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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这个岛上打来打去,就算原来是软脚虾,现在也都锤炼出来了,但是比起见识渊博,武学智慧深邃无比的霍鲁斯,就像是一群卖弄破绽的小丑。
短短的十多天,我没看能学到霍鲁斯大师的那种地步,但是也算是摸到了武学精髓的门槛,或者说战斗智慧的边缘,远远超出了一般的骷髅战士跟骷髅骑士,但是这些家伙中间,偶尔也有一些强悍无比的家伙,那些普通的一招一式在战斗中千锤百炼之后,已经形成了一种本能。
它们也会露出破绽,但是当你针对它们的破绽攻击的时候,这些恐怖的家伙们,就能凭借战斗本能做出针对性的反击。这种反击,在没法弥补招数中的破绽这个前提下,往往是与敌偕亡的代名词。
这个骷髅骑士的首领正是这样难缠的人物,它对我的飞腿睬也不睬,手中的幽黑战枪毒龙一样瞬间反挑,目标直奔我的小腹。
如果我们两个都不收手,我可以如愿以偿的踢飞他的脑袋,但是我自己也会被在身体上捅穿一个大洞,比较而言,他已经死掉了,最多从骷髅骑士变成无头骑士,造型更加拉风,而我就会从活人变死人,买卖很亏本。
不甘心做赔本生意,我双手下压,抓住了骷髅骑士头领的战枪,猛的一扭身,顺着枪杆就滑了下去,这样的巧妙招数,是我结合了飞花扫叶腿这门功夫变化出来的,乃是败中求胜的狠招。
骷髅骑士头领终究一身本事不是白混,在这样绝无可能翻盘的情况下,果断弃枪,双手上抬跟我的腿法硬拼了一记。不过他只是举起双臂,我的腿法可是变化多端,兜头盖闹的几十脚把这个骷髅骑士头领的上半身都踢飞了。
表面上看是我大获全胜,实际上我却面临了进入骷髅岛以来最大的危机,因为我身在半空,下方却是汹涌的骷髅骑士大队,只要落地,我就会被大队的骷髅骑士踩成肉酱,给它们的首领报仇。
这么短的反应距离,我也来不及张开魔法羽翼。
在霍鲁斯大师的教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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