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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起灵又瞄了吴邪一眼,吴邪回望他,微笑,“副团座没意见吧?”
张起灵摇头,“没。”
吴邪晃了晃脑袋,既然牛人张起灵说他负责,自己就不必担心一会儿跟土匪起冲突。要知道他们这支队伍不是用来打仗的,每个人都是万里挑一的盗墓好手,如果折在莫名其妙的火并里,他吴邪两个月的薪饷就要泡汤了,那是多少个雅霜牌雪花膏啊。
“团座。”王盟凑过来,“要是打起来,我们躲在副团座身后?”
“你自己去躲,我看起来这么不中用?”吴邪恨不得踹死王盟,“小看我,扣你薪饷。”
“不要!”王盟惨叫。
走出这片林子,崎岖山路在眼前蜿蜒盘桓,他们脚程比常人快,仅半小时就赶了七、八里路。近了,微微扬起下巴便能瞧见从山顶绵延至山脚的火光,吴邪感慨,真是壮观,这山大王不是一般人。他留学之前参加过彝族的火把节,那会儿正值七月流火,家家户户门口都燃着昼夜不息的火塘,向火神乞求光明与温暖,向火神乞求这个国家能够驱除凶残的敌人。
弃笔从戎是多少有志青年的理想,然而……吴邪望天兴叹:“我只是要做一个正常的,保家卫国的军人啊!”吴邪深深叹了口气,脸部肌肉搐动不已,“三叔,这笔账我一定要跟你算。”
再说胖大王的迎亲队伍。大王今日很高兴,穿着红色长衫,红色镶边黑缎马褂,骑匹高头大马,春风得意,志在今晚小登科。同时,他后面跟了位军师,捧着为新夫人准备的拜堂行头。
“大王。”军师胁肩谄笑拍马屁,“听说新夫人长得国色天香,小的亲自去查看过,保准没错!”
“重重有赏!”胖大王眉开眼笑,身上的肥膘随着马身子抖来抖去。
见大王如此高兴,军师又道:“那□□我也替大王准备好了,叫金枪不倒方,由寨子里的老中医连夜熬制出来,夜御百女不是问题。”
“娘希匹!”胖大王转身,一巴掌扇过去,打得军师眼冒金星,差点摔了行头,“爷还需要□□?别在这瞎放屁!就你才阴/痿不起,大王我夜夜不空过,鏖战三天三夜不是问题!”
军师马屁拍到马屁股上,苦水自咽,忙捧着行头滑下马,大步跑向云彩家的院子。过了会儿,他脸色苍白地跑回来,哆哆嗦嗦道,“大……大王,新夫人不见了!”
☆、第三章
第三章
越是靠近云彩山,吴邪越是怵惕不宁。这附近真能埋人吗?还是遥远的岁月改变了地质面貌,风水宝地沦落为大凶之穴。张起灵似乎也发现了不对劲,或者说他早已看出异状,因此没经过吴邪就突然下令,“停止前进,原地休整。”吴邪对此毫无异议,皎洁的月亮斜挂山头,一片祥和宁静,谁也没料到将来他们会迎来一场灾难。
“我去附近看一看。”张起灵对吴邪道。
“带几个机灵点的一起去。”吴邪表示对下属的关心。
张起灵缓缓摇头,没再多说,只身一人顺着山涧往右边走去。
“团座大人,”黑眼镜开始笑,反正他对吴邪就没第二种表情,“不用担心,你应该尽可能诅咒张副团座牺牲,那样权利便如你囊中之物,唾手可得。”
“我没那么大野心,参谋长阁下多虑了。”吴邪盯着张起灵的背影,重重地哼了一声。
笑话!麻烦的事情一箩筐,稀里糊涂被弄来当团长已经够郁闷,还主动争权夺势,对象为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张起灵,那闷油瓶子一般的人,简直疯了。
吴邪坐下,王盟把水壶递给他,一帮人安静地等待张起灵。
只身探查的张副团长其实对这位空降的团长大人没有任何意见,在他看来,团长不过是虚名,在斗里还比不过一个黑驴蹄子。
说起黑驴蹄子,张起灵从自己的大布袋里拿出由黑驴蹄子磨成的粉末,随手往空中一洒,顿时,空气里传来极其难闻的气味。
所谓风水宝地,其本质便是气,对阳宅来讲,寻找吉气,避开煞气方为最佳。而阴宅呢?吉气通畅当然也是必须的,可还要加一条,山水格局适合保尸,不能叫先人变成莫名其妙的怪物,这样阴宅才能万世长存,荫益子孙后代。
云彩山附近的地貌肯定发生过变化,至少眼前这条十几米宽的河流过去不在这个方位,那座春秋战国时代的古墓如今吉气尽散,要是有后人存在,约莫已经死得差不多了。
张起灵在河前站了一会儿,山水冰凉湍急,清澈却不见底,仿佛被人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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