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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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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用尾巴“剪”,大概就是“抽打”的意思,这一老虎捕人的“招数”,只见于《水浒传》,在别的书中,没见过有相同或近似的描写,可以说是施耐庵的专利。照我想,人在老虎身后,即便这一剪力道很大,好比抽了一皮鞭,但是准确性大概是很差的,不相信这一剪就能置人于死地。何况老虎不比大象,身子相当灵活,人在老虎背后,不但它可以回过头来看,只要一扭腰,就可以转过身子来,接着发起第二次攻击。所以“这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似乎也是施耐庵的“想当然”,不是实际情况。

我家以前养过猫也养过狗,看见猫和小狗斗的时候,那猫确确实实先是一扑,扑不到对手,就把背拱起来,瞪着眼睛,发出“呼呼”的怒吼声,身子却往后坐,实际上是害怕;最后发觉自己不敌,这时候急忙转身,竖起尾巴一剪,接着就逃之夭夭了。看起来,《水浒传》中所描写的老虎捕人,极有可能是从猫狗相斗中“领悟”出来的。有画家“比猫画虎”,也就有作家去“比猫写虎”,其实都是蒙人的,并不高明。——反正你不能去检验真假。

我这里就有一张“武松打虎图”,请大家看看,武松打虎,会是这个样子么?《水浒传》中描写武松斗虎,是和老虎面对面打的,图中武松骑到了老虎身上去了,倒有点儿像是戏曲舞台上的武松打虎场面。照我看,就是打狗,也不是这样打法吧!

《水浒传》中,不但老虎捕人的描写说不清楚,下面的这一段描写,就更加不合乎情理了:

(武松)一棒劈不著大虫,原来打急了,正打在枯树上,把那条哨棒折做两截,只拿得一半在手里。那大虫咆哮,性发起来,翻身又只一扑扑将来。武松又只一跳,却退了十步远。那大虫恰好把两只前爪搭在武松面前。武松将半截棒丢在一边,两只手就势把大虫顶花皮胳嗒地揪住,一按按将下来。……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揪住(大虫)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打到五七十拳,那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更动弹不得,只剩口里兀自气喘。武松放了手来,松树边寻那打折的哨棒,拿在手里;只怕大虫不死,把棒橛又打了一回。眼见气都没了,方才丢了棒……

大家想一想,尽管武松的拳头有铁锤般大小(铁锤有大也有小,没有具体的标准,应该说“像铁锤般结实”),而且是“尽平生之力”打的,但是终究不如木棒打起来有力道吧?他为什么要把“半截儿哨棒丢在一边”,却用拳头去打呢?显得英雄?要试试自己的拳头有多厉害?武松已经用手抓住老虎的顶花皮了,那么他打老虎的什么部位?打它的头,还是打它的背或它的腰?

怀疑武松徒手搏虎的,当然不是我第一个。刘玉书先生在清光绪二十五年刻印的《常谈》一书中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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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二十二回 (10)

打虎武松双手按虎之项而踢之,虎负痛力疾,前爪抓地称渠(坑)云云。但虎之性情,余固不知,虎之形状,见之审矣。其前后爪,皆可遍及周身,常以爪搔其首。若按其项,则两臂必被抓伤。虎爪甚利,木可穿,石有痕,况人乎?虎之通体如猫,曾见人按一猫之项,转瞬间手与腕血肉狼藉矣。

夏曾佑①先生在他的《小说原理》②一文中说:

写实事易; 写假事难。金圣叹云:最难写打虎、偷汉。今观《水浒》写潘金莲、潘巧云之偷汉,均极工;而武松、李逵之打虎,均不甚工。李逵打虎,只是持刀蛮杀,固无足论;武松打虎,以一手按虎之头于地,一手握拳击杀之。夫虎为食肉类动物,腰长而软,若人力按其头,彼之四爪均可上攫,与牛不同也。若不信,可以一猫为虎之代表,以武松打虎之方法(按:指徒手打虎)打之,则其事之能不能自见矣。盖虎本无可打之理,故无论如何写之,皆不工也。

① 夏曾佑(1863…1924) ——字遂卿﹐一作穗卿﹐号别士﹑碎佛,浙江杭州人。光绪十六年(1890)进士。曾官礼部主事﹑泗州知州、两江总督文案。入民国后一度退居﹐后曾任###社会教育司司长﹑北平图书馆馆长。早年曾与梁启超﹑谭嗣同一起研讨“新学”;又与严復在天津创办《国闻报》﹐积极宣传西方文化和政治思想﹐对戊戌变法起了推动作用。

② 见《绣像小说》第三期,光绪二十九年(1903)出版。

总之,武松如果不是傻子,就不会把半截儿哨棒扔掉而用拳头打;如果一只手按不住老虎,还可以踏上一只脚或者用膝盖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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