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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罢,就让年轻人自己折腾去吧,她老了,管不了那么多了。儿子的媳妇儿,还得要儿子自己去争取!
第二十四章
和程夫人告别,绯言一个人慢吞吞的走在回家的路上。
小区的灯光有点暗,前几天路灯不知被谁给打破了,到现在也没见物业来换。
虽然锦绣花苑已经算是C市治安相当不错的小区,走在这样的路上,一个单独的年轻女人还是不太安全。绯言不敢四处张望,只能埋着头一个劲儿的向前走。
锦绣花苑挺大,但因为地处偏郊区的地方,住户倒不是很多。夏天的夜里,四周都是虫鸣声,竟然没几个人。所以当身后响起脚步声的时候,绯言几乎立刻就紧张了起来。
她走了一段,发现背后的脚步声不停,依旧是紧紧的缀着她。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绯言的心几乎要悬到嗓子眼,她立刻想起前段时间电视上报道的C市杀人案,到现在也没破解,也是发生在像锦绣花苑一样的小区!
她不敢回头,也不敢回家。她还记得自己是一个人住在公寓里,如果回家是找不到人帮忙的。她只觉得心跳得越来越快,简直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脚步越来越快,绯言开始恨起自己为什么今天穿了高跟鞋,她只听见高跟鞋的鞋跟撞击地面发出的清脆声音。这声音一声一声越发急促,逼得她越来越紧张。她开始奔跑起来。
后面那个人大概是发现了她的意图,眼看着她就要往人多灯光亮的地方跑,也加快了速度。
后面那个人的手快要碰到她的肩膀,她不敢回头,只是感觉头发似乎快要被抓住,她尖叫一声,后面的人似乎被吓住了,也大声喊道:“小姐,小姐!你别跑啊,请问七号楼怎么走?!”
绯言觉得自己紧绷的心一下子松了下来,原来不是坏人么?她回过头去,只看见一个长得很清秀的年轻男人站在那里,也是气喘吁吁的样子,弯着腰不住地喘气。
看她回过头来,男人笑了一下,边喘气边说:“小姐,你可真能跑!我就是想问问,七号楼应该怎么走!”
绯言有点不太好意思了,放松下来,她腿都有些软,刚刚剧烈奔跑了那么久,她嗓子眼直冒烟,火辣辣的疼。
她还想着,假如大学时候,跑一千五百米用这样的速度,怕是都能刷新校记录。
“七号楼?”她思考片刻,觉得有些熟悉,只是很久没在小区里散步,她一时也想不起来。
忙完手上最后一件事,程骞按了按太阳穴,疲惫的双眼缓缓闭了闭,喝了一口早已冷掉的咖啡,苦涩的感觉瞬时弥漫满口。
一直这么忙碌,已经有好几个月了。重生之后,他颓废过,又振作起来。凭着超出常人的记忆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他利用了许多以前没注意到的商机,也规避了许多风险。
程氏在他的带领下,提前步入了鼎盛时期。在娱乐圈内,程氏几乎一手遮天。无数的人争着抢着要和他合作,因为上一世的记忆还在,几乎每一次合作,他都能获得最大的利润。
他是个商人,他从未否认过。只是现在他觉得,这样的成功,他一个人实在没什么意思。
他想念绯言在他身边的日子。
将手里冷掉的咖啡一饮而尽,程骞穿上外衣,驱车回到小区门口。经过中央喷泉的时候,路边一闪而过的影子引起了他的注意。
米白色的裙子在阴影里相当显眼,车灯照亮的时候,程骞惊讶的发现,那不是绯言?
现在都几点了?她怎么会在这里?!在喷泉旁边的树丛小道?
程骞低头看了眼手表,指针指向晚上九点,他心里有些奇怪,不放心的下了车,想看个究竟。
走下车,离小道近了,他才发现,绯言身前几米远的地方,还站着一个年轻俊秀的男人。
程骞心中警铃大作,不好!这是什么情况?!
绯言什么时候认识这个男人的?
程骞一面在心里鄙视了一下绯言的眼光,这男人瘦瘦弱弱就像个小鸡仔,有什么好的?长得还那么像个娘们儿!能给你当姐妹吗!一面大步走上前去,口里高喊:“绯言,你怎么在这?”
听见这熟悉的声音,绯言眼角一抽,我怎么在这,我还想问你怎么来了呢!他不用回家么?这都几点了,还在这瞎转悠什么呢!
她回过头来,无奈的正要说些什么,忽然看见程骞猛地向前,一手将她推到一边。
绯言被推倒在路边的树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