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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给日本造成数以亿计日元的损失,终于导致了公用电话只能在投入硬币的情况下才可拨打国际长途电话。但那时好时光还没有过去。我向朋友介绍的正是一台既安全又便利的灰色公共电话,而且正巧,只有一个上海人在打,我们等了片刻就轮到了。
和国内亲人交流完毕,朋友很开心,走到高田马场大街上的一家时装店门前时,他突然拉住我,向我耳语道:“你也没有件像样的衣服穿吧!走,进去偷一件。”
我一愣。朋友的脸上笑容神秘:“没事!这种事我常干!”
当小偷?我虽然是个男人,但不妨碍我喜欢时装。从国内带来的几件衣服无论式样还是颜色都大同小异,当我走在歌舞伎町的大街上,看着身边的行人,常常感到心里不是滋味。我确实想要一件新衣服。这家商店里的商品比较大众化,面向普通消费者。可是对于当时我那样一个穷光蛋来说,里面的任何一件衣物的价格都只能令我“望衣兴叹”。偷东西,尽管对我来说是没有过的经历,但此刻的我,有点心动了。在店里走了一圈后,我看中了一件色彩鲜艳的红色羊毛衫,五千五百日元。
朋友知道我看中了这件衣服,于是小声说:“我帮你看着,赶快藏起来。”
我的心提到了喉咙,觉得嘴里发干,头脑中嗡嗡作响。万一被抓住了怎么办?那店里一定会叫来警察,把我送进监狱。即使不是什么重大罪行,被遣送回国的命运一定是在所难免的。我来到日本才一个多月,学校的课程才开始入门,妻子很快就要来日,况且我还有继续发展深造的野心。如果仅仅因为这么一件衣服,让这一切都化为泡影的话……我迟疑了。朋友催促我:“快点动手!”几秒钟后,我终于把心一横,任由贪欲驱使自己,将那件羊毛衫藏在夹克衫里,转身和朋友向外面走去。在商店门口,两名穿着套装的礼仪小姐朝我们鞠躬,笑着说:“多谢光临。”我无暇多想,沿着早稻田大街疾走而去。
这是我第一次偷东西,也是最后一次,因为我实在无法克服心理上的紧张。但是从朋友的架势来看,他应该是经常下手的。不过,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大约两个月后,我打电话给他,始终没有人接听,以后我也无法与他联系。在我的旧的电话簿上,他的号码排在程颖之后的第二位,但他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第二天,情人旅馆的老太太见到我时,眼睛里闪现出了惊奇的目光。
“啊!李君今天打扮得可真漂亮呀!”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穿那件衣服。
过了几天,我到机场去接妻子爱梅,虽然申请护照有所耽搁,她终于也来到了日本,我们分开一个多月,终于团聚了。我想,初踏上日本土地的她,跟我一个多月前的情形也差不多,她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瞪得老大,四处张望,就像一个初生的婴儿,而周围的一切仿佛都是新鲜的。我把她接到了我们六帖的小屋里,虽然两个人挤在这么小的房间里,她一点也没有抱怨的意思。她搂住了我的脖子,深深地吻了我:“多好,这是我们在日本的处女地。”望着她一脸兴奋的样子,我搂着她的丰满身躯的手禁不住地颤抖。我解开她的衣服,用长久以来的积蓄连番作战,她欢快地叫着,我想,可能声音有点大。以至于第二天,房东过来告诉我们,以后要安静一些,否则他要加收租金。
第二章 与人妖共舞(2)
爱梅是我的第二任妻子,虽然我当时还没到三十岁。1982年,我年纪轻轻就第一次结婚,不过很快就发现自己和妻子都没有做好组成家庭生活的准备。于是,我背叛了妻子,同时也被妻子背叛,接着是越来越激烈争吵……1986年,我们离了婚。我的生命似乎是每时每刻离不开女人的,离婚之后,我很快又再婚,新的妻子就是爱梅。那时我也以为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的婚礼,没想到,到2002年为止,我一共结了四次婚。这些都是后话。
爱梅开始和我一起上学了。值得庆幸的一件事是,我和妻子就读的那所日语学校是一所正规的学校。日本教师都非常温和耐心,文化素质也比较高。除了在课堂上的学习,他们还常常为我们在异国生活中碰到的难题出谋划策。可当时我已经二十八岁,绝大部分同学的年龄都比我小得多。随着功课的加深,我的学习渐渐显得很吃力,毕竟记忆力和精力都赶不上年轻人。虽然也一样地面对黑板,成绩就是那么平庸。但我和爱梅在最初的几个月当中,还是坚持每天到学校上学,当时我们的出勤率是学校里比较突出的。
在课余时间里,我们拼命地打工赚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