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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一部分还不算是京城,算是城乡结合部吧。
孟岩把于欣赠与他的大青马在马市上卖掉,去掉所有的痕迹,这样尽可能的减少行踪被人发现。
尾巴虽然解决了,但主谋一时间他还不能拿对方怎么样,京城,他已经离开这里十年了。
如果有人从马匹上追查,这会对于欣主仆带来麻烦,所以处理马匹的时候,他留了一个心眼,将它卖给了一个去南方的商队,这样,也算将危险降到最低了。
处理这些事情花了他近一个下午的时间,确定没有留下破绽后,他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寻了一家客栈住了一宿,顺便也打听了一些有关京城内的情况。
如今的大明皇帝,就是那位著名的“蟋蟀天子”,明英宗朱祁镇了。
这个皇帝算是明朝所有皇帝中经历最传奇的一位了。
幼年天子,意气风发,本应励精图治,成为治世明君,却听信宦官谗言,御驾亲征,土木堡一场大败,京营三十万精锐尽失去,自己还做了一年的俘虏,被放回来后,幽居南宫八年,还成功的夺回帝位,人生可谓是跌宕起伏,波澜壮阔。
如今已经是正统十年了,那场决定朱祁镇和大明朝未来兴衰的战争还有四年就要爆发了。
四年之后,庙堂之上,他能到什么位置?
混在拥挤的人群中,孟岩终于回到了阔别十年之久的北京城,巍峨的城墙、钟楼,鳞次栉比的商铺,还有就是人了。
孟岩的家在朝阳门附近的思诚坊,要过去的话,起码要穿过大半个北京城。
孟岩有点儿近乡情怯,毕竟是这具身体给了他新的生命,他也接受这个“孟岩”所有的记忆和感情。
这种溶于血脉中的亲情是不容许抹杀的!
寻了一家大车店,孟岩花了五十文租了一辆马车,请车夫直接把自己送过去,毕竟,靠脚底板走路的话,怕是要走上大半天才能回到家中。
他实在没有心情欣赏着北京城风景。
车轮滚滚,在人群中,奔跑向前,眼前如同浮光掠影一般,儿时的记忆如潮水一般复苏,差一点挤爆了孟岩的脑袋。
“公子,到了!”恍惚间,听到车夫一声叫唤,孟岩这才把自己从回忆中拉回来。
他无心关心京城有多大的变化,还是变得比记忆里更加热闹繁华,他只思考一件事,见到那个狠心将一个八岁孩童送上那条卧底之路的男人,他该怎么面对,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
称呼另一个人为“爹”,总感觉有些怪怪的。
付了车钱,孟岩下了马车,脚踏实地,忽然他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自己居然在北京还有个家,偌大的一个四合院,这在后世,那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呀!
记忆里的街道,记忆力的牌楼,还有那熟悉的味道,对,羊肉烩面的味道!
“好香,有十年没有吃过了!”孟岩闭上眼睛猛地吸了一口,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
是先回家,还是先吃饭?
如果是真正的那个孟岩,一定会选择先回家,而他不是,他选择先去吃饭。
十年了,物是人非,在孟岩的记忆里,这十年他没有得到一丝一毫有关父亲的消息。
他是卧底,这是一份在刀尖上跳舞的工作,必须谨慎,不能跟他的过去发生任何关系,否则就有暴露的危险。
自己或许在户籍档案中已经是个死人了。
所以,恢复身份之前,他必须先了解一下自己父亲的境况,而饭馆恰好是最合适的地方。
“客官,您吃点儿什么?”
“一碗羊肉烩面,多放点辣子,快点儿!”孟岩将褡裢放在桌子上,迅速的吩咐道。
“好咧,一碗羊肉烩面,多放点辣子!”跑堂的小二扭头叫了一声,又迅速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这个面馆以前,他跟父亲经常来吃,开了至少有十几个年头了,招牌没换,就是不知道味道换了没有。
追杀他的人应该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这一路上,他特别留心了,应该没有尾巴,所以他才放心大胆的回来。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烩面便送到了他的面前:“客官,您慢用,不够再招呼,第二碗半价!”
“小二,你们老板真会做生意,这一碗羊肉烩面已经是分量十足了,寻常人一碗就足够了。”孟岩笑道。
“客官你一看就是第一次来小店,小店的生意多蒙街坊们照顾,所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