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第2/3 页)
我迷三毛迷得紧。不为别的,只为只身跑到沙漠的神经质。那时侯娶一个像三毛一样的女子为妻然后一起远行成为我最大的梦想。
但它高高在上地悬在我的头顶使我不得不仰望。在脖子酸痛的同时让我明白:它遥不可及。
后来我就常常坐在西秦会馆对面的咖啡店里透过落地窗望繁华的大街。因为这儿是旅人最多的地方。
我躲在玻璃之后,在咖啡厚重光滑的香气里安详地打量外面背着行李的人们,想象南腔北调弥漫整个天空。偶尔为外国人提供我绵薄之力。他们的问题通常都很简单,无非是哪儿有厕所哪儿可以买到门票哪儿有宾馆之类的。所以尽管我的英文非常的Poor,但也可以应付了。
一般他们在接受完帮助后都会在说谢谢的同时掏出一一叠钱来,而我总是微笑着摇头。然后他们的眼睛就会很亮,嘴角上扬,露出好看的白牙齿。
并不是像报纸上说的竖起大拇指不断地说OK。
曾经有个叫David的大学生把他在新疆买的挂毯送给了我。我回家后把它挂在电脑上方的那堵墙上。现在我打稿子的时侯我就在看〃。在挂毯里面混有沙子,沙漠的沙子。我妈曾经要将它洗干净而我誓死不从。因为里面有我所向往的沙漠的味道。一洗就没了。
我冒着跑题的危险写了上面那么多关于和外国人打交道的废话其实就是为了引出这块挂毯,而引出这块挂毯则是为了说明我对流浪疯狂到了——定的程度了。
我曾经说:如果有一天我很有钱了或者我彻底没钱了我就开始流浪。同桌说:那你不是座流动的金库就是个流浪的乞丐。说完甩甩他的头发,很帅或者装作很帅的样子。我每次都用反语说:帅哦帅哦帅得不得了哦。而他总是用〃没有最帅只有更帅〃来自我谦虚或者自我吹嘘。他比我冷静比我现实比我更善于理性思维,总之就比我像个人。
他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不要整天在空气里悬着。
但远方的土地对我的脚掌永远是一种烫贴。我矢志不渝。
生活在别处。这是为我和我的流浪写的。
关于钱
我和钱的关系比较暖昧。我们是情人,我爱她,她也爱我。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向四周看了看,觉得没人注意我于是大舒一口气。现在安全了我继续写。
老师说把〃她。用在没生命的东西上必须那个东西是很美好很令人热爱的,比如祖国。如果老师看见我称呼孔方兄为〃她〃,那他的表情多半会很精彩吧?
我觉得自己一下子变得很坏。
关于 《生活在别处》 的生活(4)
我爱钱,这没什么好掩饰的。我在一家杂志社混了个脸熟然后在上面发点酸得吓死人的文章,然后坐在家里等稿费。
钱似平也很偏爱我。我暑假在电台做撰稿人的时候我的身价是千字25元。等我开学离开的时候主任挽留我说;干字50如何?因为那个时候我的节目己经开始火了。
开学后的日子很平淡。偶尔有同学问我喜不喜欢那档关于校园民谣的节目,我大言不惭地说:喜欢喜欢,那真是个好节目。没人知道那个节目是我做出来的。
从那个时候起我知道没上大学不一定都会饿死。但我还是沿着父辈画好的轨迹朝复旦平稳挺进,同时心里很放心一有后路的生活总是快乐而放肆的。
我曾经学过插花和陶艺,当初的目的也是为了将来不会饿死。但高中快节奏的生活把那段记亿冲得很淡很模糊。直到那天有个女生间我黑色的曼陀罗花代表什么意思,我脱口而出:代表不可预知的死亡和爱。她说你怎么知道那么多?于是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学过插花。
我曾经可以很轻松地背出花的物语但当时觉得很没意思。如果送花的人和被送的人都不知道的话。那么白菊花也是可以在情人之间粉墨登场的。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一屋子人一边笑一边说我够恶毒。而现在当我努力地回亿那段笑声的时候它却变得很模糊,就像用橡皮擦过的铅笔画,只剩些斑驳的痕迹,低眉顺眼让人啼嘘。
学陶茗是在看完《人鬼情未了》之后,目的是以后追女孩子多点夸耀的资本。
我曾经有过一个陶器,很薄很薄的那种,代表我的最高水准。当然我的老师可以做得更簿。说 〃曾经〃是因为我现在没有了。它碎掉了。
像我曾经的生活。
而我现在每天背着书包快快走,希望快点快点快点回家。我的生活曾经五彩斑调,但它没能和我一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