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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然在他心里不足为胁,却也是根细针,他说他爱我,再好不过,嫉妒就是他心头的那根针,看不见影子,却时刻能扎得人不安稳。我一笑:「我没说过要跟你在一起吧?」他看著我,眼睛黑亮如最诡秘流转的黑水晶,我撇过眼,他转过身,对著穿衣镜扣著扣子,「我送你。」他的电话一直在柜子上嗡嗡地震著,他忙,他不是平白无故就得到他的江山的。时间不比一般人的多,拼得比谁都厉害,他有能力,有脑袋,有背景,还比谁都努力,这些也构成了当年一一我痴迷他的条件。谁也不可能真正平白无故地爱上谁,总会有吸引你投入魔障的理由……「不用送,我知道回去的路。」「我送你。」无从置喙的口气,他是个强势的男人,不多话,往往一开口就掷地有声。我没跟他再争,不能太孩子气,那会情绪太多,冷淡是目前我应该维持的最佳态度。他以为我在含著一股气不饶他,沈默著让我撒气,只是冷下来的眼角表明我不要太过分,他能容忍的深度有限。一路车在狂飙,到了我家,我开了车门径直下车,不理会他一路的沈默和难看神色。开门时他在背後扯住我,吻住我的头发,「晚上我来接你。」我关上小门时他的车也开走,车的急速开走声显示著他的干脆,他是个雷厉风行之人,索定目标就下手,达到目标前後都不手软,无论对人或事,温情从来不是他所擅长的,往往这种果敢的行为却更添他的魅力,有几个男人能这样男人?想必他对自己的魅力明白得很,才会武断地认为……我最终爱他,离不开他……多可爱的男人,多可爱的想法,就让他现在这麽认为吧。一进公司,接待美眉从柜台里跳出来说有人找我,看著那张娇嫩美豔的脸,诱惑的姿势,我抛了飞眼:「谢了……」接待小姐妩媚一笑,手跟著腰一扭一扭地回去了。打开会客室,漂亮人儿苍白的脸,两个黑片片盖住眼睛,我瞧了瞧透窗口外,今天太阳不大啊?天还阴著呢,戴著墨镜?「唯少……」弱弱的声音,嗯,是温森,那可怜人儿,没记错的话,估计是昨天,或者前天刚在李越天那下课的小王子。「温森啊,来了啊……」我笑容可掬,怎麽让人难受,我还是知道的。戴著墨镜,温森咬著苍白的唇,尽著全力坐直了,看出来很努力,没抖。嗯,很好,是个可塑之材,不像一般失宠的小情人哭著喊著要找那勾了男人魂的人拼命。只不过,我还是看不过那强作镇定的样子‐‐切,做给我看恶心了些,这样还不如去求李越天回头的好。温森咬著嘴,嘴皮子都快出血了,一个句子都不吐。多我见犹怜,我也不忍心,他不开口我也不好说话,免得说错话了真哭给我看怎麽办?我估计他那墨镜底下肯定惨不忍睹了,要是被人发现他在我这哭了,那些个不分清红皂的人治我一个欺负幼小之罪怎麽办?招呼我是先打了,现在是断断不能开口的,从牛仔裤里拿pda查看事务,这小公子不走,好吧,我陪著耗。抬起头,瞥了眼对面,漂亮脸蛋上的嘴皮子果真流出血来了。我边打著字边看他,瞧瞧我刚还想夸他来著,现在肩膀抖得秋风摇曳。这小不点,一个人来我地盘挑衅,还做出这副样子,真是给人宠坏了,没见过恶人。咳了两声,逼得没法,老子时间不多,不能太浪费,只好开口:「找我有什麽事?」好吧,我无耻,我和颜悦色的语气跟他亲哥一样,就像刚才我不是故意晾他在边上冷著他一样。早说过,我从小都不是吃素长大的……「天哥……他跟你……一起了……」哽哽咽咽的,说个话破碎成这样子,那形态,伤心欲绝,怎麽掩饰都勉强啊。搔搔头,「他找我来著……」把pda放口袋里,凑过去半个桌子,问他:「他跟你分手了?」咬著嘴,戴著墨镜对著我,就不知道那眼睛里藏著什麽,看不见。呵呵,不过,那嘴,鲜血直流,咬得狠啊,不知道痛不痛?他不说话,不说话?好,我跟他说:「找我没用,找他去。找他没用……」停了一下,偏著头想,思索了一下:「那就找他妈去。他妈讨厌我得很,找他妈绝对没错,以前你不是用过这招吗?再用一次,这招好用……」我诚心诚意跟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