,别琼都不敢问,当年他的离开,到底主要原因是不是因为自己。
她只记得,有一天晚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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