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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去修车厂里领回了小红,大体上没问题,只是漂亮的红色外衣冲进去小沟渠的时候受伤了。
也罢,等回台北后再好好的重新进厂板金烤漆,因为她一点也不想连人带车的被扣留在异乡回不了家门。
回到市区在便利商店买了几瓶水,她打开车门坐在椅子上,望著她不得不宣布报废的细跟凉鞋,咳声叹气的用矿泉水慢慢的把脚上的污泥洗干净。
这时包包里的手机响了……
“你在哪里?”写字楼大头目打来的电话。
“死在路边,怎么,你要来帮我收尸吗?”她忍不住把脾气发向张默。
“要入殓之前记得先把稿子寄过来,其他的就祝你一路好死吧!”张默很没人性的说。
“你可以再卑劣一点,满脑子都是稿子,一点都不为我担心,好歹我是写字楼的大红牌。”
“担心?我比较担心你会危害路人,狙杀受访者,况且,红牌也会有人老珠黄的一天,以色事人能几时,这话你没听过吗?”
张默果然料中了,她的确很想狙杀今天的受访者。但是,他不需要把她说得好像是个失去宠爱的小老婆,好歹她也是云英未嫁、待字闺中的小姐好吗?
“你……好样!”
“好说、好说,想要早早领钱就记得快点把稿子寄过来。”
没等蒙永丽回话,张默已经挂上电话。
“稿子、稿子,这种荒唐的采访过程写得出东西来才有鬼!”
可恶,倒了好几瓶的矿泉水,她的指缝里竟然还卡著顽强的污泥,这实在太污辱她身为一个时代女性的美好形象了。
蒙永丽一个气恼,胡乱的把脚下的细跟凉鞋蹬向千里远,像个小女孩似的要起脾气来。
咕噜、咕噜……
可怜的肚子偏挑在这种时候抗议。
撑了两秒钟,饥肠辘辘的她只得抛下自尊,很没形象的蹬著单脚勾回鞋子,别扭的开车到大街小巷里找食物。
在马路上兜兜绕绕,眼尖的她看见一家卖米糕的店面正大排长龙。
嘿嘿,说起吃,蒙永丽就是爱这种大排长龙的老字号店家,就算得排上一两个小时,她也绝对不愿意错过。
没道理大家都吃过了,她却什么都没尝试,这说出去有辱她蒙永丽的威名。
把小红往停车格里塞去,她拎著手提包强忍著饥饿跟大家排起队来。
天啊……米糕的香气可以再折腾人一点,这么香不拉叽的,要是没有一点决心、毅力,哪抵挡得住这样的非人煎熬。
排队的队伍以著龟速前进,好不容易轮到她,蒙永丽萎靡的双眸马上迸射出无数条光芒,微张的唇还来不及发出声音,男人的嗓门已经从她身后先声夺人的嚷出──
“两个米糕,两碗肉羹汤,再来两颗肉粽,切两盘小菜。”
听对方点餐点得如此泰然自若,显然一点都没有插队的羞耻自觉。
可恶,想混水摸鱼来插队,门儿都没有。
杀气腾腾的蒙永丽双手叉腰,回过头去正要发飙,视线不经意的闯进了一张并不陌生的脸孔。
“你、你……”
孙嘉尧端起托盘,“愣著做啥,快付钱啊!”
“小姐,一共是两百八十块。”老板已经不耐烦的等著收钱。
一脸错愕的蒙永丽想也不想的赶紧从钱包里掏出钞票。
“走,坐里面那个位子好了,冷气一定很凉。”孙嘉尧一马当先的走了进去。
她就像是被施了法,傻呼呼的跟著他,浑然忘了方才的怒火。
“喏,这里的米糕远近驰名,快吃、快吃。”他推了一碗到她面前。
蒙永丽在扳开筷子开动的前一秒突然醒来──
有没有搞错啊,为什么是她帮他付钱?队伍是她排的,他假同行之便也就算了,竟然还敢指挥她付钱!
“拿来──”白嫩嫩的掌心向上,一路凑到他面前去。
“什么东西?”尽管是装迷糊的时候,孙嘉尧却不忘在心里称赞她手挺美的。
“当然是钱!这个米糕,那个肉羹汤,还有肉粽、小菜都是我付钱的,不多不少,你得给我一百四十块钱。”她逐一的点过托盘上的食物。
“哎呀,礼尚往来嘛,谈钱多伤感情,何况我挺中意你的,伟大的后援会会长、我的头号大粉丝。”
够了,别再嚷嚷什么后援会会长、头号大粉丝的,那会让她想要一头撞死。她缩回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