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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告诫他一句:“适可而止啊领导,过度的殷勤只会令尊夫人觉得,你是因为她肚里的孩子才突然转了性,这个结论会令她格外地生气。”
“就算是那个原因,也是因为孩子的妈妈是她啊。”
“这么煽情的表白,你应该回去跟程夫人讲,跟我讲做什么?”
回办公室思忖了十秒钟,难道领导的意思又是要我代为转达?不是吧,这个闷骚男,我敢打赌他不曾对她说过“我爱你”,99%的把握。当然,她跟他说这句话的可能性则更小些,也就0。1%吧。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这三个字,初恋以及向楠,他们都对我说过。当时以为它珍贵如金,如今知道它的价值必要时是负数。
(三)
很早就认识了江浩洋,在饭局上。其实在我们混熟之前,每一次见面都是在饭局上,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场。
他们两人有一点很神似的气质,彬彬有礼,实则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只不过,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凉通透像多棱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许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则随和许多,温润如玉。他们俩的相处客气而冷淡,彼此话不多,极少互相注视,但有一种奇异的默契。
只有一次单独的相处,时间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礼,因为仪式并不在本地举行,所以只请了极熟悉的朋友,客人并不多。江浩洋竟然也来了,最早的一个,送上礼金,寒暄了几句便借故告辞。程少臣将他送到楼梯口,因客人陆续前来,他不能走远,于是吩咐我:“谈芬,帮我送一下江处长。”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无礼,只好没话找话。我不认为他与程少臣熟到这种程度,想来是新娘的好友。
“对,我们是大学校友。”
原来如此。
“新娘知性美丽又温柔。”背后说人坏话不可取,说好话总是好的,何况我本发自内心。
“对。”江浩洋顿了顿,“当然”。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我这句话多么的多余。
后来江浩洋换了部门,职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随着程少臣换来换去,与他联系得也渐多,但仅限公事。
那阵子出了个小车祸,人没受伤,却吓得不轻,很久不敢再开车。因为是与出租车相撞,所以连出租车都不敢轻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实实地步行穿过大半个小区,再走十分钟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车。突然有车从身边停下,车主放下车窗:“谈小姐去公司吗?正好顺路,我送你一程吧。”这时才知道,竟然与江浩洋做了邻居。
于是以后便常常碰见,在超市,在物业处,在社区医院。早晨并不经常见到,后来发现,其实他上班的时间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后来,他会刻意地早走一刻钟,我出门时,他刚好把车开出来,顺便送我。
按说我该受宠若惊,心如小鹿乱撞。可是我没有,只有一些感激。因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没有欢喜没有波动连欣赏的目光都很难看到,为我早起十五分钟当车夫仿佛就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有一回暗示他不必这样麻烦,江浩洋说不要介意,这个月刚好轮到他值班,每天必须提前到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饭局上一堆人都喝到东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关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两个还算清醒。后来我家上司单独敬他酒,感谢他为我们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声音不大,但我仍听得清楚。他说了一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啊,这是怎样一段精彩的故事。还有,程少臣竟说得出这种话,我努力忍住开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红雨的冲动。
当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与人性化感动得无以复加,直到几小时以后才意识到,他哪里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装疯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几天后我便证实了我的猜想是正确的,那天我们看见江浩洋与沈安若单独约会,虽然保持着得体的距离,没有任何的亲昵姿态,但也足以让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乘机陷害多喝了许多酒。
后来有机会时曾问过:“是否曾经后悔过,当初放弃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绪淡然:“不是每个人都有后悔的权利。你若回头,还有机会,那时才有资格后悔。至于其他人,只能遗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是跟自己过不去。”
我可没有他那样能想得开。向楠要结婚,周末通知的我,我在家里闷到觉得大脑与心脏的血管都要一起破裂,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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