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4/4 页)
吏多苛政,政教烦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措各以其意,多预郡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失,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郡县相迫促,亦内相刻,流至众庶。是故乡党缺于嘉宾之欢,九族忘其亲亲之恩,饮食周急之厚弥衰,送往劳来之礼不行。”薛宣进而指出,帝国如今最大的威胁,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薛宣的观点可谓着情着理,入木三分,其他人无法反驳,终于使重围之中的王凤得以解脱。在西汉王朝“以经义治国”的基本理念之下,大概也只有像薛宣这种经学造诣不太深的官员,才能有如此敏锐的洞察能力和一针见血的分析能力,他没有被经学的教旨蒙蔽住自己的双眼。
此后不久,薛宣先后任临淮、陈留两郡太守,展露出过人的行政才干,分别在很短的时间内使两郡“政教大行”,“盗贼禁止,吏民敬其威信”。
朝廷稍后便任命他代理左冯翊。左冯翊是京师“三辅”之一。
京畿重地从来都不好治理。辖区内高陵县令杨湛和栋阳县令谢游是两个很难对付的官痞子。他们贪婪、狡诈而又桀骜不驯。薛宣的前任曾多次想把他们拿下,但都无果而终。
薛宣到任后,杨、谢二人登门拜见,想看看这位新长官到底是个什么货色。薛宣一方面以好酒好肉热情款待他们,另一方面则暗中派人收集其全部罪证。
薛宣看杨湛稍有悔过之意,且有敬上之心,便把他的所有罪行及奸赃全部写在简牒上,密封后交给他。对他说:官员百姓们对你的反映全都记在了这个简牒上,有人告你监守自盗;但我向来敬重你,而按朝廷的法度,贪赃十金(西汉时多指白银)即为死罪。我实在不忍将你法办,所以才以密牒相告。希望你自己掂量掂量,进退取舍悉由尊便。今后还有做官的机会。如果密牒中所言非实,请你重新封好后还给我,我还你清白。 。 想看书来
三面“旗帜”(3)
杨湛自知罪证已被掌握,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