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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怒太严重了,说不得,”居正说。
‘即是圣怒严重,”锡爵侃侃地说,“也是完全为的相公。”
居正伏着叩头道,“大众要我去,偏是皇上不许我走,我有什么办法?只要有一柄刀子,让我把自己杀了吧!”(见王世贞《首辅传》卷七。又《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云,居正屈膝于地,举手索刃,作刎颈状,曰:“尔杀我,尔杀我”。《明史稿·张居正传》云:居正至引刀作自刭状,以胁之。《明史·王锡爵传》言居正径入不顾。今按世贞与锡爵往还甚密,言较可信,其余则传闻之辞也。)
锡爵骇然地退出了。就这样决定吴中行等受杖的命运。十月二十二日行刑。中行、用贤各杖六十,杖毕,拖出长安门,再用门板抬出北京。中行已经气绝,幸亏中书舍人秦柱率领医士把他救活,大腿上的腐肉割下几十块。用贤是一个胖子,总算受得起,但是大腿上割下来的腐肉有手掌大,后来他底妻索性把这块肉风干,留给子孙,作为传家的教训。在他们两人逐出北京的时候,日讲官右庶子许文穆送给中行一只玉杯,上面镌着几行字:
斑斑者何卞生泪,英英者何蔺生气,追追琢琢永成器。
用贤所得的是一只犀角杯,上面也有几行字:
文羊一角,其理沈黝,不惜刻心,宁辞碎首?黄流在中,为君子寿。
艾穆、沈思孝所受的待遇更惨了。廷杖八十以后,手足加了镣梏,收监三日,再得到充军的处分,艾穆遣戍凉州,思孝遣戍神电卫。艾穆、平江人,在湖南、湖北没有分省以前,和居正算是同乡。居正痛切地说:“从前严分宜(严嵩,分宜人)当国的时候,没有同乡对他攻击,如今我比不上严分宜了。”他回想到门生和同乡都向自己攻击,真有些感慨系之。
气量宽宏的大臣,遇到这个局面,用不到愤激,更谈不上廷杖,争是非本来是很平常的,为什么要流血呢?但是明朝的政局,本来不是一个心平气和的局面,居正也不是一位气量宽宏的大臣。他总以为这样便可以压抑当时的舆论,偏偏中行等四人血流满地,气息仅属的形态只激起了一个志士底愤慨。这是万历五年新科进士,观政刑部的邹元标,后来嘉宗天启年间一位有名的大臣。元标看到廷杖以后,随即上疏:
陛下以居正有利社稷耶?居正才虽可为,学术则偏,志虽欲为,自用太甚。其设施乖张者:如州县入学,限以十五、六人,有司希指,更损其数,是进贤未广也;诸道决囚,亦有定额,所司惧罚,数必取盈,是断刑太滥也;大臣持禄苟容,小臣畏罪缄默,有今日陈言而明日获谴者,是言路未通也,黄河泛滥为灾,民有驾蒿为巢,啜水为餐者,而有司不以闻,是民隐未周也;其他用刻深之吏,沮豪杰之材,又不可枚数矣。伏读敕谕:“朕学尚未成,志尚未定,先生既去,前功尽隳。”陛下言及此,宗社无疆之福也。虽然,弼成圣学,辅翼圣志者,未可谓在廷无人也。且幸而居正丁艰,犹可挽留,脱不幸遂捐馆舍,陛下之学将终不成,志将终不定耶?臣观居正疏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后办非常之事,”若以奔丧为常事而不屑为者:不知人惟尽此五常之道,然后谓之人;今有人于此,亲生而不顾,亲死而不奔,犹自号于世日,“我非常人也’,世不以为丧心,则以为禽彘,可谓之“非常人”哉?
奏疏上去两天以后,元标廷杖八十,谪戍都匀卫。天启年间,元标为左都御史,一次在进侍经筵的时候,跌倒下去。燕宗连忙派内官去慰问,大学士朱国祚说道:“元标在先朝,因为直言受杖,至今步履犹艰。”四十余年的事了,这一次的廷杖,留下不灭的遗迹。元标后来也曾说过:“大臣和言官不同:言官只要风裁卓绝,大臣非大利害,即当护持国体,那能和少年一样地轻动?”大致他对于万历五年的建言,感觉到一些懊悔。万历十年,居正身死,次年,革除官荫谥号,直至天启年间,才能追复官职,那一次却完全得力于元标底建议。
在这两次廷杖中间,福建巡抚庞尚鹏有书到居正,为诸人营救;南京操江御史张岳上疏请令居正奔丧。西南方的彗星,还是直射到东北,苍白色的光芒,造成万历五年十月间的恐怖。群臣都感觉不安,谣言好比没有根蒂的柳絮一样,正向四围激荡。有的甚至说居正豫备造反,情形离奇到不成样子。神宗底上谕又下了:
朕承天明命,为天下君,进退予夺,朕实主之,岂臣下所敢自擅。元辅张居正,受皇考顾命,辅朕幼冲,掳忠宣酸,迅成化理,以其身任天下之重,岂容一日去朕左右!兹朕体其至情,厚加恩恤,凡人子所以荣亲送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