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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自己在见到林之前做的那个梦。很奇怪,以前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是一条夜色中寂静的黑暗的河流。我站在旁边,看着它。它被茂盛的浮萍所遮盖,已经看不到河水。只有浮萍开出来的蓝紫色花朵散发出诡异的光泽。
我看着它们。我内心被诱惑的心动终于无法克制。于是我走了过去。我的脚下是一片虚无。在浮萍断裂的声音中,我慢慢地下沉。腐烂芳香的气息和冰凉的河水无声地把我浸润。可是我的心里却有无限快乐。
那个男人潮湿的眼睛在黑暗中一闪而过。
在他无助而粗暴地把我拥在怀里的那一刻,我听到他的心跳。
我闭上了眼睛。
那个早上一醒来就觉得心情不好。
首先是父亲打了一个电话过来。一开始口气是好的。叫我回家,说如果真不想回去上班,就重新替我找工作。我说,不用你管,我想好是要去北京的。
不许去北京。父亲说。
你没有权利限制我的生活。
电话断了。父亲还是沉着的。最起码他想到,如果我身无分文,最后还是得回去。可是我一直都在想着摆脱这个家。这个家除了钱,什么都没有。
但是我呢,我是连钱也没有。
我在殷力的衣橱里找了一件黑色的长袖T恤,还是拖拖拉拉的旧仔裤。他的衬衣都可以做我的外套。然后拿了一个苹果,去地铁坐车。要交稿子,要拿薪水。虽然我一点也不想看到那几张讨厌的脸。在地铁车站,我又遭受一次打击。碰到高中时的男友和他的妻子。
那时我刚好蹲在候车站台上啃苹果。
我喜欢看到陌生人。看他们一群群从我身边走过。我们之间的距离最近的时候只有两公分。可彼此的灵魂却相隔千里。城市的生活给人的感觉总是冷漠。
而我是个好奇的人。小时候,我常常一动不动地看着别人的眼睛。那时候别人常对我父母说,这个女孩子一点都不怕生。
长大以后,有很多人提醒过我,不能放肆地看别人的眼睛。尤其是对男人。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可能是种诱惑。可是我已经改不过来。
我常常想,那个被我看着的人,他是不是会走过来和我说话。我希望他能够把我带走。
然后一个高个子的男人走过来叫我,小安。我的嘴张了半天,终于叫出他的名字。你好你好。
一个穿着粉红色毛衣的女人微笑着跟在他的身后,他说,我的妻子,我陪她去医院。我看到她的肚子。我连忙又说,恭喜恭喜。
太客套了。我几乎不想说话。最起码有6年我没有和他相见。失去了缘分的人,即使在同一个城市里也不太容易碰到。他认真地看了看我,他说,你有点苍白,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他把手搭在女人的腰上,扶着她慢慢地走了。突然之间,我想起来的是16岁的时候,看完夜场的电影,他送我回家。
在黑暗的楼道上他沉默而激烈的亲吻。所有的温柔甜蜜终于凝固成脑海中一个平淡画面。而且轻易不会想起。时间让爱情面目全非。或者这并不是爱情。我放手离开的那份感情,并不是我理想中的爱情。
那个醉酒的男人林。在把脸埋在我的脖子上的时候,曾轻声问我,到底有没有爱情。我无言以对。
如果我没有和他分手,我是否会和那个穿粉红毛衣的女人一样。温柔平和的脸。
被好好的照顾着。而现在的我,是个穿着旧仔裤,宽大男式衬衣的女孩。脸色苍白地啃着一个苹果。四处奔波。一无所有。
去北京的时候,罗带我出去逛街。过马路的时候,他在人群中轻声地叮嘱我要小心。从车里出来的时候,把手放在我的头顶,防止我的头被撞痛。这些温暖妥帖的细节给了我感动。从小我是寂寞的孩子。
父母忙碌于事业,常年在外。作业本上的签字都是保姆的。我从来不幻想任何安慰和陪伴。可是我答应罗。答应这个开始歇顶的中年男人。我可以去北京。
有时候,做出一个决定的理由可以是这样的简单和轻率。
感伤的心情在领到稿费以后,开始有些好转。1500块。虽然写的字足够抵得上一部长篇。自己也算不清楚的,这些就这些吧。反正字是非常廉价的。这种兼职也不知道有多少中文系的学生想要来做。
电台根本不愁没人来写。
气愤的是无意见看到的一个报告。这档音乐节目要拿出去参加评奖。用的稿子是我写的关于中国摇滚乐的现状。我查了多少资料,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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