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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禁止他外出,他便经常出去转,由于长相伶俐,嘴皮子又甜得讨人喜欢,他很快便跟这里里外外的下人们都混熟。只是那个照顾他的男孩之后便没有出现,从婆婆妈妈的口中得知,他叫韶尊,比自己小一岁,是前天魁大人的儿子。
这个地方,叫做万重天,拔地建于雪峰之巅,那个男人便是这里的主人。以他的居室为中心,呈“卐”字形四端设有四殿,分别又为左辅、右弼、天魁、天钺。韶尊的父亲以前就是天魁殿的主人。
说起来还是地位不同,究竟不能做朋友吧?
这里虽然人烟罕至,并不比灯红酒绿的宴花楼更寂寞,但裹在身上的棉袄再暖,也暖不过那双小火炉一般的手掌。
这天他照例在万重天的外围闲逛,大雪刚停,明晃晃的雪色着反射阳光,刺得有些睁不开眼。
而在这天地一片的素白当中,一小团红色的物体在探头探脑的往前挪动。
是狐狸?
他用力眨了眨眼睛,却见那一团火红“噗”的一下栽到了雪里。
“少主!!”
声音从身后传来,他转过头,果然是那个男孩——韶尊。
韶尊也看到了他,却并没有停下脚步,直直奔到那一坨物体前,将“它”从雪堆里挖了出来,仔仔细细为其拍掉沾了一身的雪渣。而那一坨东西分明不领情,一边嚷嚷一边对准韶尊拳打脚踢:
“臭勺子!很痛哎……哎呀!你摸我胸!你趁机占我便宜!我要向爹爹告状!!”
那声音又娇又脆,还透着丝丝的气声,分明是个正在换牙的奶娃。
他好笑的看着男孩的脸越涨越红,对这么小的娃娃下手,不太好吧?
他一笑,那娃娃呼的甩过头来,竟是一脸怒气冲冲的瞪着自己。这一瞪,他心里也不由得“咯噔”一下。
这娃娃果然似成了精的小狐狸!圆嘟嘟的苹果脸,一双又大又圆水灵灵的眼睛,鼻子和嘴都似宝玉雕的一般,额头上还贴着一朵小小的梅花,小小年纪已是肤如凝脂,被周身火红的狐裘映得,竟是让遍地雪色都黯淡了下去。
怪不得韶尊这般紧张她。
“少主”……原来是那个男人的女儿么?
他倒不怵,大大方方的跟韶尊打了个招呼,顺便感谢那一夜“舍身相陪”。
他在宴花楼待得足够久,说这些话毫不忌惮,反而很是欣赏看那个第一眼就被他定义为“死心眼”的家伙被瞬间点燃的样子。
可那个小娃娃不干了,从几乎没过她腰际的雪地里一拱一拱的冲了过来。
那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棉袄狐裘,让她看起来身子圆鼓鼓的,显得四肢又短又小,这样看来,不像狐狸,倒像是只浣熊。
等那浣熊终于拱到自己面前,竟然伸出爪子,抓了抓他的胸……然后一扬头,很是趾高气昂的走了。忠犬韶尊紧跟其后,留下一脸黑线的他,在原地纠结——她这算是非礼么?
二月十五,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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