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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她自己,她的本性使然,她也恶心,也厌倦了自己这副皮囊,但总不能杀了自己。
无论再怎么恶心自己,她都要咬着牙坚持下去,父亲说,抱玉,你得活着,好好活着,只有这样,你才能过得比别人好,如果你死了,死给谁看?
父亲还说,没关系,反正成功的背后,不是沧桑,就是肮脏。
她以此自解,出神的看着窗外,轻轻叹了口气。斤丽状技。
“阿cat你变了。”顾恒止打着方向盘。
“变好看了?”
“你变得,比以前更加拼命,更加坚韧了。你知道的,这样对女孩子来讲,没好处的。”
“不是我坚韧,而是在之前洛杉矶那晚,其实我特别需要你,可你不在我身边,那时我就想,如果一个人在我特别需要的时候没有出现,那么其他时候,他也不必出现了。”
夏季的白昼总是显得那么长,抱玉看着窗外,天边消失掉最后一丁点儿夕阳的光晕,然后,夜幕降临。
其实她想要的如此简单,只不过是物欲横流当中的一点真爱罢了,一点点就够了。但顾公子和傅先生都没能给她,她将头倚在车座靠背上,闭上双眼,心想,现在就先别计较这么多了。
第十二章 狼狈为欢(1)
许尽欢坐在餐厅里,看着面前过来和她相亲的男士,一脸的不情愿,全程她只听着对方不停地bb,自己只喝水。没说一句话,但情绪已经全写在了脸上。
“你这穿的有点儿土啊许小姐,现在的时尚杂志都开始招大妈入职了吗?”
怒气值+15。
“许小姐年龄也不算小了……”
怒气值+30。
“这也就算了,但皮肤很久没保养了吧,裂得跟闹了旱灾了似的……”
怒气值+50。
“咱们吃好了各自回家交差,您没意见吧?”
突然,那男人的脑袋莫名晃了几下,瞬间,发套一样的东西被摘起,像是被人摘掉了帽子,但的确,他戴的假发都能以假乱真了,被人取了之后,只剩下光秃秃的脑袋瓢。
许尽欢大吃一惊。抬头看,是程子放。
其实他是很适合正装打扮的那种人,有些人白衣黑裤西装革履。看上去就像房产中介,可这样刻板的一身在程子放身上,就说的上赏心悦目。他不是傅云起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好看,只不过五官特别端正,端正得就像按照”三庭五眼“的基准而生,加上举止得宜,话不多说但简洁有力,声音低沉温和,让人感觉很舒服。
抛开他管理《clouds》不谈,在和一些奢侈品大牌老板谈生意时,他更容易取得对方的信任,让别人毫不怀疑地将自己的品牌衣服包包香水的广告放到《clouds》杂志的广告别册,因为他给人的感觉就是靠谱的、可信赖的。
“喂,大叔。”他拿着假发坐下来,一把将许尽欢勾在怀里,笑得温文尔雅:“我们对您也不是很满意。您头上可比闹干旱还严重,直接沙漠化了。既然不满意许小姐,那就请便,刚好可以让给我,我是觉得还挺对胃口的。”
尽欢强忍着笑,憋得肚子都疼了,看着那大叔捂着谢顶的脑袋落荒而逃后,终于“噗嗤”一声,捂着肚子大笑起来,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自从裴斯宇去了法国之后,她鲜少这样畅快地笑过了。现在好了,无论如何,她依旧是这本书里的笑点,重拾自己“抖包袱”的重任,变回以前那个“梗”。
程子放也笑,但他是因为看许尽欢笑的五官都拧在一块了才笑的。他喜欢看她笑。总觉得有感染力,就像太阳突破云层包围,跳出来普照大地一样,看起来漂亮极了,还能驱散雾霾。
她没那么多野心,不会想着算计这个谋划那个,每天烦恼的无非就是码字写稿和工资,吃顿好吃的都能乐呵一整天,一个简单的拖稿理由能编出三百字的小短文来。天真无知就知道傻乐,没心没肺过自己的小日子。
“我的拖延症完全是遗传。”许尽欢夹了一筷子凉拌金针菇到自己碗里,对程子放说着自己为什么有时间相亲没时间写稿,“我妈当年生我的时候,大夫让她进产房,你猜我妈怎么说的,她说,那要不明天再生吧。”
新的菜端上来,皆是满目红椒冒着热气的辣菜。程子放皱眉:“你不是北方人吗,这么能吃辣?”
他拿筷子拨了拨盘子里的辣椒,故意问道:“怎么,这么喜欢自虐?”
面前的许尽欢扎着高高的马尾,面不改色的吃辣,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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