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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紫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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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明,思宗崇祯十二年,留都。
南京被称为留都,是成祖永乐帝把朝廷迁到燕京以后的事,因为这是太祖元璋择定的都城,而且皇陵就设在城外的钟山。
因此,永乐虽将朝廷搬到了原为元朝大都的燕京定为北京,而南京却为先人所设,不容易弃,所以仍然保留南京的称号,而且冠以留都之名。
朝廷搬走了,却没有搬走南京的繁荣,从六朝时代就遗下的金粉盛迹,亦点缀得尤胜往昔。
年轻士子侯朝宗,第一次从河南归德的老家,远来应南闱乙卯科乡试。
望子成龙的老父侯恂,曾官拜户部尚书,因与朝中东林同僚接近遭忌,终为非东林势力从任上排挤下来,告休返里。
如今侯老先生无意士途,把整个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朝宗的身上。
朝宗带了足够的盘缠及用度,以及老父的叮咛与祝福,由书僮兴儿随侍,主仆二人取道安徽,直奔江南。
兴儿才十五六岁,少不更事,玩心又重,但他也有长处,那就是对这位少主十分殷勤巴结,唯命是从。
就拿一件事来说,一路挑着沉重的行囊,屡次想要提议雇车代步,伹朝宗以考期尚早,时间充裕,并不急于赶路,欲趁机游赏沿途风光景色,步行较为方便,兴儿也就不敢再开口了。
这一日起程较晚,临行匆匆,又忘了向店家问下一站距离有多远。过了嘉山地面,距滁州尚有好几十里路,天色就已经逐渐昏暗下来。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这一带十分荒凉,虽是官道,却不见来往行旅。
兴儿越走心里越发毛,终于忍不住道:“公子!咱们得赶快找一个地方歇脚,不然今夜就要在野地里露宿啦!”
侯朝宗毫不在意地说道:“能以大地为床,云天作被,又有星月为伴,有什么不好的呢?”
兴儿皱眉道:“公子真会说笑,临行老爷再三的交代,要小的沿途好好的侍候,尤其注意安全。宁可晚行早宿,千万不可为了赶路而错过了宿头。这下可好了,这一带如此的荒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万一……”
侯朝宗笑道:“怕什么,两三个毛贼我还对付得了,你又不是没有见过,那些身强力壮的护院,都被我击倒过。”
兴儿苦笑道:“没错,公子习过几年拳脚功夫,也练过骑马射箭,可是,恕小的说句不中听的话,那是闹着玩的,人家也都是让着公子,这会见要真是遇上山贼,那可是玩真的啊!”
侯朝宗不服道:“玩真的又怎么样?我照样让他们吃不完兜着走!”
兴儿不敢再争辩,只得连哄带骗道:“公子是千金之体,就算武功高强,也犯不着跟山贼拚命。再说嘛,听说山贼出没无常,多半不是三两个人,都是纠众结伙,到处打家劫舍,拦路打劫……”
侯朝宗仍然不以为意,置之一笑道:“瞧你这份胆小的样子,好吧!咱们趁天黑之前,找个地方投宿就是了。”
兴儿这才如释重负,转忧为喜。
主仆二人加快脚步,才走不到两里路,日已西沉,夜幕已低垂。
放眼看去,暮色苍茫,前途一望无垠,更为荒凉。
兴儿心里更发毛,嘴上可不敢吭气。
所幸又走了里许,遥见山麓几点灯火,使他喜出望外,抢前几步,振奋地叫道:“公子,前面有人家了。”
朝宗把头一点,欣喜道:“我早说了,不用耽心的吧!”
主仆二人直奔山麓,到得近前,始发现灯火不在山边下,而是在半山腰。
别无选择,他们只好顺着崎岖小径登山。
来至半山腰,发现原来是座山神庙。
看来这座庙早巳废弃,破垣残壁,大概久无香火了。
庙前枯树数棵,拴着几匹健马。阵阵喧嚣笑闹声,正从破庙内传出。
兴儿心里又犯了嘀咕,见朝宗大步向山神庙走去,急加劝阻道:“公子,我看有些不大对劲……”
朝宗不悦地道:“兴儿!你今个儿是怎么啦?疑神疑鬼的,还真难侍候!”
兴儿连忙急急地说道:“小的不敢,只是这荒山破庙中,聚集这批人马,想非善类,万一……”
话犹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