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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协力”,把组织成员的力量会集起来,产生“和”的品质,达到“万事成”的效果。从“和”当中所发出的“合力”,才是真正的“同心”,组织成员好像一家人那样,自然“家和万事成”。�
“和”是中国人的“整体”概念,就“量”的方面来看,把“部分”加起来,就成为“整体”;而从“质”的方面来考察,便发现“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
人与人之间,难免会有彼此不同的“差异性”,我们把它叫做“个别差异”。“差异”就是“不同”,君子“和”而“不同”,善于管理的人,能够把“不同”的心和力结合在一起,产生“和”的力量。小人“同”而“不和”,不善于管理的人,只在表面上要求大家服从,似乎“同”到没有意见上的差异,却始终发挥不出“和”的实力,应该视为“不和”。�
烹调的时候,用水来煮水,煮来煮去,还是“开水”。弹琴的时候,总是重复一个音调,听起来必然单调乏味。同样的“人”群集在一起,如果大家一模一样,丝毫没有差异,我们辨识起来,势必十分困难。用水煮蛋,可能煮出可口的蛋花汤。配合各种不同的音调,可能弹奏出动听的乐曲。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才有可能“和”成一个整体。�
《荀子·王制篇》指出:“人何以能群?曰:分。”人的力量没有牛那么大,行走起来不像马那样快,而牛马反为人所用,主要是因为人能够合群,有“组织”的概念,而牛马则无。
但是人为什么能够合群呢?答案是人有“分”的念头,知道彼此“不同”,而非完全相同。
安人的基础,在人人自觉,各有其分,并且各守其分。只有“人人各守其分”,才可能“大家和合为一”。�
有“组织”,便应该“分工”。分工事实上是一种“分”,把每一个人的本分工作,详实而明确地列举出来。这种“数量”上的分工,经常出现“许多三不管地带”,难以达到“合作”的整体性。于是在列举各条本分工作之后,加上一条“其他”,作为“性质”上的分工,使大家在心理上有充分的准备,任何三不管地带,都是人人有责的其他范围,必须机动调补,以维护“和合为一”的整体性。�
分工之后,能合作人人都安;不能协力则大家都不安宁。所以荀子说:“分何以能行?曰:义。”义便是合理,怎样分工才能收到合作的效果呢?只有“合理”一途。
第一章 管理的基本概念�第三节 安人的目的在于人安己安(2)
组织成员,分工分到合理的地步,依“其他”来互相支援,也做到合理的程度。合理就是“不过分”,所以也是一种守“分”的表现。这样的分工协力,必然能够缔造良好的组织力,产生“和”的品质。�
除了分工以外,中国人的“分”,特别重视“位”的“区分”,那就是亲疏、上下、尊卑、贵贱的不同。这种职位、地位的差异,构成我们的伦理。�
要求人安己安,必须重视伦理,形成分工之外的另一种守“分”。伦理可以看做“人与人间的矛盾关系”,这种关系必须维持相当程度的“和”,也就是和谐,才能在“相反相成”中兴盛发达。�
人类社会,原本由许多具有“个别差异”的“个人”所组成,如果每一个人,都任由自己的个别差异而发展,势必互相矛盾,甚至产生冲突。所以教育大家,鼓励人人都修己,来缩小彼此的差异,建立共同的道德标准,成为社会健全发展的必要措施。�
这些修己有成的人,聚集起来,加以合理的分工,在共同的目标下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则是在“组织”的名分下,加上一些人为的矛盾,并且进一步求其“调和”,这就是管理历程中“安人”的功能。�
管理的历程,着重在“同中求异,异中求同”,也就是“有矛盾时加以调和,没有矛盾时制造若干矛盾”,使相同的产生某些差异,而让差异的趋于相同。�
中国人深知“没有矛盾,不可能产生变化;而没有变化,就不能进步”的道理,为求提升管理的绩效,特重“职场伦理”,便是在工作场所中,添加若干名分、地位的矛盾,并且把他们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求调“和”,增强“和合为一”的“安人”效果。�
安人的目标是固定的,但是安人的状况则是变动的,必须随着当时的人、事、地、物来衡量,采取不同的安人措施,才能见效。中国人被误认为“做事不讲原则”,“凡事五分钟热度”,其实是“有原则却必须权宜态度”,“一阵子不改变却无效果”的表现所引起的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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