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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点多的末班公车。
手指还沾著画壁报留下的颜料。
我坐在公车座位上闭目养神,公车颠簸地厉害,反正睡不著,索性子看著座位前写得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一些歪歪斜斜的字,写著谁爱谁,谁喜欢谁,其中有些还夹了一些脏话,还有不少的人留下电话。
我学著那些歪斜的字,写上“江美晴喜欢刘宗毓。”
从车窗上的倒影,我看见自己在傻笑。
想想觉得愚蠢,又看了“江美晴喜欢刘宗毓”那些字一眼,把它涂掉。
一时兴起,我抄下了所有的电话号码。
然后高高兴兴地下了车。
找了一个公共电话亭,一个一个地打。
大部分的电话都是假的。
有电信局、殡仪馆、甚至还有学校的电话,而绝大多数都是空号。
“喂,你找那位?”一个女人低沉的声音。
居然接通了,不是公司行号,是住家的电话,我一紧张,喀一声挂下电话。
觉得很好玩。又再拨了一次。
这一次我对著话筒唱起了歌。
咿咿呀呀地唱。
对方著著实实听完了整首歌。
这次却是一个年轻稚嫩的声音喊著:“刘宗毓”。
我认的出她的声音,她是江、美、晴。
我用力挂上电话,心扑通扑通地跳。
突然厌恶起和江美晴同班这件事,如果不是和她同班,我就不会认识她。如果不认识她,那么即使她听到了我怪异的歌唱也无所谓。
偏偏我认识她,她是我同学。
第二天醒来,想过各种逃课的方法。
可是我毕竟什么也没做一切的一切都很烦。
难熬的一天。
教室里有冰箱的味道。
而我变成一条冰冻的鱼。
可是她竟然什么都没有说。
我以为她会没有把它当笑话一样地说给同学听,一群女生会交头接耳,然后吱吱地笑。
但是她没有,连小声和同学说话,任何一点可能引起我误会的低声说话都没有。
我感受到她的善良,可是我没有跟她说谢谢,而且我也还没跟她说我其实真的喜欢她。 我心里一直挂记著这件事。
高三的那年暑假,我终于在她家门口徘徊了二十三次后,按了她家的门铃,想跟她说谢谢。
“我路过这里。”
“喔,路过啊!”她浅浅的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嗯。”
“你找我有事吧?”
“也没什么事。”
随著她的目光,我突然发现我的手正捏著裤管搓揉,于是我把两手插在口袋里。
“我爸妈在家,不能请你进来坐。”
“没关系。”
“你找我真的没事吗?”
“我想跟你说谢谢。”
“什么事啊!”
“就是那件事,电话的那件事,你没告诉别人,不然我会很窘,嗯,总之,就是谢谢你。”
“你很可爱,那又没什么!”
我很可爱吗?我看著自己的脚。
“嗯,就这样,谢谢,再见。”我说完最后一句话,僵硬地挥一挥手。
我不知道自己会什么要挥手,我平常说再见时,是不挥手的,那样看起来像女生的动作。
我究竟为什么要挥手,我也不明白,很多动作在我自己做完之后,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做。
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很难明白的。
我想起来我还没跟她说我喜欢她。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还站在门口。
我又对她挥了挥手。
她家的狮子狗跑出来安安静静地站在她的脚边。
她又笑了,她笑起来像狮子狗一样可爱。
而清清的笑却像新月。
3
隔天我一大早就出了门,昨天发生的事好像一点都不真实。
现在才五月阳光却异常的毒辣,我走向医院的门口,这是仁爱路上有名的癌症医院,白色坚硬的四栋建筑,冷森如冰窖。
医院门口种的整排的椰子树依旧茂盛,苍翠的树影投在人行道上,斑驳。
我抬头上望,天空湛蓝的出奇,几片云丝在远远的边际聊作点缀。
这么好的天气,任何人都不应该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