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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的冶艳女子便是她方良善少数谈得来的好朋友,好到可以两肋插刀、上山打老虎,甚至千里送卫生棉条。
钟丽艳其实是个很纯情的人,穿著火辣不代表个性开放,相反的她很保守,只是为人有点冲动又讨厌受拘束,常常是先做了再来考虑后果,很少用到大脑。
她们两人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皆是因为外表带来的困扰,每个人看到她们的反应是爆笑和惊艳,前者是令人笑不可抑,而后者则是常有活腻的富商仕豪想包养。
虽然际遇不同但感受相同,不免越走越近结成好友,互吐苦水数落某某人的不长眼,同仇敌忾的要发愤图强。
不过说归说还是一样不长进,立定志向只有三分钟热度,事到临头又故态复萌,把先前洒狗血的誓言抛诸脑外,回归一条虫的姿态。
“早跟你说别在那间烂公司混了,瞧你一个月的薪水还没我买件衣服多,吃不饱、饿不死的瞎耗著,你不觉得难受我看了都伤心,你就不能为自己多著想著想吗?”她真的看不下去了,好想丢个五万、十万把她砸醒。
方良善笑了,为她的忿忿不平。“人各有志嘛!钱多钱少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兴趣。”
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喜欢画画,而她也是有天份的,下起笔来有如神助,她可以用最简单的线条画出人性中最难表达的情感,连被画的当事人都得暗叹她画时那观察入微的细腻,准确捕捉到被画者的心情。
可是绘画用具实在太贵了,对半工半读的她而言是一笔天文数字,光是学费都快缴不出来了,哪有闲钱培养昂贵的嗜好。
所以她退而求其次的选择服装设计,画笔和画纸有公司供给,人体的曲线以及优雅同样能拿来作画,她常在下班后留在公司偷偷的画,既可省钱又能善用手边的材料,一举两得。
人家都以为她傻只会做别人交付的事,但只有她最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虽然大家都当她是庸庸碌碌的小工蜂忙个不停,其实好几回她暗笑没人发现她的小动员,“盗用”公司资源。
这就是她为何肯待在这家公司不走的原因,不管别人怎么说她笨都没关系,她真的很喜欢目前所处的环境,不特别受注目也不会被淹没。
“肚子填不饱还说什么兴趣,你来我爸爸这边工作嘛!月入起码有十来万,而且每天有专车接送。”比她那辆快解体的小噗噗保险多了。
说穿了钟丽艳还是为自己而来,并非如她所言心血来潮想来看看老朋友,在某方面她也是很忙的,忙得连脸上的浓妆都来不及卸下,红红绿绿像高级俱乐部里的服务小姐,专陪有钱的老男人。
方良善噗哧一笑,小声的说:“你说得好像特种行业的小姐喔!免经验、免保人,人来就好。”
“方良善,我用心的为你安排高薪的工作还敢说风凉话,你到底要不要当个腰缠万贯的小富婆?!”她越说越暧昧的引人注目,不少鄙视的眼光往她身上聚焦。
“呃,这个……”她眼神东瞄西晃的不敢直视她。“我觉得我现在的工作也不错啦!没必要朝秦暮楚。”
钟丽艳不屑的一嘲。“不、错分开来说就是一个错字,不然你的猪脚打哪来的,有哪个狠心的老板会虐待员工到这种地步,居然把工作全交给‘残障人士'去做。”
简直天理不容嘛!存心将人折腾死。
“你误会了,吴姐今天才回国,她不知道我脚扭伤的事。”一提到这件事,她的胃突然抽一下筋,感觉很心虚。
她也不是故意要怕那位“好心”的虎先生,不仅将假装昏倒的她带回家治伤,而且非常仁慈的把自己的床让给她,而他克难的在书房打地铺,丝毫无侵犯她的意图,算得上是一名君子。
可是她这辈子最害怕的就是像大树一样高的男人,尤其他一身肌肉还过度发达,光用眼睛瞧就很可怕了,更别提比她小腿还粗的手臂多沭目惊心,只要一拳她就完了。
虽然他长得英明神武、粗犷有型,是大部份女人钟爱的类型,但长了颗老鼠胆的她无法不怕,无福消受他的温柔体贴。
感觉像老虎拨弄著小白兔,在吃它以前先吓死它,享受身为王者的威风。
走得很辛苦的方良善几乎用右脚单跳,另一脚则不敢用力的轻轻踏著地面,她偎著高她半个头的钟丽艳慢慢走下阶梯,生怕踩空了会更惨,跌个四脚朝天。
地小人稠的台北市要找个停车位真的很难,她们必须走过两条街才能看见那辆银色小车,而且得在车阵中穿梭,她这个行动不便的肢障者移动笨拙缓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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