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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全的自由,如我们的雅典习俗所表现的。从上面这许多事实看,我们可以推想,在我们的城邦中,做情人和做爱人都是很光荣的事。但是在另一方面,爱人们的父亲们常请教师来看管他们,防止他们和情人们来往,和他们年龄差不多的少年们以及他们的朋友们如果发现他们有和情人们来往的事,也会指责他们,而他们的长辈对这种指责也并不加以非难或禁止。从这些事实看,我们又仿佛可以推想,在我们的城邦中,做情人和做爱人都是很丑的事。
“依我想,道理是这样:这事情不是单纯的,像我开头说的,单就它本身来看,它无所谓美,又无所谓丑;做的方式美它也就美,做的方式丑它也就丑。丑的方式是拿卑鄙的方式来对付卑鄙的对象,美的方式是拿高尚的方式来对付高尚的对象。所谓卑鄙的对象就是上文所说的凡俗的情人,爱肉体过于爱心灵的。他所爱的东西不是始终不变的,所以他的爱情也不能始终不变。一旦肉体的颜色衰谢了,他就高飞远走,毁弃从前一切的信誓。但是钟爱于优美心灵的情人却不然,他的爱情是始终不变的,因为他所爱的东西也是始终不变的。我们的雅典规矩要人对于这两种人加以谨严的考验,知道哪种人可以钟爱,哪种人应该避免;它奖励人钟爱所应该钟爱的,避免所应该避免的,根据种种考验,判定情人和爱人在两种爱情之中究竟站在哪一方面。正是这个缘故,我们的习俗定了两条规矩:头一条规矩是:迅速地接受情人是可耻的,应该经过一段时间,因为时间对于许多事常是一个最好的考验;第二条规矩是:受金钱的利诱或政治的威胁而委身于人是可耻的,无论是对威胁没有胆量抵抗就投降,还是贪求财产或政治地位。因为这些势利名位金钱都不是持久不变的;高尚的友谊当然不能由这些东西产生。
“依我们的雅典规矩,只剩下一条路可以让爱人很光荣地接受情人。如果采取这条路,从情人方面来说,心甘情愿地完全做爱人的奴隶并不算谄媚,也没有什么可谴责的;从爱人方面来说,他也自愿处于奴隶的地位,这也并非不光荣。这条路就是进德修业。依我们的雅典规矩,如果一个人肯侍候另一个人,目的是在得到这另一个人帮助他在学问或道德方面进步,这种自愿的卑躬屈节并不卑鄙,也不能指为谄媚。这两个规矩,一个是关于少年男子的爱情,一个是关于学问道德的追求,应该合而为一;如果合而为一,爱人眷恋情人就是一件美事。那么,情人和爱人来往,就各有各的指导原则。情人的原则是爱人对自己既然表现殷勤,自己就应该在一切方面为他效劳;爱人的原则是情人既然使自己在学问道德方面有长进,自己就应该尽量拿恩情来报答。一方面乐于拿学问道德来施教,一方面乐于在这些方面受益,只有在这两个原则合而为一的时候,爱人眷恋情人才是一件美事,若不然,它就不美。照这样原则相爱的人们纵然完全失败了,也不足为耻;在其他一切情形之下,无论失败与否,结果都是耻辱。假想一个少年男子以为他的情人很富,为着贪求财富,就去眷恋他,后来发现自己看错了,他实在很穷,没有利益可图;这还是很可耻的;因为这种行为揭穿了他的性格,证明他这个人为着金钱,可以侍候任何人,做出任何事来,这当然是很不光荣的。再假想一个少年男子以为他的情人很有道德,和他来往可以使自己变好,后来发现自己根本看错了,那人实在很坏,没有品德;在这种情形之下,他虽然看错了,却还是很光荣;因为大家认为他的这种行为也表现了他的性格,他一心一意想好,想在品德上得进步,才去眷恋一个人,比起前一个事例,这却是最光荣的。总之,为着品德而去眷恋一个情人,总是一件很美的事。这种爱情是天上阿佛罗狄忒所感发的,本身也就是属于天上的,对于国家和个人都非常可宝贵,因为它在情人和爱人的心里激起砥砺品德的热情。此外一切爱情都起于人世阿佛罗狄忒,都是凡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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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爱欲、婚姻与城邦(10)
“斐多,关于爱神,我的没有准备而临时想出的话就止于此。”泡赛尼阿斯的颂词有三个要点:(一)爱神不止一种,应颂扬的是“天上爱神”不是“人间爱神”,是心灵的爱不是肉体的爱;(二)一切行为自身无所谓美丑,美丑因“做的方式”好坏而定,爱也是如此;(三)依这个标准:雅典的男子同性爱的情形比希腊各城邦的都强,因为“做的方式”比较好,爱情的追求与学问道德的追求合而为一。这番话不是颂扬爱神,是为雅典式“男风”辩护。表面摆的是大道理,实际上思想很庸俗而且线索不大连贯。它还是代表诡辩派的思想和文章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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