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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艰巨和难度可想而知。
我该怎么办呢?用枪么?这事情一想起来就分外可怕。对弗莱迪而言,他从小就是看着大人靠打猎和捕鱼为生,舞刀弄枪他早已习以为常,这辈子都不会对枪支感到陌生和恐惧。甚至和酗酒一样,玩枪也让他上瘾,仿佛当事情一不如他的意,就只知道拿枪来摆平。只有这样,他内心的愤怒才能平息,这远比不痛不痒地踢别人几脚来的过瘾。
在我8岁的时候,荷枪实弹的枪械给我带来的感觉只有灰心丧气。几年前,我和一个朋友在雷鸟酒店外面的巷子里玩耍,在一个废弃的炉子里找到一枚0。22口径的手枪。不知这东西是真是假,我们决定拿个什么人试试--现在回想起来都有些后怕。多亏我们打偏了,否则我们瞄准的那姑娘就完了。当弗莱迪接到告状的电话,我猜可能是妈妈打来的,弗莱迪开始破口大骂。我知道自己做了件蠢事,也是件错事,但我不想为此挨打,所以我飞奔到自己的卧室,钻到床下,屏住呼吸,不敢出来。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弗莱迪就过来把整个床都掀了起来,我暴露无遗,像个受惊的小兽哆嗦个不停。挨皮带抽的滋味是不好受,但是感觉他无处不在、无所不在那才更为可怕。
而且,即便此时此刻我有一支枪,我也会用,也无济于事。实际上,一天晚上突然传来消息,他喝多了,在酒吧和人家打了起来,他最好的朋友西蒙·格兰特一枪打中了他的肚子,赞美主啊,感谢神!但是弗莱迪的大肚子似乎是有防弹功能,他是流了不少血,可是当取出子弹,在医院观察了一晚之后,他第二天就直接上班去了。
因为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所以每当有这样那样的意外出现,就愈发证明了我别无选择,只能干掉这个家伙。一天晚上,当他又准备对妈妈无礼的时候,我跑去叫了警察,那一刻我真的起了杀心。
离沙伊店不远的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路口,有个酒吧叫做卡西巴。希望能找个人借给我10美分,在酒吧外面的收费电话上报警,看到旁边有个人,我去碰碰运气,他头戴窄边帽,鲨皮套装,带着粉色圆点领带,活像个1962年密尔沃基北部区的球员从明信片上走了下来。
“先生,打扰一下,”我跑了上去,上气不接下气,“能给我10美分打个电话报警吗?我继父正在使劲儿打我妈妈。”
这家伙眼睛都没眨一眨,就说了句:“小黑鬼,别挡路。”
我当时真想杀了这狗娘养的,当然要先干掉弗莱迪再说。
终于我找到一个人愿意相信妈妈真的性命难保,我终于借到了钱,叫了两个警察过来,两人都是白人。
等他们到了家,弗莱迪正坐在沙发上,而两个警察显然没想到他是这么个大块头。两人紧张地对视了一下,有人清了清喉咙,说道:“崔普雷特先生,我们可以用下电话吗,得叫辆警车过来。”
弗莱迪当时的表现居然有些幽默的味道,他前倾了一点,答道:“见鬼,你们甭想用我的电话叫警车来,把老子送到监狱,去你的吧!”
太滑稽了,两个警察最后连哄带骗地把他送到警局。弗莱迪一走,我就问妈妈,为什么警察人都来了,还要打电话叫警车来?妈妈答道:“也许他们觉得应该叫上几个大个儿警官,才能把他弄出去。”
有一天更恐怖,为躲避弗莱迪的暴力,妈妈居然逃到第十大道右街的奥多姆街角店。店主奥多姆是我校友的父亲,看到妈妈躺到柜台后面,他也没说什么。
弗莱迪手里挥着猎枪横着走进了商店,问奥多姆先生:“那婊子在哪儿呢?”
奥多姆先生耸耸肩:“弗莱迪,她没来过,但别在我的店里摆弄你的猎枪,听到了吗?”
奥多姆先生可不是吃素的,弗莱迪也知道这点,他这种人其实是吃软怕硬,当遇到比自己还厉害的人时,他立刻就服软了。也没再多说什么,弗莱迪转身走了,在光天化日之下,拎着枪,招摇过市,找寻妈妈的踪影。
妈妈一直在柜台下躲到傍晚时分,后来弗莱迪好像终于冷静点了。在接下来的几天,弗莱迪体内的“气压阀”似乎放了些气,“气压计”显示暴风雨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爆发。但我和妈妈、12岁的奥菲丽娅、4岁的沙仑以及两岁的金牡,我们几个都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因为“气压计”这种东西有时也没准儿。
我知道大家对弗莱迪又恨又怕,但母亲对于我们这种人间地狱般难以忍受的境地是作何考虑,我却不得而知,这个问题就像我生父是谁,人在哪里一样,我无法知晓。直到有一天,我偶然了解到有关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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