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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将自己喜欢的人拱手像让的。
我很喜欢伟同那样做事磊落的人。要是没有你,我们也许会成为情同手足的兄弟;可有了你,我们只能是陌路相逢!
我是不会去参加伟同为你举办的生日派对的。我所受到的仅有的一点教育,还不足以让我有这样的修养。如果不能够处处周全的话,我想每个人都会选择为自己祝福。
为什么把印得那么漂亮的请贴,发给我这么一只可怜虫呢?是要你们甜蜜的时刻,多一个见证者吗?你知道,你跟伟同的事情,我会昧着良心不做任何见证!
我可以想象得出那天的情景:你穿着漂亮的礼服,伴在伟同的身旁,对每一个向你举杯的人含笑举杯,仿佛是在演绎一场婚礼的前奏。假如我去了,我也许会像一只怕见光的可怜虫,萎缩在幽暗的角落里,自斟自酌。这是你希望看到的吗?无论如何,我是个真心爱过你的人,这样也太残酷了。”
佳明把它装进一个自己设计的颇精美的信封里。这一天他就做了这么一件事。
其实,佳明每天差不多都是这么混过去的。因着佳欣在公司里的牢固地位,所以谁也不敢指摘他什么。
佳明溜到诗诗那里,准备把信交给她。
诗诗正同几个女孩子闲聊着。她坐在中间,像轮众星辰中的月亮。每到快下班的时候,公司里总有这么一段清闲的时光。
没有人注意到佳明,但她们好像在议论他。女人们凑在一起嚓喳,很少不是因为男人,这是那些未婚待嫁的女人的风气。
“诗诗,那个漂亮小伙,佳明,你还要不要人家?”韦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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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这个干嘛?”诗诗有了警戒。
“也不干嘛。我们家老太太天天催我找个男朋友,把我都催老了。她老人家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这年月能让人看着顺心,不讨厌的男人哪有那么好找?好容易遇到一个吧,又是别人煮熟了的鸭子!”
庄丽秀笑说:“也不必着急嘛,我昨天看“怡红公子”的书,说女人三十一朵花。这种说法如果可以肯定的话,你还不过是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呢?”
诗诗眨着眼睛,灿烂地笑。
“谢谢你的安慰,你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女人要是真到了三十岁——噢,那就真的是个老女人了。我总觉得我比别人老的快一些。”
庄丽秀说:“你别在哪儿伤春悲秋了。不过我感兴趣的是,诗诗最终要怎么选择。论起仪表,倒是佳明更出色,他比路易十四都堂皇!可要是论智商,伟同就更聪明了。那家伙简直是只老狐狸,无论什么事情放到他那里,就会比较容易化解。”
“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手心。”诗诗神气地握起手,仿佛那是一只如来佛的手掌。
花紫玲正把下巴搭在写字桌上,欣赏诗诗水晶花瓶里的那只金鱼,忽然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
“这么说你不喜欢佳明了?”
“他老是追着我,我能有什么办法!譬如一只流浪狗老喜欢跟在你后面,你总不忍心把它一脚踢开,那样会踢坏我的鞋的,脚也会搁得很疼。”
“恐怕心疼舍不得吧。”庄丽秀打趣的说,“不过,佳明看起来可不像是流浪的阿猫阿狗。你瞧他的西服笔挺,面料绝对够得上高档,花钱也大方,一派富家公子的气象。”
诗诗鄙视这种贫下中农的意识,但同时也触动了她的心病。前几天他恰好听到佳欣跟陈云聊天,说起了佳明的家事。
对于那种环境出身的男子,如果他别有一翻志向,并为之铮铮努力,结果成败姑且不论,但那总归是一种可爱。可他偏偏悬浮在半空,打肿了脸充胖子。
诗诗不是没有考虑过佳明,可当她知道了佳明的不堪背景,就不再考虑了,只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把他赶走,因为佳明对她言听计从,一个心思扑在她身上。
“样子太漂亮了,也许只是徒有其表,男人总归要有些让女人崇拜的本事才显得可爱。“
几个女人都对诗诗如此刻薄的话感到吃惊。
庄丽秀说:“男人只要有钱了,就会有很多女人觉得他可爱。
韦萍瞪着眼睛道:“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余光中瞥见佳明,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站在那里了,脸色难看得吓人。敢情适才的说话全给他听去了,幸好自己没讲他的坏话。但她只是装着视而不见。
诗诗笑说:“庄丽秀今天可是得罪人了。韦萍要是对佳明有意,我决不吃醋,我正希望他别来烦我呢!今晚上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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