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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就会失足跌落。我看你战意也不强,没有足够的战意胜负就难见分晓。不如,只是吃兔子?”
老头儿接过兔子咬了一口后使劲点头:“就是,就是。像你我这样的岁数,还争什么?打来打去多不好,一不心就会闪到自己的老腰,真不合算。”说着。将腰间的酒壶扔过来,用一脸很是吝啬的表情道:“只许喝一半,这酒还是我从东大陆出发的时候装的,要是喝没了,西大陆可补充不了。”
东大陆么?艾撒留思谨慎的分辩着酒壶上精致的花纹,脑中飞快过滤着整个大陆上仅有的十四位剑圣,判断这是哪一位。而其它十三位剑圣里艾撒留斯想不出来其中哪一位和自己不对盘,大家平时都为自爱名声,突然钻出这么一位来绵里藏针的和自己针锋相对,为的又是哪般?
老头儿还在嚼兔子,嘴里巴嗒有声,虽说不上风卷残云倒也跟那个离得不远,吃相十足不雅。又拿吐出来的兔骨往火堆里扔,其恶形恶像说他像个剑圣,还不如说他更像个老流氓。末了,他一边吃还一边发表评论:“味道真是不错,不过比起那个家伙烤的还是差点儿。味道的层次不够丰富,做为烧烤的刺激性味道不足,香料的味道也差了几味,还好是兔肉,要是其它腥味较重的野味如果不添上那几味香料就压制不足异味。还有,兔肉虽然细致,但烤兔吃的就是其干香韧劲的口感,所以渗入佐料的刀口实该是竖划而不是横划,这样才能畅流汁水达到绵韧的口感。另外兔肉相对来说油脂较少,烤制的时候应该多刷油。不是我说你,伯德家族那么有钱,烤个兔子竟还这么省油……你瞪我做什么?我不会烤,难道还不会吃?那是别人教我的,我尝了以后发现他还真没说错。吃呀喝的这些事,他最在行了。”
都吃在嘴里了还要挑三捡四?艾撒留斯只觉得自己的好心情不翼而飞,冷声道:“不知道阁下说的那人是谁,有机会一定要找他好好讨教一番。”讨教两字说得极重,如同咬牙切齿一般。因为除了剑技,艾撒留斯平生得意的就是自己的烤肉技,结果被人说得这么不堪。如果不是忌惮对方的实力,早一剑砍过去了。
老头儿摇头晃脑的道:“当然就是我干孙子徐铮咯。别的不敢吹,说起做烤肉的手段,亚里斯大陆他若是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
艾撒留斯眼瞳一缩,徐铮他当然听过大名,而徐铮的干爷爷,且还是来自东大陆的剑圣,又拥有着刻着塞缪斯皇家徽记花纹酒壶的人……艾撒留斯冷声道:“雷克斯·塞缪斯陛下?”
老头儿身子触电般的一颤,像小姑娘一样扭捏着拿腔拿调的小声道:“人家已经不当陛下好多年,别这样叫人家啦~讨厌!”
艾撒留斯却是笑不出来,冷声道:“陛下亲自前来,有何指教?”
雷克斯继续乱扭一通,捏着兰花指喷笑:“讨厌,什么指教不指教的。你又没招惹我孙子的朋友,我难道会来报复你吗?找你聊聊天就不行?你都说了,人到高处不胜寒,到了剑圣这个极别,大家都很寂寞,我也很寂寞。”
艾撒留斯眼光一凝,身前火堆的火焰奇异的定住不动,冷冷的道:“你觉得你能留下我?”
雷克斯一笑,不再扮小姑娘,浑身上下倒是充满了和百合花男爵一样邪气:“我还真不能留下你。但是把你困在这里几个钟头倒是没问题。几个钟头的时间足够让事情尘埃落定,而且我还有充足的时候和机会远走开光溜,你信不信?”又眼一头,深深凝视着艾撒留斯,“不过据我所知,艾撒留斯·伯德最为爱惜羽毛,连儿子都不如他自己重要。我敢为子孙拼命,可你敢吗!”
“你敢吗!”雷克斯再次冷喝,那火焰奇异的又动了,控制住它的力量如同冰雪一般消融。
一声冷喝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自打出声起就一直如同潜流一般的交锋终于被雷克斯赢得了上风。原因很简单又不简单,他可以为了家人朋友拿命去拼,而艾撒留斯这种自私又理智的人不会。
狭路相逢,勇者胜!
一声冷喝退敌,雷克斯也不乘胜追击,对上一位把脸面看得十足重要的剑圣,过犹不及是很不明智的行为。所以老头儿只是取回酒壶悠然喝了一口,阴笑道:“我还知道,西大陆北部中都附近有个避风峡,峡谷中有个城市叫比特兰卡,是和马达加尔一样自由都市。当然,要攻占下它比起马达加尔会更有难度,因为那里的黑精灵可不是吃素的。但是相对而言,你觉得加上我,加上奥森庄园,还有马达加尔里泛滥成灾的世纪黑死病,吃下马达加尔真比攻占下比特兰卡好?强占马达加尔,师出为何?便宜不见得能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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